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偏执的一生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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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后的生活并没有赵向秋想的那般幸福美好,王新平的短暂假期结束后就回了部队,徒留赵向秋这个新妇在家,和他的爹娘一起生活。

  由于王新平的爹王大顺一年前上山挖野菜和人起了冲突,不慎被人打断了腿,一直在家休养。

  其婆婆曹金花又以自己年纪大了,干不了重活为由,每天只捡5工分的活干,这便苦了我们的原主赵向秋同志了,不仅要下地挣工分养家,还要照顾公婆起居,和旧时代的丫鬟没有区别......

  就连她后来怀孕了,每天的工作内容还是照旧。别人都说她辛苦,不值当,她也不以为然,还觉得是别人嘴碎,乱嚼舌头,故意引起他们家的矛盾。

  后来赵向秋的爹娘,知道了她在王家村的遭遇,觉得王家亏待了自己的女儿,上门来找王家要说法。

  赵向秋却觉得他们的行为破坏了团结,影响了自己家庭和谐,将来给自己主持公道的父母兄弟赶出家门,气得赵家父母兄弟要和她断绝关系。

  偏她自己还觉得这一切都是为心爱的人付出,自己是值得的,伟大的!

  直到半年后,王新平再次回家探亲。赵向秋还以为王新平是回家探望她和肚子里的孩子,结果等来的是王新平要和自己离婚的消息。

  王新平告诉赵向秋,自己找到了更加合适的志同道合伴侣,他们的爱情是真挚纯洁高尚的,希望赵向秋可以通情明理的成全他们。

  当时赵向秋已经怀孕8个月左右,即将生产,听到王新平的话顿时就动了胎气,差点早产,还好她身体底子好,扛过来了。

  纵使这样,王新平也没有断了要离婚的心思。还说自己的假期有限,希望赵向秋快点给自己回复。

  曹金花舍不得这个即将出生的大孙子,又觉得儿子的前途同样重要,且赵向秋每天能赚8工分又听自己话,儿子新找的那个不想回乡下住也不想自己去城里和他们住,自己身边总得有个人孝敬才行,不然被村里人知道自己被儿媳嫌弃,得被笑话死!

  曹金花脑子一转,便出面给赵向秋做工作,承诺赵向秋永远是王家的儿媳,就算离婚了,也可以继续住在王家,以后可以入土王家祖坟,外面的那个是野的,自己不会认!

  等赵向秋的孩子出生后,就是王家的长孙,以后家里的财产全部由长孙继承,王家村的房子也归赵向秋所有。以后王新平每月寄回的5元生活费,赵向秋也有一半的份!

  同时劝解赵向秋,女人这一辈子还是得靠男人,男人好过了,自己才有好日子过。现在自己男人有机会得到更好的前途,自己应该支持才对。

  两人离婚的消息他们也不会往外说,村里人永远只会知道她是王家的媳妇。

  赵向秋不知哪根筋又没搭对,竟然同意了他们的骚操作。或许还是坚持自己的爱情,亦或是担心离婚后名声不好,或是舍不得孩子,赵晚秋百思不得其解......

  总之,赵向秋就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留在了王家......

  不过赵向秋还算没有彻底傻透,非要王新平和曹金花将他们的承诺写成书面文字,让队长和书记一起担保签字才行,不然这个离婚证她就不领!

  王新平一心想着快点拿到离婚证,又觉得自己以后不会再回村里了,对自己也没什么影响,便同意了赵向秋的要求。

  只是当赵向秋的孩子出生,曹金花发现生下的并不是大孙子,而是孙女时,态度立马转变,但不知顾忌着什么,也不敢和赵向秋翻脸,将她们母女赶走,反正就不冷不热的对待着,吊着。

  偶尔还会刺两句,乡下人就是乡下人,只会干苦力生女儿,还是城里人好,既能帮儿子升官,还能给自家生大孙子......

  而赵向秋却似毫无察觉一般,每天仍然按时上工赚工分,孝敬公婆,照顾孩子,当真是给王家当牛做马,无怨无悔。

  也硬生生地在几年的时间里,将曾经的村里一枝花,变成了老大妈......

  直到昨天,曹金花的小女儿王小翠因为秋收刚刚结束,来看望自己爹娘,家里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菜招待,曹金花便让赵向秋带着5岁的女儿王秀梅,去港河里捞鱼回来加菜。

  结果由于河边湿滑,王秀梅不慎掉入河里,赵向秋去救孩子时也一并滑倒掉进去。幸亏被路过的一个男人救起,不然母女俩昨天就淹死了......

  不知是受了惊吓还是受凉了,母女俩回家后双双高烧不退,曹金花为了省钱,不愿让她们去医院看病买药,便偷偷去找村里以前专搞迷信的杨婆子弄来几张符纸,烧了化水给了赵向秋母女俩一人一碗,两人喝完后便开始口吐泡沫,之后慢慢没有了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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