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小插曲第2/2段
“我试着看看吧!!”
王越随即苦笑了一声,这一次他和苏明秋之间的试手又和之前他们在练习大枪术抖大杆子的时候,相互较力切磋不大一样。虽说剑是小枪,在苏家的拳法武功里,彼此之间的用法和道理都是隐隐相通的,但真到实际上手的时候,你就会发现一寸长一寸强和一寸短一寸险之间的区别在哪里了。
毕竟有剑是江湖技,拼的就是一个近身刺杀的手段,在这一点上和六合大枪中的纵横来去,纵横八方的那种技巧用劲还是有很多的不同的。而且他初次用剑,就对上苏明秋这样的人物,彼此之间的差距,可不是一点半点。
“七叔的拳法当真是已经是入了化境了!虽是用剑,但举手投足间,却透着一股子拳法中的道理。我虽然体力强悍,在实战上进步神速,但单以拳法论,想要追上七叔,少说也要三年的时间啊!”王越松开双手,一边摇头轻叹的同时,心里也是对于苏明秋的功夫连连称赞。
的确,苏明秋的功夫已经炼气化神,通了大周天,数十年的积淀融汇一身,虽然平时也不怎么接触剑术,但道理相通,随手拿起一把剑,信手拈来便几乎比得上一个毕生浸淫剑术的高手。而这其实也就是武术中所说的“触类旁通”,功夫到了他的这种境界后,真的就是“一理通,万法明”了,不管是拳法,枪法,还是剑术,只要他愿意,便举手投足都是招式变化。
就好比刚才那一剑,他和王越之间还只是小试牛刀而已,并没有动真格的,否则只要刚才苏明秋的速度再快一点,就算王越弃剑用拳也根本没用。人家只要稍微把手一送,轻轻松松,就能破了他的“空手入白刃”。
若是再有一把“神兵利器”,足够锋利,只一剑绞杀下来,任凭王越的身体如何强悍,能刀枪不入,不怕子弹,也能顷刻间废了他的两只手。
这也正是兵器比拳法更可怕的地方。人力有穷尽,血肉之躯又怎么可能和钢铁争锋?
“七叔,刚才你那一招,发力的时候身子与剑如同一条线,似乎已经人剑合一了?”王越越想心里越惊,当下眉眼一开,急急来问。
同时再把这一剑和记忆里自己曾经碰到过的罗德里格斯相比,却有觉得有些什么地方不太对劲儿,“罗德里格斯虽然剑术高明,是黑天学社中的老牌的剑术大师,但东西方的剑术本身就有所不同,这时候拿他和苏明秋来进行比较,似乎也太多的可比性……。”
“这叫什么人剑合一,只是最简单的以身纵剑罢了!”苏明秋闻言不由哂笑了一声。
“咱们唐国的剑术门类众多,但千变万化都不离十三势,抽,带,格,击,刺,点,崩,搅,洗,带,压,劈,搅。我刚刚用的就是带字诀和绞字诀,招式虽然简单,但如果配合上专门的步法和身法,就会产生本质上的变化。这一招的力量和技巧总结一下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所谓‘先抑后扬’,一开始的时候全身的力量和中心就都要放在剑身上,重心一点要找好,不然阴阳分不开,力量就合不到一起,打出来也是个散招。我当年练剑的时候,最费的就是脚上的鞋,脚活了,剑自然就活了。这在剑术里就叫做以身带剑,练得时间长了,看起来自然就像是人剑合一。”
苏明秋抽回了剑,开始向王越仔细讲述其中的道理。
“剑术中十三势之攻守,击、刺、劈、格、提、点都是主攻的,截、抽、洗、带、压、崩都是主守的。其中唯有绞字诀是有攻有守,能攻能守,或攻或守,似攻似守,是攻是守,虽然只是一势,却兼具了上面十二势的特点,运剑成圆,兼顾四方,在道家里这就叫做‘其态圆,得天地之正形’,故能统眾而为师,相彼而后动,是为各势之冠。所以要学剑术,首先要学的就是这一个绞字诀,而且这招剑术也暗合大枪真意,和大枪中的圈枪是一样的。圈枪是大枪中的母枪,练时柔,用时刚,在过去那是一等一的杀人功夫。我用剑里面很多地方都是借鉴于此,借以演化,运劲成圆,所以变化不多,只在基本。而这个用剑中的绞法又分横搅直搅二法,练起来大体上都是以剑尖绕腕划圈,让自己之手腕避开对方剑尖,随后绕行。侧绞为横搅,前绞为直。你有练枪的基础,但在技巧上还有些粗陋,不能心手一致,所以我建议你不妨先把这一势练熟再说,细细的练,听出其中的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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