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收购游戏王版权,意外收获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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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寰宇科技总部顶层办公室李不凡,正在查阅着最近公司的账目,他看着那么高额的盈利,很是满意。

  就在这时,阿尔法的投影突然冒了出来,“主人,技术部王梓旭发来消息。”

  李不凡一愣,便示意让阿尔法接着说下去。

  阿尔法接着开口道:“主人,王梓旭在消息中说,他们技术部由于已经研发了全息手机,现在的工作量已经降低,还请吩咐新的任务。他在消息中还隐隐透露,技术部有很多成员想要体验《游戏王》的全息游戏,毕竟那个年龄段有很多《游戏王》爱好者。”

  “哦?也是,毕竟现在寰宇科技员工加上研究员们已经有了万余人,不好好利用,也是浪费了。

  这样吧,既然我们已经研究出了全息手机、全息手环、全息手表、全息项链。

  那么开始研制全息家庭投影仪、全息电脑、全息平板、全息摄影机、全息影院改造方案等等与全息技术相关的研究吧。”李不凡想了想,便说道。

  “好的,主人,已经告知王梓旭。”阿尔法回复道。

  “嗯,好。你刚刚提到呼声很高的《游戏王》,我记得我小时候,差不多还没有上小学的时候,就有了《游戏王》卡,当时,我可是舍不得用零花钱啊,省吃俭用花5毛钱买上一个卡包,每次都很激动,希望抽到好卡。

  但是,我知道,这些卡包都是盗版的,而真正的版权在扶桑,只是他们当时对于我们市场,不屑一顾,不乐意授权正版罢了。”李不凡自言自语道。

  “嗯,对了,阿尔法,《游戏王》的版权到底在谁手里,查一下?”李不凡吩咐道。

  “好的,主人,已经查明,《游戏王》版权在集英社,详细资料如下:

  集英社(shueisha)全称“株式会社集英社”,现为扶桑最大的综合出版社之一。所谓“jump系”就是集英社旗下的杂志。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周刊少年jump》周刊漫画,是扶桑发行量最高的连载漫画杂志,旗下漫画代表作品有《龙珠》、《jojo的奇妙冒险》、《游戏王》、《圣斗士》、《灌篮高手》、《樱桃小丸子》、《海贼王》、《火影忍者》、《死神》等。

  听到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应该就能意识到这家公司在漫画界龙头老大般的实力。

  目前的游戏王项目,主要是由konami和集英社所主导,而且在版权方面,集英社的版权是比konami要大的,毕竟漫画是他家的。

  可以想象,如果konami想出一个游戏王的什么周边,他肯定要跟集英社打招呼,但是集英社如果想出,那不一定要跟konami商量。

  ”

  “这样啊,这个我还真不知道,我以前还真以为是konami拥有的游戏王版权,对了,帮我联系下集社美,就说我有笔大生意要与他们谈一谈。”李不凡接着吩咐道。

  阿尔法立刻点头,并执行起来李不凡的吩咐:“好的,主人,已经拨通其社长的电话。”

  “喂,你是哪位,怎么有我电话的?”

  “你好,我是寰宇岛岛主李不凡,我想要联系一个人当然很简单了,不过,你不要担心,我找你,是给你送钱的。”

  “哦哦,是李先生啊,幸会幸会,不知道您说的送钱,是什么意思呢?”

  “呵呵,我就直说了吧,我想收购贵公司关于《游戏王》的所有版权,请社长先生出个价吧,只要不过分,我就可以接受。”

  社长此时很是激动,他可是知道李不凡在寰宇岛这段时间以来,通过全息手机赚取了多少惊人的财富,更别说他的岛主身份了,他很清楚,自己与他完全没有可比性,此时他心中,既想要多要点钱,狠狠宰一笔,也想过要个正常价,当做人情。

  但是,最后,社长放弃了这两个想法,他似乎想到了什么似的,顿时明白了这或许是自己追随李不凡脚步的一个机会,于是他笑盈盈地回道:“李先生,既然您想要游戏王的版权,那我就不妨做一件成人之美的事情,将版权免费赠予您个人,您看如何?”

  李不凡明白,非奸即盗,无事献殷勤,肯定是有什么问题,但是白捡的不要,不是傻嘛,于是说道:“嗯,多谢社长先生,我的确需要这个版权。不过,你有什么要求或者条件呢?”

  “李先生,我的唯一条件就是,允许我加入寰宇岛,我愿意成为先生忠实的属下。”

  “嗯?这是为什么呢?我可不相信,你对我仰慕已久?”

  “咳咳。。虽然说您人格魅力的确很大,但是说实话,我也没有到盲目的程度。其实,我认为,先生的志向版权,请社长先生出个价吧,只要不过分,我就可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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