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76 章 第一七六章第1/3段
终卷
第一七六章
(两个月后)
“……根据封原的供词,昭化十二年到十三年之间,曲不惟、岑雪明等人以竹固山为据点,一共卖出过五个洗襟台登台名额,其中,除了举人沈澜的名额是以一副稀世名画换取,其余的售价十万两到二十万两纹银不等。”
宣室殿上,刑部尚书将拟好的奏报呈递御前,向赵疏禀报道。
“曲不惟后利用陵川与中州的商路买卖,把所得纹银悉数转移到了中州私宅存放。昭化十三年,洗襟台坍塌,曲不惟唯恐名额买卖的秘密暴露,授意封原、岑雪明灭口了一批人,其中包括了洗襟台下幸存士子沈澜、竹固山百余山匪、以及勘破洗襟台名额买卖内幕,意图上京告御状,揭发曲不惟恶行的秀才徐述白。”
“另外,“大理寺卿道,“曲不惟还以双倍奉还洗襟台登台名额为条件,劝服了包括上溪蒋万谦在内的数名涉案人员三缄其口,直至今年春,昭王殿下通过竹固山山匪之死的疑点,到陵川上溪县查证,找到了葛翁葛娃两个山匪遗余,事情才败露。被迫协助岑雪明进行名额买卖的孙谊年、秦景山二人已在县衙暴|乱中被杀害,据玄鹰司称,县令孙谊年临终前留下供词,真正指使他们贩售名额的人正是曲不惟,岑雪明只是中间人。尔后昭王殿下为了获取证据,追查岑雪明的下落,发现岑雪明为了躲避曲不惟追杀,已于昭化十三年秋冒名顶替流放犯蒙四,躲去了脂溪矿山,后死于嘉宁元年矿山的一次炸山事故当中。
“好在岑雪明未雨绸缪,死前留下了曲不惟犯案的罪证,这些罪证尔后被中州衙门典薄石良转移去了矿山入山口,存放硝石油罐的岩洞,及至两个月前,昭王殿下查证到此,与封原叛军发生冲突,小章大人、曲校尉、以及重犯岳鱼七拼死保下罪证,由玄鹰司护送上京,昭王殿下亲自呈递朝廷。”
御史大夫紧接着道:“昭王殿下呈递的这一批罪证中,除了曲不惟与岑雪明的往来私函,还有收取银子的账簿流水,及曲不惟存放在岑雪明处的一枚私章。此外,臣还根据到京证人葛翁、葛娃,叶氏祖孙的证词,以及东安尹家、沈澜孤女沈氏——现更名为尹婉,陵川州尹齐大人通过昭王殿下转交的供状,重新梳理过案情,发现洗襟台买卖名额一案的经过,与昭王殿下所述的一般无二,铁证如山,容不得半句辩驳,眼下案犯曲不惟、封原等人已对所犯罪孽供认不讳,只待画押。”
“不过……”大理寺少卿孙艾接话道,“虽然曲、封等人已经认罪,臣等商议后以为,洗襟台名额买卖一案仍余两个疑点,并不能草率结案,其一,曲不惟售卖的名额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我们都知道,洗襟台最初只是洗襟祠,后来先帝决意让士子登台纪念沧浪洗襟的事迹,才改祠为台,昭化十二年,先帝授意翰林挑选登台士子,也就是说,所有的登台名额都应该由翰林分发。自然,翰林身处庙堂,对地方士情并不了解,让地方呈递士人名录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六年前,名额分发到陵川,挑选士子的责任最初落到了州尹魏升身上,不过据臣所知,魏升对挑选士子一事并不热衷,很快便扔回给翰林不管了,可是,根据曲不惟的供词,他声称自己是与陵川魏升合谋,进行的名额买卖,这一点与我们已知的事由有出入,而魏升已死,我们无从查证。
“另外,也是最重要的,陵川州尹齐大人在供状中称,曲不惟用来售卖的洗襟台名额,极可能是从枢密院章大人手中得来的,乃至于幸存的士子沈澜,其实是由章大人派人灭口的。可是,臣等翻遍了所有证据,包括昭王殿下从脂溪矿山寻来的岑雪明遗证,都无法找到任何章大人卷入此案的蛛丝马迹,臣等审过曲不惟数回,曲不惟一口咬定此事与章大人无关,称是与他合谋的只有魏升,说句不好听的,齐大人指认章大人,实在是空口无凭。”
孙艾说着,犹豫了片刻,“齐大人素有青天之名,臣等自然不能把他的话当耳旁风,商议过后,觉得是不是该从翰林院查起,毕竟这是登台名额的源头,只是……当年负责遴选陵川登台士子的几个翰林院士要么有的登台名额都应该由翰林分发。自然,翰林身处庙堂,对地方士情并不了解,让地方呈递士人名录也在情理之中。因此六年前,名额分发到陵川,挑选士子的责任最初落到了州尹魏升身上,不过据臣所知,魏升对挑选士子一事并不热衷,很快便扔回给翰林不管了,可是,根据曲不惟的供词,他声称自己是与陵川魏升合谋,进行的名额买卖,这一点与我们已知的事由有出入,而魏升已死,我们无从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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