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猎魔(04)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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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侦局多数人说萧局实在不怎么像刑警,即便穿着警服,都少了刑警的味道。

  但明恕的看法却恰恰相反,刑警的风骨在内不在外,萧遇安即便穿着这样一身与警察不搭边的衣服,那种从眼神、站姿释放出的强大威势仍是叫人神经一凛。

  “萧局。”明恕站起来,瞥见对方手里提着的纸袋。

  萧遇安目光温和,款款步入,将纸袋放在桌上,“辛苦了。”

  “给我的?”明恕分开纸袋,明知故问。

  萧遇安笑了笑,“对着尸检报告加餐,是不是为难你了?”

  纸袋里放着一个成年人手掌加手指大的牛奶蒸糕,温度刚好,还有一杯拿铁咖啡,冰块尚未融化。

  明恕将两样都取出来,眼梢往上一弯,“谢谢老板。”

  萧遇安声音醇厚,像嗓子眼里架着一口低音风琴,“老板?”

  “你现在难道不是我的老板?”明恕捧着蒸糕,眉心彻底舒展,合着那张俊俏的脸,显出几分不常见的孩子气。

  这正是他习惯性蹙眉的原因。

  因为五官生得精致,眼梢唇角都带着叫人赏心悦目的幅度,皮肤偏白,即便面无表情,看上去也含着笑意,显得年轻而富有亲和力。

  面相显小在很多时候是好事,但对重案刑警,尤其是重案组组长来说,稳重成熟更加重要。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大概是毕业成为刑警后就开始了,他用皱眉隐藏笑意,故作深沉,很少有将眉间彻底展开的时候。

  不过面对萧遇安时,就另当别论了。

  外人不知道他与萧遇安的关系,他也不打算逢人便说,让所有人都知道自己与这新来的领导自幼便相识。

  萧家与明家都是颇有背景的家庭,打从记事,他就知道隔壁有个年长自己六岁的哥哥。

  萧家孩子多,萧遇安上头有两个姐姐,还有个同龄堂兄弟,别的伙伴更是数不清。明家子嗣却不多,他是独生子,堂亲表亲也没几个,成天看着萧家热闹,想跑去和人家一起玩,却到底不好意思,只敢吭哧吭哧爬到树上,想象自己是萧家的小儿子。

  是萧遇安向他伸出了手。

  那日,他又爬到树上,不想中途踩断了一条枝丫,能上不能下,急得险些从树上掉下来。

  萧遇安在树下望着他,张开双手,“慢慢下来,我护着你。”

  六岁的差距在成年后不再明显,但对小孩子来说,却有天壤之别。

  他看看萧遇安,又看看自己,忽然就不着急,也不害怕了。

  树下那个哥哥,个子那么高,像巨人一样——当然后来萧遇安纠正过他,不能看到一个个头比自己高的,就觉得对方是巨人,这不礼貌。

  他小心翼翼地向下滑去,然后将自己摔进了萧遇安的怀中。萧遇安虽然比他高出许多,身子骨却是少年的孱弱,奋力接住他之后,往后退了好几步,才堪堪稳住。

  这个插曲成了他年少时最绚丽的注脚。从此,他不再偷偷看萧家的热闹,而是成了萧家的一份子。萧遇安在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恨不得将自己的床搬到萧家院子里。

  萧遇安带他骑车,教他读书写字。萧家家教森严,萧遇安自幼就知书达理。但孩子到底是孩子,萧遇安在父辈面前完美得如没有瑕疵的玉,带他玩的时候却开朗有趣许多。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好的坏的,只要是小孩儿喜欢的,萧遇安通通带他玩过。

  他黏萧遇安,依赖萧遇安,其程度远超过一年见不到几面的父母。

  后来萧遇安年纪到了,被萧家长辈送去外地念书,他伤心不舍了好一阵子,茶饭不思,每天蹲在萧家门口,总觉得只要自己心足够诚,萧遇安就会出现。

  然而萧遇安回来时,已是次年夏天。

  一年不见,哥哥比记忆里更加高大。

  他追随着萧遇安的足迹,从初中直到高中,然后是大学,就像小时候追着萧遇安的自行车跑一样。可因为这无法缩短的年龄差,他始终无法与萧遇安一同站在同一所校园里。

  他念小学时,萧遇安已经是中学生,当他终于升上初中,萧遇安已经去了公丨安大学。

  他的父母并不希望他成为警察,早在他念中学时,就给他铺好了将来的路,但他执意要追赶萧遇安,与家里大闹一场,以几乎断绝关系的代价成为了警察。

  其实若是非要论梦想,当年他也没多想穿上警服。

  那时萧遇安莫名失踪,必然是去执行绝密任务,他担惊受怕,就一个想法——成为警察,将来与萧遇安共度风雨。

  当年的家庭矛盾如今已经缓和,但正是因为进入公安大学那几年与家里没有任何联系,认识他的人几乎都不知道他出身权贵之家,只当他来自普通家庭。

  这倒也好,起码不用面对别人的异样目光。

  与萧遇安确定关系是23岁时,自然是他追求的。从少年芳心初动,追到堂堂正正成为一名刑警。

  这些年他始终待在冬邺市,展露出非凡的刑侦才华,而萧遇安却随特别行动队辗转各地,执行级别极高的任务。两人一直是聚少离多,就连过去一年他在特别行动队接受培训,竟也没能见上萧遇安。

也含着笑意,显得年轻而富有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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