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无休(37)第1/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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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七章无休(37)

  “是你?”

  明恕赶到兰川县时,见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一张熟悉的面孔。

  萧遇安在电话里说沈寻会派特别行动队的队员过去支援,他没想到来的居然是昭凡。

  在特别行动队时,他最早混熟的人就是昭凡。这家伙是特别行动队里最“特别”的一个存在,和谁都能聊一天,你跟他说东,他跟你说西,明明说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件事,聊天还总能进行下去,而且歪理一大堆。

  最“特别”的是,昭凡生得异常俊美,还偏偏不是花瓶。特别行动队若要选出一位最强狙击手,那必然非昭凡莫属。

  “我不行啊?”昭凡笑,“嘿,你还嫌弃我不成?”

  明恕上车,“只是没想到。特别行动队最近是不是很闲啊,沈队随随便便就把你派出来了?”

  昭凡发动车子,“我正好在这边办事,本来办完就准备去海边休假了——我这大山里出来的猴子……”

  明恕:“……”

  “呸!我这大山里出来的孩子。”昭凡接着说:“难得见见海不是么,结果就被沈寻叫来了。”

  明恕知道特别行动队的纪律,一年不一定能休一次假,如果有任务,即便是在休假中,也必须接受任务。

  明恕忽然觉得有点对不住昭凡。

  “不过我一听是你,这就来了呗。”昭凡笑嘻嘻的,“忙完案子咱们去海边吃海鲜。我做菜好吃,但海鲜还没做过。你来给我打下手,我做给你吃。”

  明恕一听就头痛。

  昭凡可以自夸丨射丨术惊人,可以自夸是特别行动队的“颜面”,可以自夸人缘好,但绝对没资格自夸做菜好吃。

  明恕去年刚到特别行动队时,人生地不熟,昭凡要做菜给他吃,他当然领情。吃过才知道,为什么昭凡说要请他吃饭时,周围的人都笑。

  昭凡这人,实在是没什么做菜的天分。

  明恕不想去海边吃昭凡做的海鲜,况且也没那个时间。现在不是抓到覃国省就万事大吉,回去还得审,黄牟泉的尸体也还没找到。除此之外,许吟所说的那个案子也是时候提上日程……

  这么一想,简直就没有喘息的机会。

  “不如你跟我回冬邺市吧,我们那儿也有海鲜。”明恕说:“明哥好吃好喝把你喂肥了再给沈队送回去。”

  两人聊了会儿,开始谈案子。

  “我们现在去星芦乡。”昭凡一说到正事,语气就认真了几分,“兰川县有人见到过郝路——也就是你要找的覃国省,但他现在不在兰川县城。”

  “覃国省的老家在兰川县下面的星芦乡。”明恕也是早有准备,“既然他回来了,就一定会去星芦乡。”

  覃国省坐在乡间的石块上歇脚,身边放着两大包纸钱、香烛、供果。

  对面那座山上有他父母的墓,时隔多年,他想去给他们上炷香,烧些纸钱。

  自打回到星芦乡之后,覃国省就总是想起过去的事,对身份的认知在“郝路”与“覃国省”之间来回转换。

  他不知道自己的人生是在哪里突然出了错,错误和那些“努力而平庸的人”一样,像一块块多米诺骨牌,一块推着一块倒下,往前追溯,恁是不知道第一块是什么时候,被谁推倒。

  追溯来追溯去,最终只能归结为——他的出生就是一个错误,就是第一块倒下的牌。

  他点了一杆叶子烟,一边抽一边看着郁郁葱葱的山头。

  他不大抽得惯这玩意儿,前两天跟着一位老乡亲学,学是学会了,抽的时候却老咳嗽,觉得特别呛人。

  小时候,父亲就总是抽这种烟,每天干完活抽上一杆,然后对他说:“国省啊,你好好用功,你老爹别的不懂,就懂一个道理——只要肯用功,就一定会有收获。”

  他将这句话当做座右铭,从小到大都是周围同龄人里最努力的一个。命运没有辜负他的努力,考研时,他竟然从一所名不见经传的医学院考进了在全国名列前茅的冬邺医科大学。

  到了冬邺医科大学,他更加刻苦,可就在他踌躇满志,准备更上一层楼的时候,噩耗从老家传来——他的父亲干活时突发脑溢血,送去医院后虽然暂时抢救过来了,却一直没有醒来。

  那时他正跟随导师钻研一个项目,若是突然离开,今后就不可能再和导师一起做事。

  母亲哭着求他回家,亲情与前途之间,他难以抉择。

  导师告诉他,百善孝为先,你应当回去。

  他却在导师这话里听点了一杆叶子烟,一边抽一边看着郁郁葱葱的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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