第50章 何败何耳第1/2段
转眼到了六月间,忽然御史台弹劾尚书令何敬容数项大罪。
其一:宽纵子侄,扰乱国法。其侄是湘州一郡主簿,却纵姻亲盗卖官米,何敬容身为何氏尊长,有管教不严之过。
其二:放任子侄与庶族联姻。犯盗卖官米事的何氏姻亲,是湘州当地豪强,油米买卖做的甚大,但实为庶民。
先罪一,南朝数十年太平盛世,连年风调雨顺,官仓囤积的粮食吃不过来,多有陈腐霉烂,各地都有监管者盗卖之事发生,湘州又是产粮大州,监守自盗的事也常樱况且何敬容身为京城权相,尚书省又事多任重,哪里能看顾家乡事,最多算是未约束教育子侄。
有大干系的是第二条罪。
南朝礼法讲究士庶不婚,民贱不婚,意思是高门大姓与寻常百姓不能通婚,平民与奴、乐、军户等贱籍不能通婚。
在齐末乱世,本朝立国之初,曾偶有例外,但很快,皇帝下诏禁止,梁律法亦有所禁止。
庐江何氏虽然本朝稍有衰落,但仍属门阀士族,其子侄联姻湘州庶民赵氏。赵氏民女陪嫁六百万诛,另有丰厚田产商坊,在当地颇为轰动。订婚礼前,何敬容侄子曾以家书报知何敬容,何敬容却并未阻止。何敬容身为当朝宰辅要职,却枉顾圣旨国法,其罪甚大。
御史大夫庾弘奏请夺其爵位,免其尚书令官职。
皇帝犹豫未决。
此后陆续又有十数封弹劾何敬容的奏章送到御前,其中有京中朝堂高官,也有各州郡主官,更有颇具份量的功勋高爵。
其中大部分是何敬容成为尚书令后违反祖制国法,逼迫吏部弃九品中正选官法,提拔惟命是从的青年寒士进入尚书省。
其中不乏言辞惊悚者,何敬容在尚书省嫉贤妒能,结私党、培植羽翼。
来,台城三省,门下省是皇帝侍从,向来是由宗室、功勋高爵、门阀名士出任。中书省记录纪要,处理杂项,向来选用博学寒士能者出任。尚书省总理国家政务,其官员大体是按九品中正选官法从士族子弟中品评选任。
本朝世家士子,出身富贵,家学深厚,满腹经纶,长于释道,却不屑于务实。便是被选任官缺,却仍认为是俗事,全心投入恐失身份气度。其尊长、上司本身也是类似人物,也便纵容这种行径。
何敬容任尚书右仆射时,就不论家事门第,只提拔能者。后来得皇帝信任,成为令公宰辅,更着力要破除窠臼,提拔能人,更向各州郡发布选人令,命各州郡选拔推荐能人寒士。
何敬容此举,不但引起尚书省名士官僚不满,便是门下省门阀高爵,三公九卿元老都有不满。他们门第之念根深蒂固,偏见认为寒士贪婪无骨,急功近利,趋炎附势,若国之政务委之这样一群人,恐埋大祸。
之前碍于何敬容正受皇宠,故隐忍不发。今见庾弘弹劾何敬容大罪,便纷纷上表附议。
何敬容数次向皇帝陈情,皇帝倒也见了他两次,只是并未给予明确态度,何敬容心觉不详,不由得想起二十年前灵谷寺宝志禅师曾为他卜筮预言:君后必贵,然终何败何耳!
后来,何敬容果然位极尚书令,也果然受子侄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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