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火光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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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死不由我定。

  这句话仿佛有某种魔力,瞬间让混乱哭喊的三千人平静了下来。

  朱由榔也不纠结,直接把话给说透。

  “俘虏军中,未参与扬州、嘉定屠杀者,未在其他地方残杀我大明无辜百姓者,免死!”

  “饶平罪犯中,手上没有人命者,免死!”

  “有主动举报、指认申请免死者作假,且情况属实者,免死!但需服苦役十年,侥幸不死者,方可赦免死罪。”

  三个免死,之前两条是硬条件。

  最后一个,则完完全全是为了确保前两个条件真实性,而作的补充。

  朱由榔话音落下,三千人中很多人已经面色惨白。

  特别是清军绿营的俘虏们,他们本就是李成栋麾下的精锐。

  在明末这些军阀一个赛着一个凶残,一个赛着一个贪婪的情况下,军中屠杀百姓、草菅人命的恶习,早已蔚然成风。

  更别提他们剃发归顺清廷后,一路从徐州,打到了如今的广东。

  屠城,杀百姓,明末的军阀们一个干得比一个猛。

  他们手底下的士兵们,或是被各级将领胁迫,或是主动屠戮,总归难免会干出这种事来。

  疯狂一点的,不用将领下令,他们自己就嗷嗷叫着去滥杀无辜了。

  因为屠城中可以完全释放自己血腥凶残的暴虐面,屠城中所抢到的财物,自己也能留一部分…

  总而言之,在屠城恶习成风的军阀手下,能保持善意,不杀戮百姓的士兵,少得可怜。

  朱由榔这第一个免死,绿营俘虏中八成以上都得死。

  饶平这儿的罪犯们还好一点,但已然为恶,多多少少都有人身上背着人命,能达到免死条件的,不到五成。

  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总要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

  决定他们生死的不是朱由榔,而是他们自己。

  两军交战,杀敌人是勇敢,仗着武勇去屠杀百姓,那就是罪大恶极之辈了。

  这样的人,不管出于什么原因,都已然失去了为人最基本的底线。

  不死,如何能对得起他们屠刀下的冤魂?

  “陛下,小人王九,现为绿营伍长,战场上手刃过五六名敌军,因功升迁,但从未参与屠杀平民之事。”

  “陛下,小人也没有杀过老百姓,为此还差点被棚长打死…”

  “陛下,我只是一个小偷,连鸡都没杀过啊!”

  声音响彻,长街附近的区域中,一片绝望的俘虏与罪犯中间,渐渐有符合条件的人举起手来,陈述着自己不用死的理由。

  也有部分恶贯满盈之辈,妄图蒙混,瞬间遭到了别人举报、指认。

  揪出假冒免死之人,自己就算要当十年苦役,那也有了活下去的机会不是。

  同为作恶者,同为必死者,用他的命换举报者的命,有何不可名敌军,因功升迁,但从未参与屠杀平民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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