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谈写作(十九)《网络小说的本质》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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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毛病极损代入感,一般只有扑街的命。

  3.故事虽然一直围绕主角进行,但主人公不干正事,金手指要么没有很快拿到,要么拿了不赶紧发挥,总之淹没于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情中。

  举例:主人公背负血海深仇,开篇立志要复仇,要复仇就要修炼增强实力,然后进了一个门派开始苦练,这过程中看上了一个美女,再然后为了泡美女就做了很多的努力,最终美女有了麻烦,又去救美女,救美女实力不够又修炼。。。

  大家看到没有,从救美女开始,笔墨最起码有个几万到十几万字背离了最先的复仇志向,这就给人主角不干正事的感觉了。

  举例:主人公是小人物,被人欺凌,立志要变强,定下目标后碰巧获得金手指,而这时面临一场危机,被人追杀或者救人,于是金手指来不及开发,先逃命或者救人去,笔墨花费了个几万到十几万字,读者一看,我擦!主角拿了金手指还这么被人欺负,不看了!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很多,一时也举不完,基本上101都犯过,而且目前给新人看稿,犯的错误也都是这些,可见并非只有101一个人当初糊涂,还有很多人都在这个误区里而不自知。

  那么,以上3种扑街情形,难道背离了通俗、轻或者YY的含义吗?难道没有娱乐大众,没有幻想吗?为什么会扑街呢?这其中还有什么我们忽视掉的关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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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铛铛铛……

  101将多年扑街心得汇聚成一句话,此乃成神之金科玉律,各位朋友请看——

  现今的商业网络,其本质是“个人励志幻想”,它从属于通俗,但却有着更为严苛的写作要求,称其为“八股式写作”也不为过。

  个人:既故事进行包括视角必须要围绕主角进行,你如果不以主角为中心,开个双主角的路线,必扑!

  励志:整本书的主线是为了满足主角开头定下的志向,如果是变强那就是变强,如果是复仇那就是复仇,就算要加进去一些泡妞、寻宝、修炼之类的剧情,也得时刻牢记主人公志向是什么?不能有大的偏离。

  幻想:就是YY了,就是利用新奇的金手指装逼了,现在写纯现实的已经很难满足读者猎奇愉悦的心理了,所以一切不以金手指特性紧凑YY,并帮助主人公实现个人励志愿望的,必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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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铛铛铛……

  “个人励志幻想”,看起来很容易理解,但是为什么一定要这么做呢?读者现在的心理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导致几千万读者偏好这一口呢?

  101尝试分析一下——

  如今看书的几类人:

  1.学生。

  10多岁到20岁之间,他们面临学业的压力,对未来迷茫困惑,心里有各种青春期困惑不能跟父母和老师交流,比如被人欺负,学习成绩不好自卑,看到富二代炫富心里不爽,看到白富美不能追难受……

  对于这类读者,他们希望看到某个校园主角,以前是吊丝,可是因得到奇遇而一夜间翻身,从此装逼崛起的故事,借以满足他们现实中无法实现的愿望。

  2.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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