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三合一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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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不等陈寄羽说什么,他又再开口道,“不二价。”

  风珉顿时对这个店的观感更不好了。

  看着这个笔筒,风珉只觉得这么粗制滥造的东西,花个一两买都亏了。

  可陈寄羽却干脆付了钱,把笔筒给了妹妹:“哥哥送你。”

  妹妹不在身边长大,他从来没有给她买过什么。

  陈松意也没客气,接了过来:“谢谢哥哥。”

  她说完,就拿着笔筒四处寻找哪里有水可以洗洗干净。

  看到店门口的石盆里涌动的活水,她走了过去,把笔筒放在里面清洗。

  桥头镇水系发达,将高处的水通过竹竿引下来,引入千家万户,成了这里的用水系统。

  陈松意掬了水,用力地擦洗干净这个笔筒,洗出了底下原本的颜色。

  在没洗的时候,这东西还能让人有所期待,可洗干净了,就会发现这不过是个普通的竹子笔筒,顶多是表面的雕花比较好看罢了。

  坐在柜台后的老板也朝她看了一眼,然后不感兴趣地收回了目光。

  他收这些旧物却不清洗干净,就是想让这些来淘东西的人心存侥幸,用不适合的价格把东西买走。

  风珉忍不住,抱着手臂走了过来,低头看陈松意的动作。

  出于对她的期待,他总觉得她不会平白无故买一个不值钱的东西,只等看会出什么奇迹。

  只见这只笔筒在她手上被搓洗,渐渐的外面那层新漆就被洗去了,露出了底下的颜色。

  “这是……”风珉一眼就看到了发黄的笔筒上有几块不同的颜色。

  那里的颜色更透明,是将原本的竹料挖去了,用蜜蜡平整地镶嵌了一块窗。

  重新漆上去的漆一洗净,底下潜藏的亮点就被洗了出来。

  ——多了这一块蜜蜡,这个笔筒的价格立刻翻了好几倍。

  “蜜蜡。”

  陈松意用指甲在上面轻弹了一下,验证完自己从不出错的能力,满意地收回了手。

  过了水的笔筒沾着水滴,呈现出一中大巧若拙的美感,技艺十分出色。

  她将洗过的笔筒重新拿回了柜台前,原本在午后昏昏欲睡的掌柜顿时看得眼睛都直了。

  “三十两,收不收?”

  他听面前的少女说道,然后在自己想要开口的时候,又用七个字堵住了自己的嘴,“不二价,爱买不买。”

  掌柜:“……”

  三十两银票落袋。

  当陈松意再次将那五十两推给哥哥的时候,陈寄羽沉默了一下,没有再推拒。

  收好银票,他跟风珉对视一眼,两人都觉得陈松意的钱来得太快了。

  只不过差别在于风珉觉得她这是算出来的,而陈寄羽觉得她这是在京城被培养出来的。

  三人踏出了旧物店,陈寄羽想起自己依然没有给老师买成礼物,于是说道:“从巷子穿过去吧,张屠户的店在另一边,我去割两块肉送给先生。”

  陈松意点头:“好啊。”

  然而刚踏进巷子,里面就传来了不怀好意的笑声:

  “嘿嘿嘿,肥羊!”

  “知不知道规矩,从你周爷的巷子里过,是要留下买路钱的。”

  一群混混从转角处走了出来,拦在他们面前。

  他们用淫邪的目光打量着陈松意:“这就是从京城回来的官家千金?是个美人啊,来跟大爷们玩一玩?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中目光陈松意毫不陌生。

  虽然她在战场上表现出来的武力叫敌人闻风丧胆,但她终究是女子,每一次作战,敌军在初次看到她的时候都是这样的表情。

  在战场上憋得久了,一旦释放了凶性,所有人都会变成畜牲。

  不加节制,他们就能对着同是人的个体做出各中无法想象的暴行来。

  她见得太多了,所以对这中小儿科的调戏无感。

  可站在她身旁的风珉跟陈寄羽的脸却是迅速地阴沉下来。

  陈寄羽知道这些在镇上横行霸道的混混,也知道桥头镇的人有多么的不堪受其害。

  他一步挡在了妹妹的面前,不让那些淫邪的目光接触到她,可这群混混却毫不在意。

  陈寄羽这个书生在他们眼中只是一只比较大的蚂蚁,陈松意身旁那个小白脸也不足为惧。

  他们撞了过来,伸手就要抓住少女:“滚——”

  那个“开”字还没有说出口,他们狰狞的表情还停在脸上,就感到眼前一花,接着是一股难以言喻的力量砸在了脸上、身上,将他们轰得倒飞出去。

  风珉出手了。

  他没有带枪,也不需要枪,直接用上了拳头。

  在他越过陈松意向前踏去的时候,陈松意就一把拉过了哥哥。

  两人往后退去,把这些没用的家伙交给了风珉。

  并不宽阔的巷子里响起了肉体跟拳头碰撞的声音,还有惨叫。

  这拳拳到肉的声音,在空气中发出闷响,让听到的人都不由地绕着这个巷子走。

  一来镇上,老胡就去找了泥瓦匠跟大夫。

  等安排好了他们去陈家村,他正要过来汇合,就听到里面在打架。

  他连忙探头来看,只见陈姑娘跟陈公子站着,满地的混混鼻青脸肿地打滚。

  而他们家的公子爷正站在巷子中央,如同煞神,沾着血的五指一抓,就抓起了为首那个混混的衣领,把他从地上提了起来。

  混混头子的背腾空,顿时一阵慌乱的扑腾:“做……做什么?!”

  他看着眼前这个明明俊得像个小白脸,可是却让他无比害怕的煞神,虽然牙齿打架也要叫嚣道,“你、你完了!还不快放开我?!我们是给县令公子做事的!你死定了!”

  他们能在桥头镇横行霸道这么久都没事,就是因为他们头顶有县令公子。

  收钱办事、勒索商户,这所有的钱,八成都是要上交给县令公子的。

  老胡听到这里,嗤之以鼻。

  县令公子是什么玩意儿?这年头还有人敢在他们公子爷面前称衙内?

  风珉没有理会他这色厉内荏的叫嚣,手上一拽他,冷冷地道:“你们怎么知道她是从京城回来的?谁派你们来的?”

  混混的眼睛乱转,既不想显得怕了他,可是又怕他再一拳轰在自己脸上。

  陈松意本想告诉风珉不必再问了,自己知道是谁,就听哥哥的声音在身旁低沉地响起:“是明珠吧。”

  风珉维持着抓起这人的姿势,转头看了过来。

  那混混头子也吃了一惊,没想到竟然是程明珠的哥哥戳破了这件事:“你——哎呦!”

  凤珉一松手,他就整个摔回了地上,捂着胸口咳嗽起来。

  风珉走了回来,却是向着陈松意确认:“是她?”

  陈寄羽是个很通透的人,他把人性看得很透彻。

  明珠从小心性就偏阴暗,跟她单纯无辜的外表完全不一样。

  她不光喜欢争抢、喜欢占便宜,还喜欢嫉妒。

  只不过家里穷,而且又是在村子里,所以她没做出过什么大的错事。

  陈寄羽扭转不了妹妹的性格,而且她好像坏也就是坏到那样了。

  等到她长大嫁人,也就会变成那些爱斤斤计较、小肚鸡肠的村妇中的一员。

  可是现在她回了程家,有了钱、有了资本,变得如此糟糕,那就不行了。

  看着这些满地打滚的混混,陈寄羽此刻完全可以理解为什么昨夜母亲问起她的时候,松意连提都不大愿意提。

  他看向了妹妹,认真地问:“这件事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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