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孩子、尸骨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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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理他都懂,但是……好吧,我试试看。

  回到小会议室,白柔正在看案卷。看到张磊回来在,她故意没有抬头,说道:“那个……我不知道胡局长会把搭档算在一起。我以为就是我自己。所以……那个,我会找机会和胡局长说的。如果你不愿意进三队的话。”

  张磊坐在了他对面,说道:“哦,没关系,我刚决定进三队了。”

  白柔抬起头,略显惊喜的说道:“真的?”

  张磊轻轻点头:“真的。你看的是哪份?”

  白柔哦了一声,才说道:“幼儿尸骨的案卷。”

  张磊说道:“那我就先看失踪案的案卷。”

  案子发生在泗安,那是江城下辖的一个县级市。虽然人口少但经济发展的不错,人均收入还要超过江城。

  失踪的男孩叫于明彤,确切的年龄是26个月大。孩子的父母已经离异,跟随母亲生活,三个月前在孩子在家中丢失。

  孩子的父亲名叫于彪,年龄三十八岁,职业是木工的小包工头。本人现在并不在泗安市生活。

  孩子的母亲李桂香三十一岁,目前无业,生活靠于彪提供的赡养费支持。

  案发地点是两人结婚时购买的房屋,现已在李桂香名下。位置在一楼,但因为小区并不封闭,监控也有死角,所以并没有发现明确的怀疑对象。

  孩子丢失的时间,在晚八点半到十点之间。根据李桂香的自述,因为带孩子很累,所以八点多就上床休息。等他十点多再醒来,孩子就已经不见了。

  仅从以上这些内容上看,张磊的第一个感觉也是绑架。是熟人作案,知道她家的结构,知道她的作息时间,同时也了解所在小区的情况。

  如果真的是熟人作案。那孩子现在处境就很堪忧了。一种可能是绑架,但现在看来概率偏小。因为时间已经过去了三个月,始终没有人联系孩子父母索要赎金。

  另一种可能是卖给人贩子,概率偏大。如果目的为钱,肯定会尽快出手。如果是为了泄愤或其他目的,肯定也不会等三个月之后再动手。

  所以这么看来,会对江城发现的幼儿尸骨产生联想,也是非常合理的反应。

  案卷中有孩子的照片,但实际意义并不大,因为并没有拍出任何生理上的特征。

  不夸张的说,二十几个月的孩子几乎一天一个样。如果孩子还活着,他们也很难靠照片认出孩子。

  除了以上这些,案卷中还有关于孩子父母社会关系的梳理。孩子的父母都是外地人,七八年前一起到江城这边打工。并没有血缘比较近的亲属在附近生活。

  朋友方面,父亲于彪的社会关系比较复杂。在工地上工作,涉及的人钱纠纷比较多。

  虽然于彪这人的风评并不好,却还没有人恨他恨到要对孩子下手的程度。与于彪相关的债务纠纷,也没有发现数额特别巨大的。

  李桂香的社会关系要简单很多。所有亲属都在老家生活,她在本地也没有关系较近的朋友。而邻居都已经经过了排查,没有发现有疑点的人。

  经济上,完全靠前夫的赡养费。因为带孩子,所以也没有新的恋情。在她身上也没有找到任何线索。泗安市的刑警的调查就在这里陷入了僵局。

  张磊合上案卷推给了白柔,两人交换手里的案卷。

  这份关于幼儿尸骨的那卷内容相对更少。主要是现场的时也了解所在小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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