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总有人看透你,也有人依旧爱你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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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看到知乎的一句话:

  我确实真诚地喜欢过你,想过带你去看每年故宫的初雪,阿拉斯加的海岸线,我曾愿意与你两人独占一江秋,愿意与你郡亭枕上看潮头,铺着红地毯的礼堂,暮霭沉沉的原野,我都曾愿与你共享,我想象过和你一起生活,直到白发苍苍垂垂老矣,同枕共穴,至死不休。

  可我现在也确实不喜欢你了,车站年久失修,江南的砖瓦裂了缝,当初不撞南墙不回头的热血已然冷却。

  抱歉啦,我们就此别过吧,我的喜欢要给别的人啦。

  此生勿复见,山水不相逢。

  再见啦,谢谢你赠予我的一场空欢喜。

  这一次,我不纠缠你了。

  所以,没关系只要最后是你就好,我走着你来着,相遇的时候不一定是春天或者五彩斑斓,但一定是恰逢其时。

  真的很喜欢一上线或者一觉醒来,有人给自己发一大堆信息和我说今天发生的事。

  即使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和我分享,这种被人放心上的感觉真的贼棒。

  今天看到这样一个话题:“是你的喜欢让他特别了。”

  其中有个回答是:为什么非要执着于一定是要是他呢?是别人也可以,他不特别,是你的喜欢让他特别了,他在别人眼里也就是泛泛之人。

  以前在家读书的时候总会听朋友提起自己的男朋友,每次提起都是两眼放光。

  有天中午和朋友一起去吃饭,她的男朋友突然来我们学校给她送了西瓜和奶茶,聊了几句男生就赶着回学校了。

  朋友咬着西瓜笑得合不拢嘴,我忍不住说了句: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吴彦祖给你送的西瓜呢。

  朋友把西瓜往我嘴边一递:比吴彦祖送的还好吃,甜到不行。

  我拒绝了朋友递过来的狗粮西瓜之后,问她:这和其他的西瓜有什么不同吗?难道施的不是肥是糖精?

  朋友听出我的调侃,笑着对我说西瓜是一样的,可是是他送过来的,我就觉得这个西瓜比其他的西瓜都要甜,都要好吃,都要特别。

  当时还未能对朋友的话感同身受,直到后来遇见鑫哥,我才知道,特别的从来都不是那随处可见,随处可买的西瓜,而是那个提着西瓜走近的人。

  他只是个普通人,他做的事,买的东西也都是平凡而普通的,可因为你的喜欢,他成了来往人群中最特别的那一个。

  夜空的亿万星辰中,我们总会觉得自己的那颗星星永远都是最亮的。

  你的喜欢能让他特别到什么程度呢?

  他在的地方,所有的人都成了无足轻重的背景板。

  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段话:他本来浑身是光,有那么一瞬间,突然就暗淡了,成为宇宙里的一颗尘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发现,那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眼里的光。大家都是凡人,是你的爱为他镀上金身。

  读书时候宿舍有个哥们,和女朋友从高一开始谈了五年多,大学异地,刚好学生会里有个女干事看上他了,频频向他示好,小干事长得很漂亮,看着也家境殷实,总之就是条件比哥们女朋友的要好很多。那时候哥们愁得天天在寝室打转,一边也挺喜欢小干事,一边又觉得对女朋友不好,问我们该怎么办,然后我们寝室长说了一句话让我至今印象深刻。

  他说:作为你的兄弟,我希望你能过得好,自然希望你能和更优秀的女孩子在一起。但是作为男人,我觉得你应该对女朋友的青春负责,毕竟她并没有做错什么,她也有可能为你拒绝过更好的男生,既然你当初选择了她,就要有所担当。

  后来我上了社会开始做这行,接触了许多情情爱爱以后。越发认识到,这世上的爱情是分两种的,一种存粹是人性本能带来的刺激,比如看到个美女就想去泡,被女神拒绝了心里死不甘心,这和猴子发情没太大区别,只能算是一种低阶的情感。而真正成熟的爱,是用时间用经历去沉淀,两个人风风雨雨过后,把对方当作是今生的选择,愿意共同经营,共同承担责任。

  所以用前一种本能冲动去颠覆苦心经营起来的厚重的爱,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

  我在镜像问题中也说过,可以因为现任不好而分手,但尽量不要因为别人更好而分手。

  这不是文字游戏,因为两者的心态是完全不同的。前者是避害,是你尽力尝试之后仍发现经营不起这段感情而止损,是对自己负责能对朋友的话感同身受,直到后来遇见鑫哥,我才知道,特别的从来都不是那随处可见,随处可买的西瓜,而是那个提着西瓜走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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