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出门打野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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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色地图区最小。

  只有玩家为中心的半径几百米。

  这个范围不仅能看到地名地形,就连所有出现范围内的人、动物、或其他活动目标,其动态都会在地图上显示出来、一清二楚。

  正常人是绿色小光点。

  中立目标是黄色小光点。

  敌对目标则是红色小光点。

  丁安作为一个恶行累累的杀人犯,妥妥红名怪无疑啊!

  有游戏地图。

  余晓就是一台人形雷达!

  丁安只要真的出现在这个区域。

  他就有百分之百的把握将他找出来。

  遗憾的是。

  没有触发任务。

  否则既能刷到野怪,又能完成一个不错的任务,岂不是一箭双雕美滋滋?

  游戏任务的触发机制有点迷,虽然理论上所有事件都有概率触发任务,但不意味着百分百会出现任务,总体上还是要看脸的。

  当然也不能排除其他可能。

  比如说狩猎丁安本身就包含在了“加入杭修会”这个任务之中,因为如果能成功找到丁安,就达成了加入杭修会的条件。

  这样一来在过程中的活动与表现,最终都会计入“加入杭修会”这个任务并产生奖励。

  想到了这种可能性。

  干劲也一下子上来了呢。

  余晓将地图比例放到最大,以确保附近每一个人的信号都会清晰出现在地图上,不会因为太过密集而出现被掩盖的情况。

  “开始吧!”

  余晓骑着共享单车巡街。

  现在尽管已经凌晨一点钟了。

  可西江路这边靠近一个出名的酒吧街,即使到这个时候,各种酒吧和KTV霓虹灯光依然闪耀,而外面的夜宵店、烧烤摊、路边摊子充满了烟火气。

  到处都能看到穿着热裤的辣妹以及喜欢夜生活的小伙。

  余晓的地图之上密密麻麻,全都是绿色的小光点,虽然偶而会冒出一两个不起眼的红色光点,但是很快就被余晓排除了。

  这些信号太微弱了。

  不把地图放这么大都看不到。

  这显然不是正常人,大概率是野猫、老鼠之类的目标,这些东西也会被视作野怪,从而在地图上以红色记号标记。

  又骑行了一刻钟。

  余晓发现在前面夜总会里有一两个比较大的红色光点,与正常人在地图上的信号反应差不多,大概率是人。

  是目标吗?

  不,应该不是。

  丁安是有修为的修士。

  他在地图里的信号反应不应该和普通人一样。

  这几个藏在夜总会的红名,大概率是被通缉的逃犯之类,也是属于可以刷的野怪,但今天还是算了吧,也不是什么重要的角色。

  余晓继续巡街。

  而就在这个时候。

  一个红色亮点出现在地图之上。

  这个红点,比普通人的信号醒目很多、简直是红的发亮!

  “找到了!”

  “这会错不了!”

  余晓将共享单车停在路边,随后步行跟上了移动的红点,很快就看到了一个目标。

  这是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戴着一顶鸭舌帽,五官与照片明显不同,但他头顶浮现出来的名字却是骗不了人的。

  是红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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