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秋收(上)第2/2段
这种重活请人,平常时日一天一个人需付三十文的工钱,农忙季节一个人则需要四十文,另还要包一早一中两顿饭(宋之前大多数普通人家一天只吃两顿饭,自宋多了位江尚书之后,有些风俗习惯慢慢就改了,现在人一天都要吃三餐饭,尤其是这种重体力劳动活更是如此。)
萧楠家情况有些不一样,林氏是新寡妇人,不便招待饭菜,不招待饭菜,就还需再加十分,也就是说,请一个人,一天要五十文,五个人,三天就是七百五十文,这价格不算贵,自家完全负担得起。
从田里回家之后,就和林氏商量请人收割之事,林氏略一沉吟,便同意了萧楠的安排,正如萧楠所说,她们家现在没有人会干这个活,别看萧楠从小习武,力气又大,可萧大朗除了带她上山打猎之外,可没让她干过多少其它农活,家里的农事若是忙不过来,萧大朗情愿花钱请人,也从不让萧楠母子下地,说白了,他就是一个十足的模范丈夫加模范父亲。
请人这一事,也简单,萧大朗生前在桑榆村颇有威望,与他交好的人家不少,再加上这时候请人价钱高,家里地不多的人,很喜欢在这个时候出活,两日后,林氏便带着萧楠一起,走去房了三户人家,请来了五个壮劳力,这三户人家分别是里正堂兄家的两个儿子,萧大朗一个远房叔翁家的父子,另外加上萧楠的姑父。
这个姑父可不是指的萧菊云的丈夫,而是指的萧大朗的亲妹妹萧月的丈夫,萧月的丈夫姓江,名汉普,是临村江圃村的人,他家里只有一个有腿疾的寡母以及一个弟弟,弟弟小时候摔了一跤成了傻子,一家人,一个残一个傻,就只盛江汉普这么一个正常人,这样的一个家庭,经济状况可想而知,萧楠的继祖母朱氏当年没能把萧月拿去卖钱,就把她许给了江汉普。
好在江汉普家里虽然穷得叮当响,人却是个很不错的憨实后生,脾气好又勤奋,萧月嫁给他之后,日子虽然苦了点,精神却比在家里的时候欢畅,待萧大朗回来之后,有了萧大朗的帮助,他们家承包了村里的一片鱼塘,又添了几亩地,日子已过得不错了。
林氏之所以会请他,是因萧月在萧大朗去世之后,一再叮嘱林氏:“嫂子,家里若有什么事需要帮忙的,千万别忘了我们。”若让萧月知道林氏请人割麦,却不找江汉普,以萧月那泼辣刚烈的性子,肯定会生气。
“阿母,咱们把姑父请了过来,以他和姑母的性子,只怕是不会收咱们的工钱罢。”请完人,回家的途中,萧楠忍不住道了一句。
“我知道,可若不请他,待你姑母知道了一定会生气的,认为我没把她当成自家人,你父亲这边就她一个嫡亲的妹妹,咱们不能和她生分了,所以,我干脆把你姑母也一并请来了,让她帮我一起做饭,有了你姑父和姑母在,咱们待饭,也就不会有人说闲话了,如此一来,那每人多出来的十文钱工钱咱们也省下了不是。”林氏笑着接口道。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