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小丑竟是自己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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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公室里,听完江云皓一番陈述,葛云慧面上不动声色,心中已经彻底认可了对方。

  毫无疑问,在改制这个问题上,江云皓的回答是合格的,甚至是优秀的。

  一个非专业人士,能有这样专业的见解,足见他在经济学上的悟性很高。

  坐在她旁边的张松林,这会儿更是一脸欣慰。

  当年国企改制浪潮中,他是亲历者。

  甚至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参与到了这个过程的一些规则制定。

  关于改制的利弊,张老可能是最清楚的。

  江云皓的陈述,以及对当年改制的一些理解,证明他是真正独立思考问题的,而不是人云亦云。

  这一点,在张松林看来是最重要的。

  他的目光下意识地扫了一眼身边的葛云慧,那意思是:怎么样,我给你找的这个师弟还不错吧?

  葛云慧当然能明白老师的意思,一时间有些语塞。

  确实,自己刚刚的问题,角度已经是很刁钻。

  说是在刁难江云皓,都不为过。

  可结果呢,人家却没怎么费力气就答上来了。

  这说明,人家当老师的关门弟子是绝对够格的。

  葛云慧正琢磨着,该如何收场的时候,江云皓却又说出了一番话。

  “其实,关于那场改制,除了国有资产流失之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点需要关注和反思。”

  听到这里,张松林眼睛就是一亮。

  葛云慧抬头看向对方,伸手示意道:“是哪一点,你倒是说说看?”

  “是破产法的不够完善。”

  江云皓平心静气地表示,“我们国家的破产法,是在当时特定社会条件下制定的。其时,国内的经济还刚刚开始走出公有制的框架,新的经济体制刚刚萌芽,缺少实践经验,因而这部立法不完善的地方就显得比较多。”

  “比如说呢?”

  葛云慧追问道。

  “首先,当时破产法只适用于有限的主体范围,即全民所有制企业。当时我国非公有制企业很少,且非公有企业财产与经营者个人财产的界限也很难划清,难以承担有限财产责任。因此非公有企业或个人不适宜作为破产人。但随着我国经济生活的变化,非公有制企业的比重日益显示出来。”

  “其次,当年的破产法保留了较浓的行政色彩,具有明显的旧体制的痕迹,与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不够吻合。”

  “第三,破产法条款规定较为简单,较为粗糙,难以反映破产过程中各种复杂的问题。”

  停顿了片刻,江云皓最后说道,“至于第四点,是破产法实施中的配套措施尚不健全。如社会保障问题、职工再就业问题、破产责任问题、金融机构的转制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破产法难以顺利实施,连带着相关功能也难以充分发挥。”

  听着江云皓的侃侃而谈,葛云慧的脸色渐渐变了。

  她对经济法同样有涉猎,破产法的情况又怎么可能不知道。

  江云皓此时说的东西,完全切中了问题的核心,已经是经济法专业人士才有的水平了。

  仅仅从法律的角度,葛云慧感觉自己都未必敢说有这样的见解。

  “也正是因为破产法存在漏洞,使得当时企业破产清算上,有很多迷之操作……”

  江云皓举例道,“比方说,当时的破产申请,绝大多数由债务人提出,而非债权人;另外,一些债务企业,包括债务企业的行政主管机构及其地方政府,试图利用破产程保障问题、职工再就业问题、破产责任问题、金融机构的转制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破产法难以顺利实施,连带着相关功能也难以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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