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笑第1/3段
寇凛又取出一千两金票,递给金鸩之前先询问:“关于上岛这事儿,可还有其他额外费用?”
金鸩摇头:“没了。”
寇凛这才将金票交给他:“还请金老板尽快安排。”
“会的。”金鸩提着鸟笼子继续散步。
寇凛郁闷着从他身后走过,准备下山去,却又与攀山上来的段冲走了迎面。
段冲手里也提了个鸟笼,只不过比金鸩的大了很多,笼子里关的也不是鹦鹉,而是一只鹰,鹰脚上绑着一个竹筒……
这、这是他锦衣卫的信鹰!
寇凛几乎快要吐血,应是楚狐狸在京城调查出一些重要信息,竟被段冲给截获了?
段冲从寇凛身边经过,微微点头示意。
顶着“盖世悍匪”的名号,东南海上人人一提及段冲便会吓白脸,但私底下的段冲其实低调朴实,不见一点儿张狂,是以先前他去接寇凛和楚箫上岛时,寇凛只当他是个跑腿的。
段冲走到金鸩身侧:“义父,刚才有只鹰在岛上盘旋,被孩儿打下来了。”
金鸩弯腰打量一眼笼中鹰:“恩,有钱人养的鹰,挺肥的。”
段冲:“清炖还是红烧?”
金鸩想了想:“最近口味淡,炖了吧。”
“金老板!”寇凛知道他们肯定已经猜出了是谁的信鹰,故意说给自己听的,拐回去黑着脸道,“您可知道私截朝廷密信,是掉脑袋的重罪。”
“哪个朝廷?”金鸩短笑一声,“严格来说,麻风岛已不在大梁国境内。”
事关国运,寇凛严肃道:“请将此信鹰还给本官。”
金鸩点头:“可以,拿五千金来。”
寇凛动了真怒,警告道:“此事可大可小,由不得你胡闹。”
“大或小与我何干?”金鸩继续慢走散步,“寇大人许是贵人多忘事,我除了是个正经生意人,还是虞康安口中的叛国贼。你孤身在我岛上,都舍不得为手下出上岛费,我非得炖了你的鹰,你只能干瞪眼。”
“你……”寇凛是真要气晕过去,多少年了,从未试过被气成这样过。
他内心蠢蠢欲动的想要出手抢夺,但忆起虞清在段冲手下被打的有多惨,只能强忍住。
段冲转身走:“孩儿这就去炖了。”
“等等!”寇凛压着怒意,“容我回去拿钱赎鹰。”
……
房间里,楚谣正将寇凛与父亲做比较,深深觉着作为丈夫来说,寇凛已经很不错了,起码事事都顺着她。
她不禁想,若是没有遇到寇凛,嫁给了先前差点儿订了亲的郑国公府崔辰,现在的生活就是在后宅里照顾他的起居,应付他的族人和妾室。
她原本喜欢寇凛,就是喜欢他与京城那些受着良好教育长大的世家子不同,为人行事夹着些草莽匪气和江湖侠气——在挑男人的口味上,她可能是随了她母亲。
这样的浪子原本就没定性,再加上从前那些坎坷经历,更是不易交托信任。如他所说,连娶妻都嫌麻烦没考虑过,从一个人吃饱不饿到两个人共同生活,他需要时间适应。
楚谣自从答应嫁给他,心里就是清楚的,也做好了长期斗争的准备,想用自己的善解人意和柔情去征服他。
如今,他的确在慢慢改变,越来越符合预期,但她对他的容忍却越来越低。
楚谣原本不太明白这问题出在了哪儿,这几日隐隐有些领悟。
哥哥始终将寇凛当成上官和长辈,而她自与寇凛相识,一直将寇凛视为“英雄”。
救过她的命,救过她哥哥的命,她崇拜他,仰慕他,认为他是个可以令她心安的保护神。
但成亲久了之后,两人虽没有夫妻之实,却也是朝夕相对同床共枕,他在她眼里俨然已经成了个普通人。
或者说,他从“英雄”、“上官”和“保护神”这样的角色,彻底变成了“丈夫”。
楚谣认为自己对丈夫多要求一到两个人共同生活,他需要时间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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