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牧尘写书引异象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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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诗词?哼,我们大王乃是文圣弟子,熟读四书五经,人间的名家著作他几乎全都有所涉略,可你见他老人家有写什么诗词吗?最后还不是写起了爽文,爽文才是王道啊!”

  骨架较大的骷髅一边说着,一边拿着小树枝在地上刷刷写着,镂空的眼窝里闪烁着认真的光芒。

  在他旁侧,那个缺了半个脑骨的骷髅叹了口气,摇头道:

  “唉,如今地府崇尚诗词文学,我们爽文已然没有了发展的空间,这些日子无量鬼王更是步步紧逼,我们若再不改学诗词,恐怕小命难保啊!”

  正当他们说话间,牧尘和天蓬元帅走了过来。

  听着二个骷髅的谈话,牧尘不免有些好奇,他们的大王是谁?居然自称是自己的弟子,而且听起来还是写爽文的,这是碰到同行了啊!

  他好奇地凑了过去,看着那个写爽文的骷髅在地上写满了字,字迹虽然工整,但故事却写得一言难尽。

  故事大概讲述的是,人间一位女子被强盗所害,死后化作了白骨骷髅精,去寻那强盗复仇的故事。

  “这骷髅复仇的故事倒是有些看点,不过文笔太过粗糙,节奏太快,很多地方分明可以制造出爽点,却偏偏一笔带过,不仅使得原有的爽点没有表达出来,反而还失去了代入感。”

  牧尘看着故事,忍不住点评道。

  “嗯?”

  那骷髅身躯一颤,猛地看向身后不知何时出现的牧尘。

  他早就觉得自己写的故事有问题,为了追求大王所说的‘简洁明了’,与诗词的‘无病呻-吟’划清界限,他几乎摒弃了所有的细节描写,能用一句话概括的,就绝不用两句话!

  可越是这样写,他就越觉得缺少一些味道。

  直至此刻听到牧尘的话,他这才豁然开朗,只觉是在混沌的黑暗里,看到了那一线光明。

  “你这家伙是谁?”

  就在这时,旁边那个缺了半个脑骨的骷髅站了起来,满是戒备地看着牧尘。

  “阿辛,不可无理!”

  写文的骷髅站了起来,朝着牧尘恭敬拱手,道:

  “前辈,我叫阿福,还请您不要跟阿辛一般见识,您适才所说的问题,晚辈一定会改正,不知以您之见,这篇故事该如何描写才好?”

  一边说着,他一边打量着牧尘,一边惊讶于对方是活人的身份,同时又隐隐觉得有些奇怪,只觉此人自己好像在哪儿见过,实在有些眼熟。

  可到底在哪儿见过呢?他也说不上来。

  牧尘淡淡一笑,见这阿福也是真心好学,倒也不吝教导道:“一部成功的作品,不仅要有精彩的故事,还要懂得如何讨读者的喜欢,你要时刻记住,你的作品是拿来给读者看的,而不是用来自我陶醉,自我欣赏的。”

  “也正是因为作品是给读者看的,所以你在创作的时候,就得充分为读者考虑,考虑读者们能否看懂这段话?又是否会被书中的故事所打动?时刻为读者着想,用文字为他们编造一个趋于真实的幻想世界,这才是最重要的!”

  说到这儿,牧尘淡淡一笑,取出腰间的白玉狼毫笔,在虚空写道:

  【白虎岭的山坳上,住着一位貌美如花的女子,女子年方十八,已是到了要出嫁的年龄。这一日,她出门……】

  一行行文字凭空浮现,牧尘直接以小骷髅阿福的故事为基础,现场演示教学起来。

  而阿福看到这些文字后,惊讶地直接张大了嘴巴,他万万没想到,还能这么写!

  随着牧尘肩肘的挥动,越来越多的文字化作金黄色,形成队列般排在一起,宛若一面璀璨的光幕。

  “这……真神奇啊!”

  阿福和阿辛二人心头无比震撼的,所以你在创作的时候,就得充分为读者考虑,考虑读者们能否看懂这段话?又是否会被书中的故事所打动?时刻为读者着想,用文字为他们编造一个趋于真实的幻想世界,这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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