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二审判决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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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庭审整整持续了三个小时,双方各呈证据,各执一词,唇枪舌辩,分毫不让。小晶晶甚至亲自要求发言,她声泪俱下的控诉,更是让现场的所有人潸然泪下。

  上午十一点钟整,主审大法官要求暂时休庭,判决结果下午合议庭商量后再宣布。

  于是,朱颜和陈兰扶着哭泣不停的晶晶,跟着陈老师和邓律师他们,回到住宿的旅馆。这时,大家对于下午的判决结果,依然满怀信心。因为从上午呈上去的证据来看,无论如何都是对张晶这方有利的,那几个刺死张平的城管,少说也得判五年以上的徒刑。

  中饭后,大家便一直都在等法庭的开庭通知。一般,法庭的判决结果可能会当庭宣布,也有可能是不公开通知。按照他们这种情况,下午开庭当庭宣布的可能性更大。

  但是,意外的是一直等到下午三点多,他们还是没有等到开庭的通知。众人的心中,顿时产生一种不祥的预兆。

  下午四点二十八分三十五秒,法庭那边终于有消息了,让张晶他们去拿二审的判决书。众人都呆了,这意味着这案件的结果不会当庭宣布了,而是不公开通知各方的,一般只有涉及隐私的案件才会这样。

  此时,就算是傻瓜也明白:这其中绝对会有蹊跷!

  果然,邓教授伴着晶晶,一拿到判决书便震呆了。判决书上分明写着,基本支持一审法院的判决结论,张平是在行凶过程中被当场击毙,落雁县城管人员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故意杀人罪不成立。

  而更没想到的是,判决书里又写着,鉴于落雁县城管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也有些错误的做法,与张平夫妻俩的死亡有部分的因果关系,出于法律责任和人道主义考虑,落雁县城管局将补偿张晶二十万元人民币,一个月内付清。

  如果没有过错,那还作什么的补偿?而如果真有过错,为什么杀人的城管竟不需要负半点责任?这判决书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体,似乎有些同情那小贩一家的遭遇,而又被某种无形的力量牵引着,不得不作出这份出乎常理的判决。

  面对这样的一份判决,所有在场的人的心中,都仿佛积淤着一座火山,它一旦喷发就会将那些的所谓的法治民主、所谓的公义道德、所谓的和谐社会,通通地烧个精光。

  但大家也都明白,其实这样的结果还是应该在意料之中,就好像一个故事里所说的那样。一个财主家的狗咬伤了他家的一个佃户,那个佃户将狗告到财主那儿,那个财主会怎么判?如果他杀了狗,那以后哪条狗会替他忠实地守门看家?而如果舍弃了佃户呢,只要财主手里还有田,还怕没有佃户吗?在两者之间取舍,对错难道很重要吗?

  朱颜的嘴唇都咬出了血花,他心中澎湃的情感能量差点将灵魂燃着。他已经对这所谓的法治社会深深地失望了,也许他只能用自己的方式,才能让这世上所有的不公和罪恶通通扫光。

  (参见作品相关9,同时只见时空一声大喊,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票票来!票票的没有?收藏、推荐有木有?)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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