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秦律第2/3段
如果这么一看的话,那么似乎这个陈胜也确实是一个农民,由陈胜和吴广所领导的大泽乡起义,也确实算得上是农民起义。
可是随着后世考古工作人员的发掘,云梦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的相继问世,后世对于秦朝的法律也有了新的了解。
原来秦朝的法律除了严苛以外,同样也不乏一些法理不外乎人情的通融之处,而法律制定者的初衷也是有人情味有温度的。
毕竟制定秦法的目的,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管理百姓,当然也可以说是剥削百姓,榨取百姓们的剩余价值。
但绝对不是为了能够更快的弄死百姓们,把百姓们逼迫得活不下去,只能够揭竿而起的造反,这是一种非常愚蠢的行为。
比如说《史记陈涉世家》之中,所记载的陈胜和吴广二人,不得不发动大泽乡起义的一个最大原因。
就是因为他们在去渔阳驻守的路上,恰巧遇到了天降大雨,道路无法通行,估计已经无法按照预定的时间到达了。
而延误了期限,按照秦国当时的法律,他们这些人就都应当被处以斩首之刑,也就是说大家都死定了。
所以陈胜和吴广两个人一商量,反正不管怎么样他们都是死定了,束手就擒是死,反抗也是死。
那么为什么不干脆直接造反呢?为自己搏出来一个生路,同样也是为自己搏出来一个富贵,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看看陈胜和吴广二人,说的话是多么的有道理啊,这谁听了谁不上头啊,从这里也能够看出秦国的法律有多么的不讲道理。
秦始皇嬴政他们这些制定了秦国法律的人,到底是有多么的残暴不仁啊,不问任何缘由,只要超过了预定的时间。
就要将那些人全部都给杀掉,那么以古代时期那落后的交通条件和交通方式,以及变幻莫测的天气影响。
到底又有多少这种戍边的队伍也好,还是被征发服徭役的队伍也罢,能够真正地按照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位置呢?
而按照陈胜和吴广二人所说,只要超过了预定的时间,就一定要被秦法处死,那么明知道自己已经逾期了的人。
又为什么要再去主动送死呢?就和那个汉高祖刘邦一样,既然又不敢马上揭竿而起的造反,那就四散逃跑好了。
反正是能活一天是一天了,而且似乎也完全没有秦国官方的人,去找汉高祖刘邦家人问责的样子。
当初汉高祖刘邦躲到了山里的时候,汉高祖刘邦的老婆吕雉,还能够帮助汉高祖刘邦装神弄鬼地招募手下呢。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此严苛的秦国法律,真的就能够保证秦国的徭役全部都能按时到达吗?
恐怕结果反而是适得其反的吧,一旦感觉无法在预定的时间之内准时到达,知道反正自己死定了,那就干脆直接逃跑呗。
真正能够按时到达的服徭役队伍恐怕也没有几个了,到最后受到最多影响的,反而是秦国高层们制定的计划。
那么这条秦法制定的就根本不符合道理,也不符合逻辑,更不符合秦国的利益,因为秦国也根本没有因为这条法律,而得到某些方面的好处。
比如说让服徭役的百姓们,能够快一点地到达工作地点开始干活,反而是因为这些制定了秦国法律的人,到底是有多么的残暴不仁啊,不问任何缘由,只要超过了预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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