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女仆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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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华摇了摇头:“刚才的事你不要说出去,我会处理的。”

  唐元顺利的离开了阿卡姆疯人院,通过立在街道边的地图知道了自己所在的位置,他发现劳伦斯的住所离这里并不算远,走路过去绰绰有余。

  他的住所离这家疯人院这么近的吗?

  不知为何,唐元脑海中忽然浮现出李华下班时会绕道去劳伦斯那边喝上一杯茶。

  他们之间不仅仅是笔友关系,或许,最开始是笔友,但后来发展到熟识的阶段,成为了很好的朋友,当然现在暂且不管李华有什么心思,只是从表面上来看。

  阿卡姆城的密斯卡托尼克大学城街道343号。

  唐元熟记这个地址,大步流星的往目的地前进。

  同时,开始导出之前记录的黑色日记本上的信息。

  【1973年5月29日,天气晴,

  这篇日记只是我清醒过来后留下的一些念想,为的是记录这些日子发生在我身上的灾难。

  我是密斯卡托尼克大学经济学讲师,据说我早就退休的祖父和亲爱的父亲也都是这所大学的教授,可以说我们一家人都出身于此。据说祖父曾留下什么东西给父亲,我父亲还想留给我,但我对这些神秘学相关的东西完全不感兴趣,成年后就搬出了老宅,一直以来都过着独身又平凡的生活。

  但就在29号这一天,这一切都结束了,一种无法解释的失忆症突然降临了。在失忆症发作之前,我曾有过一段简单的泛着微光的幻觉,这些幻觉一度扰乱了我的思维,一切都开始陌生起来,仿佛有什么东西想要占领我的身体。

  接下来,我在讲台上晕倒了,我能感觉到在晕倒之前眼前开始出现一些奇怪的影子,我的思想离我越来越远,接着便不省人事。

  1973年6月15日,

  当我恢复意识时,已经是16天之后了,并且身在阿卡姆精神病院。我知道这个地方,我有一个相熟的朋友就在这里工作,但万万想不到某一天我也会被关进来。

  顺便说下,那个朋友是个精神科医生,平时性格孤僻,现实中的朋友并不多,但却十分喜欢写信,我是在一年前认识的他。

  恰好我的主治医师就是他,从他的口中,我知道了晕倒之后的事情。

  我曾醒过来,但却遗忘了所有的事,并对现实感到格外的不适应,就连表情也无法正常控制,说话也只能笨拙的发出一些奇怪的高调。其实并没有严重到一定要关进来的地步。

  但就在前两天,“我”似乎表现出了一种强烈的不安,对于其他人的接触也十分抗拒,甚至开始动手伤害所有企图帮助“我”的人。

  无可奈何的家人朋友把我送了进来,并接受了严格的管制。

  好在,我在15日恢复了真正的意识。

  1973年6月20日,天气晴,

  为了确认我的病真的不会再犯了,医师们还是决定再住一阵子院,当然我已经从重病房间转移到了普通房间,平时是可以出来散步的。我的那个医生朋友也给了我很多鼓励,并积极的让我进行各种测试,确保我恢复了。

  不过他看着我的眼神中似乎带着一种看不懂的忧郁。

  我觉得我的测试结果不错,但   197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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