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 商人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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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牧道:“犯人是用毒药杀死齐家一十三口人的,齐家的尸体里也验出了毒,可奇怪的是,毒好像是被人直接灌进去的,并非是像犯人所说的那般,是下到饭里的,这就是最大的疑点了。”

  吴用皱了皱眉,道:“案件久远,我也记不清楚了。这些卷宗之中兴许会有记录,大人若对此有兴趣可翻来看,这些全部都是历年来案件的档案和记录。”

  接着交代起了应该交代的事情。

  李牧是第一次当知府,当知府和当指挥使是两个概念,负责的事情很多而且很复杂,其中有一些必须的东西,估摸着李牧需要通宵看很长时间的档案卷宗了。

  交代完事情,吴用说起了一件私事儿。

  就是吴俊茂的事情,吴用担心吴俊茂的功课,后来听说了李桀的功课不错,想要请两个孩子在一起相互读书,互相较劲儿,这样兴许会激起吴俊茂的好胜心来。

  李牧想到自己以前和张自强也是这样的,便先应了下来,若是以后出现了什么意外,那就再说以后的吧。

  安排好了府衙里的事情,吴用收拾了东西离去了。

  有后衙在,李牧也不用出去找房子,借了张自强的几名小厮和侍女,一下午的功夫便将后衙重新收拾了一下。

  黄昏,李牧带了祁白虎,请府衙内的差役们全部去到了酒楼吃饭。

  接风洗尘宴,也是为了能够打消这些人心中的担忧。

  这里是府衙,又不是锦衣卫,更加不是京城,不是想要烧火就能够烧火的,烧火也要量力而行。

  至少,先把府衙内的日常事务稳定下来。

  这新官上任的第一天,是在异常忙碌中度过的。

  第二天,新知府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扬州,人人都知道新上任的知府是个状元,之前还是锦衣卫的指挥使,还是个翰林。

  最重要的是,他很帅!

  颜值是一个很重要的属性,有了颜值,李牧至少可以先吸引到异性的支持。

  知府,掌一府之政令,总领各属县,凡宣布国家政令、治理百姓,审决讼案,稽察奸宄,考核属吏,征收赋税等一切政务皆为其职责。

  同知,在下一级。

  知府相当于市长,同知便相当于副市长。

  只不过,同知有一个属性,使得这个职位有时候不是特别安稳。

  无定员,也就是说,非正式官员。

  李牧当了知府,手底下应该有一到两位同知,这两位同知,李牧可以由自己兼职也可由自己指派。

  吴用当知府的时候,手底下只有一位同知。

  这位同知姓江,名浩,字子元,今年四十二岁,家中有老父老母,妻子儿女,而且也是扬州本地人,干活还算勤快,也算认真,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此人是个面瘫,经常冷着一张脸,看起来好像不太特别容易接触的样子。

  来见李牧的时候,他也是冷着脸,不过对所辖之事尽数知晓。

  此人的话,吴用也夸奖过他,所以李牧现在还打算换他,先看看他的表现再说。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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