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第1/2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听完周怡的叙述,刘星辰对着周怡伸出大拇指表示赞赏,接着又问道:

  “那什么时候交易?”

  “明天晚上,到时候会有人来接咱们。”

  “接咱们?我也得一块去吗?”

  “那当然了,他们的房子位置太偏僻了,真不知道那个黄毛怎么能找得到,要是换做我肯定就迷路了,虽然他们说会将我送出来,但是我怕会出什么危险,所以我决定明天租一辆车,你开车跟着我一起去。”

  看来周怡和自己想的一样,怕在这里遇到黑吃黑的,跟着对方的车走一旦出现什么事故自己连一点抵抗能力都没有,如果是自己开车就不同了,起码还可以挣扎一下,总不至于让别人轻松的将钱抢走。

  真等到拿到毒品后反而就安全了,在这里黑吃黑的人只是针对钱,对于毒品的兴趣不大。

  刘星辰知道关于租车跟去的事周怡一定和对方说了,周怡这次去和人谈判肯定也是取得对方的信任,看来拿到毒品的问题不大,现在应该谋划下一步计划了,还有就是想办法弄清那个特殊的联系方式是什么?

  刘星辰和陈国圣讨论猜测过联系方式,陈国圣也是从别人那里听说的,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甚至连究竟只一个信物还是一个方式都没弄清。刘星辰仔细回想了下和周怡一起出发后到现在的经历,唯独特别之处就是周怡给上线打电话。

  难道特殊的联系方式就是电话?看似也说得通,只有掌握这个号码的人才能与上线联系,但这种方法似乎太简单,在国内毒贩子相互之间主要的信任就来自于电话号码,而出事的原因也往往就是联系电话泄露出去,这种联系方式是一柄双刃剑,像小勐拉这里这么大的贩毒团伙不至于用这么落后的办法。

  难道所谓的联系方式是人?刘星辰想起周怡所说的对方曾经当着她的面打电话说话,为了是确定电话里的声音是不是她本人,但这种方式也不准,如果对方是用什么仪器进行音频检测的话还有可能,只是听对于判断是否是同一个人很牵强。

  还有一点是周怡在描述之前谈价的过程时并没有透漏出具过什么联系方式,周怡对自己刚才经历的事描述的很清楚了,难道是故意将这点遗漏掉?看着周怡现在还带着些许惴惴不安的心情,刘星辰又感觉不太可能。

  人在害怕的时候整体的反应能力都会出现变化,就像自己在审讯时,经常用一些手段让罪犯产生恐惧心理,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很容易说出实话,周怡现在就处于害怕的心情。

  事已至此,只能继续进行下去,明天拿到货,把地点摸清,尽可能的获取情报,为以后将这个窝点端掉做好准备。

  在来之前的谈话中陈国圣已经将这里的情况给刘星辰做了详细的介绍,包括小勐拉。

  小勐拉这里隶属于缅甸掸邦第四经济特区,掸邦与缅甸其他几个邦族不太一样,他们有自己的法律并且很严格的遵守,在同为中国邻居的多个邦族中属于佼佼者,而且是愿意配合中国进行缉毒工作的佼佼者。

  陈国圣说掸邦治安团与云南缉毒局签订了一份双边秘密协议,只要云南缉毒局掌握了确切的毒品情报,能够证明这个贩毒团伙是在掸邦内将毒品运送至中国境内,掸邦治安团就会毫不犹豫的配合中国警方将这伙毒贩子打掉,并且将犯罪人员移交给中国处置。

  也就是说,在掌握确切的毒品情况之后,接下来就有可能将这伙制毒贩毒的罪犯绳之以法!

  与刘星辰扮装潜伏计划同步的是,陈国圣已经派人前往云南缉毒局,商讨关于这次行动的事。而在掸邦小勐拉这里常年就有中国的情报个窝点端掉做好准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