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金主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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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年前,红极一时的青楼姑娘叫喜鹊,人长得讨喜,性子也是个可人的,当时在扬州城里属于最风光的姑娘了。想要花上千金博喜鹊一笑的人能从青楼门口排到扬州城的郊外。当时的喜鹊年纪还轻,对所谓的真爱还抱有天真的幻想。

  秦五爷,是最捧喜鹊的金主。秦五爷当时正值壮年,腰缠万贯,要紧的是,秦五爷还长得相当俊美,时光只是增添了他身上的韵味。

  类似于秦五爷这样的人,自然是最喜欢养着这种金丝雀一样的玩物,闲暇时逗两声,繁忙时便丢在后头。喜爱也是真心的喜爱,但是这个爱却是类似对于物件儿的爱,就像喜欢一个花瓶,喜欢一张桌子。

  但是抱有天真幻想的喜鹊,却把这种爱当成了情人间的喜爱,这一颗芳心自然也陷了进去再也出不来。

  对无情的人用情是最痛苦也是最危险的,因为他不在乎,不在乎你的掏心掏肺,也不在乎你的肝肠寸断。他还会觉得你莫名其妙,甚至是勃然大怒。一个物件儿,突然说倾慕他已久,愿意自赎身为他当牛做马,他觉得荒谬。

  当时喜鹊已经怀有身孕,自然不肯再接客,便用她以前的积累为自己赎了身。但是嬷嬷又怎么会轻易放过她呢?毕竟这是一棵摇钱树,如今这颗摇钱树自己偷偷结了果,还要拔了根,这怎么行?!

  嬷嬷狠狠地敲了一笔,喜鹊的积累便所剩无几了。

  痛苦的喜鹊在撑到儿子一岁时就撒手人寰了。同住山上的老和尚于心不忍,便收养了小乞丐。

  被和尚收养的小乞丐是怎么变成乞丐的呢?

  老和尚所在的庙宇也不是什么香火鼎盛的大庙,常年只有老和尚一个人守着,还经常给来讨食的乞丐布施。这个善良的老和尚在小乞丐五六岁的时候也离开了人世,小乞丐又成了孤零零的一个。

  常来讨食的乞丐于心不忍,便问小乞丐愿不愿意和他们一起生活,年幼的小乞丐看了看破庙,又看了看同样褴褛的乞丐,就同意了。毕竟一个人生活与一群人一起生活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他从破庙里的小沙弥变成扬州城里的小乞丐,其实也没有多大变化。他已经不记得老和尚有没有给他起过名字或是法号了,乞丐也不会起名字,因为年龄最小,他们总是“小子”

  、“小子”

  地叫他,现在遇到的闵韵兰也只是叫他“小乞丐”

  。

  他觉得有些哀伤,也有些麻木,爱情是什么东西?能有爆头好吗?他从来都只吃到过冷硬的馊馒头,对包子铺里冒着热气的白胖馒头很是向往。

  这个姐姐给了他很多银子,也不打骂他,现在还用“请教”

  这个词来跟他说话,他觉得人间的阳光也不过如此了,温暖而又慷慨。

  这个老掉牙的陈年爱情故事,还是收留他的乞丐们告诉他的,说他娘在当年是如何风光,又是如何引得扬州城所有的男人为她心动,一掷千金,就为了让她看他们一眼。

  小乞丐想象不到那样的场景,毕竟他只是一个乞丐,也没有阅历,更不懂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就为了让姑娘看他们一眼,他只想多看白馒头几眼。

  这样一个陈腔滥调的狗血爱情故事,按道理来说,是不会让看惯了狗血的现代人士闵韵兰伤心难受的,毕竟那再狗血也只是个纸上故事。

  可能是因为今晚的月光太多惨白,她旁边的人也许是一个说故事的好料子,这让她无端感受头很是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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