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我的手机里,都是你爱听的歌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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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一个人爱到什么程度才算癫狂?

  大约是,把自己活成你的样子吧!

  张琳娜第一次见到元化是在交大后门的一个音乐酒吧。她虽然不是学生,但还是喜欢感受学生气息的生活。那天下班她和同事到音乐酒吧喝酒。

  当灯光转暗,一个穿灰白色T恤,天蓝色牛仔裤的少年迈着步伐轻快地走上台,他率性地一撩额头前的刘海说:

  “下面,我为大家带来一首我自己写的歌—姑娘啊,你在何方!”

  他的声音干净透明,带着愉悦的气息。木吉他被拨动,音符流转悠扬。

  “姑娘,你说,时间荏苒,却不知归期是何时;你说,没有沧海,更没有桑田;多少人在白头到老的路上迷了失方向,又多少人忘记爱情本应该有的样子。所有的人都得了失忆症、、、、、、”

  “姑娘啊!你是否知道,我还在等待,你是否知道,我不问归期、、、、、、”

  琳娜双手托腮,有些孩子气地看着他,少年微闭双眼,纤长的手指拨动琴弦,浑身透着一股文艺男青年的气息。他应该是大学生吧,琳娜想。

  一曲完毕,台下响起稀稀拉拉的掌声,他笑着给观众鞠躬,抱着吉他走下台。少年把吉他递给酒保。

  “今天唱的是新歌?”酒保一边擦酒杯一边问。

  少年喝了口啤酒,露出心满意足地表情:“不是新歌,是大学时候写给初恋女友的。”

  听他说话的口气,应该不是大学生,他唱完歌也不急着赶场,看来也不是歌手,琳娜对他的好奇心越来越重。当她脑子里翻来覆去想这些问题的时候,竟然不知不觉看着他出了神。

  少年发现自己被人盯着看,脸上露出只是十七八岁男孩子才会有的娇羞神情。他举起杯子示意琳娜。

  琳娜这才发现自己失神地看着他。她手忙脚乱地举起杯子回应他。

  既然已经失礼,不妨自己再多走一步认识他,于是她向酒保多要一杯酒,然后走近少年:

  “请你喝一杯!”

  少年颇有些吃惊。

  “你放心,我没下药!”琳娜其实心里很紧张,这还是她第一次主动认识男生,心里砰砰跳个不停。

  少年摆摆手大笑:“我不是那个意思,只是、、、、、、”他没有说下去,很干脆地将啤酒一饮而尽。

  “读大学的时候,我也组过乐队。”琳娜说。

  “你组过乐队、、、、、、”少年瞪大眼睛表示不可思议,“很少有女生玩乐队。”

  “组乐队这件事我本来都不好意思提。我们做得很差劲儿,不到一年就散了。现在在酒吧看到歌手,心里总是感慨万千。刚刚你唱得歌真的特别棒。”

  “我哪里算得上歌手。你这样说,在下就十分惭愧。这个酒吧是我朋友的,我没事儿上去唱两嗓子。他没收我钱,就算够意思。”

  “别自谦,先说这吉他弹得就不业余,再说你唱歌的方式和气息就跟那些唱KTV的人不一样。”

  被琳娜这么一番夸赞,少年自然是开心得很。“我们这样算不算伯牙与钟子期,他们是高山流水遇知音,我们这算酒吧遇到知音。你好,我叫元化。

  “你好,我叫张琳娜。”

  “好有缘,除了这个酒吧,还有一个好玩儿的地方,你要不要去。”

  “什么好地方?”

  元化神秘一笑:“下次,一定带你去。”

  和琳娜一起来的朋友要离开酒吧,看他们聊得热络,只好远远的喊:

  “琳娜,我们要走了,你走吗?”

  琳娜聊得正心花怒放,但总不能赖着不走。两人相互留了联系方式,才不至于让她太失望。

  人与人之间的感觉非常奇妙,有些人与自己格格不入,但有些人一出现就能弥补自己的缺憾,将自己心中所缺失的那部分严丝合缝地弥补完整。元化之于琳娜就是那缺失的一角,在认识他之后,琳娜感觉自己的心满满当当,前所未有地充盈。

  在酒吧分别后,两人又聊了许多关于音乐的回忆。

  元化高中原本想要去年音乐学院,但父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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