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章 他的拇指姑娘(48)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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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边,楼欢羽拿到自己的魔法杖后,并没有急着回帝都,她跟洛森在玄霜城游玩了几天,这才启程,暗夜森林是离开玄霜城的必经之路,洛森在白天进入森林,按理说这个时候的森林几乎没什么危险,可洛森却始终感觉有人在跟踪自己……

  “谁?”他试图甩开身后的人,为此还特意更换了好几次路线,可那种被窥探的感觉始终存在。

  就在洛森以为在疑神疑鬼的时候,一声轻笑声响起。

  正午的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慵懒地洒下来,那人的笑声也懒洋洋的:“真是个敏锐的小家伙呢……”

  洛森回过头,男人有一头阳光般的金色长发,浅碧色的眸子像在晨露浸润下生长出的嫩芽,柔和而又充满生机,让人不由自主地想要放松警惕。

  男人友好地跟洛森打了声招呼。

  洛森面无表情:“你是谁?”

  “小家伙这么冷漠?”男人唇畔绽放出的笑容似花瓣般温软无害,他淡笑道:“你可以叫我贝克叔叔。”

  洛森并没有顺着他的话往下说,反而问道:“你跟着我干什么?”

  “你去过贝克子爵的家……”兰迪贝克的手指拂过自己的鼻尖,说道:“你还路过了我的房间,我从你的身上闻到了我房间里熏香的味道。”

  洛森并没感觉到自己身上有香气,潜意识告诉他眼前的兰迪贝克不是什么善茬,洛森否认道:“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小家伙,撒谎可不好。”兰迪贝克缓步走过来,上下打量着洛森,“你身上什么都没有,可见……你的精神力已经凝聚出用于储物的空间了吧?我想看看你有没有从贝克家族里偷东西……”

  兰迪贝克的声音听起来温和平静,可就在他接近洛森的刹那,他的左手出现一把软剑,瞬间刺向洛森。

  洛森的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却本能地后退,避过了这一剑。

  当初他在沼山训练的时候,早就锻炼出了躲避危险的本能,不然的话,兰迪的这一剑足以在他身上开一道口子。

  “你的反应速度真让人惊讶。”兰迪一边夸赞着,手上的动作却不慢,他右手抽出一把长刀,再次向着洛森袭来。

  左手软剑攻势绵绵不绝,右手长刀霸道刚猛,两种截然不同的力道被他完美地使用出来,让楼欢羽啧啧称奇:“这人一心二用的能力好生了得。”

  洛森还是第一次对战这样的对手,他没有趁手的兵器,只得把自己的魔法杖召出来当作武器稍加抵挡其实洛森的魔法已经能够做到瞬发,但他听到拇指姑娘的夸赞声,心中微微有些不舒服,便没有使用魔法,仅凭身体来抵挡兰迪的攻势。

  “没用的,久守必失,可怜你根本没时间使用魔法来对付我吧?”兰迪的脸上始终挂着温和的笑容,可他右手的长刀却锋锐凌厉。

  楼欢羽最讨厌有人当着她的面小看洛森,她当即伸手拍了下洛森的肩膀:“小傻瓜,以己之短、攻彼之长可不是聪明人的做法,只要能杀敌的方法就是好方法,快给他点颜色瞧瞧。”

  “啧,一只小精灵也敢大言不惭……”兰迪手中力道被他完美地使用出来,让楼欢羽啧啧称奇:“这人一心二用的能力好生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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