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无休(05)第2/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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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明恕突然打断,“这有点矛盾。”

  邢牧问:“呃……哪里矛盾?”

  明恕说:“凶手既然带着斧头,为什么不用斧头杀死沙春?用斧头砍显然比用麻绳勒更方便。沙春没有服药也没有被投毒,那说明当时是清醒的,具备反抗能力,凶手用麻绳勒时就不担心失手吗?”

  邢牧说:“凶手可能认为,劈砍会大量出血,而勒颈会避免这种情况?”

  “那凶手带斧头的目的是什么?”明恕站定,“难道只是预计自己会被沙春抓伤,所以带在身上用于砍掉沙春的手?”

  易飞道:“明队分析得有道理,凶手准备了斧头,却采用勒颈的方式杀害沙春,这的确有点奇怪。凶手带斧头的目的是什么,直接关系到TA砍掉沙春双手的原因。”

  邢牧精通法医学,但在案件本身上,有时跟不上明恕和易飞的思路,“凶手不是因为沙春指甲里的东西而砍掉沙春双手?”

  “很有可能,但不是唯一的可能。”明恕说:“如果只是因为发现沙春的指甲里有自己的血液和皮肤组织,那凶手可以只砍掉沙春的部分手指,或者不用那么麻烦,直接用刀将贴指甲那一面削掉。砍手腕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日常用的小刀砍不断,必须是斧头或者管制刀具。这就回到了我们刚才的问题,凶手预计到自己的DNA信息会留在沙春指甲里?如果是预计到了,TA也可以携带更轻巧的工具。削掉指甲而已,何必用斧头?”

  方远航皱眉思索,“凶手用斧头砍掉了沙春的双手,这是事实。现在的问题关键就是,如果他不是为了阻止我们提取TA的DNA信息,那是为什么?”

  “第一,完成某种仪式,这和沙春遇害时身穿演出服化着舞台妆,在某种程度上讲有一致性。但这到底是什么仪式,现在我还无法确定。”明恕说:“第二,和沙春本人有关。”

  邢牧轻声道:“本人?”

  “沙春主攻古筝,虽然也会吹奏乐器,但古筝是她最擅长的。”明恕道:“对于一名古筝演奏者来说,最重要的不就是手吗?”

  方远航忽感背脊发凉,“凶手拿走沙春的手,就等于夺走她最重要的东西。”

  “这里可以有多种解读,我先提我想到的,你们等会儿补充。”明恕说:“凶手恨沙春,所以在将其杀害之后,还不满足,还要砍掉她的手;凶手认为沙春太过平庸,不配弹奏古筝,这双手长在沙春身上是白长;凶手嫉妒沙春,或者凶手喜欢沙春……”

  “等等!”方远航打岔,“前面两种我理解,但嫉妒和喜欢不大可能吧?民乐部的人不是说沙春没有天赋,只知道努力吗?像她这样,至于被嫉妒?”

  “你这想法太片面了。”明恕说:“民乐部的人认为沙春没有天赋,这只是他们内部的说法。那民乐部之外的人怎么看?周六演出时,我就注意到沙春了。为什么?因为在我这个外行眼中,她很专业,很有魅力。还有,刚才我问过民乐部的副主任韩茗茗。她承认,民乐部像沙春一样没有天赋的人不少,沙春特别突出,是因为沙春不甘平庸,比所有人都努力。”

  因为经验尚不足,方远航无法想到明恕那么多,但他的优点在于明恕一提点,很快就能跟上,“那照这么说,凶手可能是个心理变丨态。TA倾慕沙春,更倾慕沙春这双能弹出美妙乐声的手,所以……”

  “所以沙春的手说不定还被保存在某个地方。但如果是前几种思路,沙春的手大概率已经被毁掉。”明恕说。

  方远航站起来,“我突然有个想法。”

  明恕看向他,“说。”

  方远航说:“民乐部认为沙春没有天赋,这会不会是一种掩饰呢?”

  大概是这下跳得有点远,连明恕都没反应过来。

  “有些基佬为了掩饰自己的基佬身份,老是强调自己是直男,还恐同。”方远航说,“民乐部那些说沙春没有天赋的人里,会不会有其实认同并羡慕沙春的人?我觉得没有人会不希望自己能变得更好吧?沙春虽然天资一般,但勤奋刻苦,她这样的人应该是在一点一点进步的——可能像蜗牛一样慢,但长年累月下来,绝对比什么都不做有进步吧?民乐部那些同样没什么天赋,也不努力的人看着她,是什么心理?自己不努力,或者说耻于努力,对努力的沙春是又妒又怕,还要装作不屑一顾。他们中可能有人想过像沙春一样努力,却又怕被当做异类。”

  方远航这思路其实没有问题,但明恕听着他基佬来基佬去,不由得轻声咳了一下。

  会议室一下子吵闹起来,思维一被扩宽,每个人都开始表达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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