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为善(12)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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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家的“灭门案”其实不应被叫做“灭门案”。所谓的“灭门”,指全家无一人生还,但死在5-8的虽然有四个人,其中一人却是个外人。

  秦家还剩了个独苗,秦绪。

  “这案子可疑的地方在于,秦可为什么会和于小海一同回家。”明恕站在客厅的茶几前,正对曾经摆放着两具惨不忍睹尸体的沙发,“周围的居民和秦绪都说,秦可很少回家,于小海更是从来没有来过。通讯记录显示,黄汇当晚分别给秦可和秦绪都拨打过电话,秦可在前,秦绪在后。现在看来,就是秦可带着于小海回来了,而秦绪没有——当然,秦绪也许是在撒谎。但黄汇为什么突然叫大女儿和小儿子回家?凭秦可平时展现出来的性格,又为什么愿意回来?”

  “我跟‘虾宝宝’的员工聊过。”萧遇安道:“他们对秦雄黄汇夫妇的评价相当一致——将钱看得非常重,对员工对自己都很抠门,唯独对一双儿女大方。在‘虾宝宝’工作的几乎都是两人各自老家的远亲,比如上门找黄汇的秦秀娟。但即便是亲人,秦雄和黄汇也信不过,每天结束营业之后,雷打不动挨个查账。”

  明恕说:“那让黄汇紧急将两个孩子叫回来的原因,也许正是与钱有关。秦可从不回家,这时却因为一通电话而回来,谈钱的可能确实最大。”

  “以秦家这一家人的性子,黄汇怎么能允许一个陌生人在他们谈钱的时候进屋?”萧遇安说:“秦秀娟说,黄汇已经警惕到了每一道菜的耗材都要亲自检查的地步。从逻辑上来讲,她让非至亲的人深夜进屋有些说不通。”

  明恕摇头,“说不通的何止这一点。凶手为什么能制服当时在5-8的三个人,TA哪来这么大的能耐?”

  “如果是暴丨力行为,那可能性非常低。”萧遇安转过身,“但如果黄汇三人是主动听TA的话呢?”

  明恕眉心绞紧,“原因呢?这个人和秦家有什么关系?”

  “两条思路。”萧遇安说:“第一,这个人是被秦可带回来,黄汇向来溺爱秦可,原本不接受不熟的人进门,但因为人是秦可带来的,黄汇妥协。第二,这人最早接触的是黄汇,甚至将秦可秦绪叫回家,都是TA的主意。黄汇没有给秦雄打电话,员工们说,秦雄收工离开时,也和平时没有什么区别。”

  明恕用力吸了一口气,好似将空气里的血腥味都吸入了肺中,“杀人全家,还要毁丨尸,这几乎不可能是一般的冤仇。”

  这时,外面的楼道里传来一阵喧哗,一名队员在外面喊:“你不能进去!”

  明恕走到门边,见一衣着朴素的中年女人正跌跌撞撞地冲进来。

  女人两眼通红,皮肤粗糙,头发蓬乱,背着一个旅行包,看上去风尘仆仆。

  明恕反应过来,“你是黄清?”

  黄汇有个亲妹妹,叫黄清。前天还未确定四名被害人的身份时,明恕就已经让人想办法找到黄清。

  女人点头,开口就是哭腔,“我姐和可可真的已经走了?”

  屋里的重要痕迹已提取完毕,明恕让黄清进来,端了张椅子,“坐。”

  “我能看看她们吗?”黄清流着泪道:“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我姐了,没想到……”

  明恕打量着黄清。

  从衣着与精神状态来看,黄清过得显然不算好。

  并非姐姐富有了就一定要帮衬妹妹,但黄汇与黄清之间的巨大差距恰好印证了“虾宝宝”员工的话——秦雄两口子非常抠门,只对一儿一女大方。

  黄清今年41岁,住在冬邺市辖内的奖书镇,丈夫常年在外务工,她没有固定工作,在镇里照顾公婆、抚养儿子,一家人过得相当拮据。

  明恕问:“你说你很多年没有见过黄汇了?你们曾经有过什么不愉快吗?”

  黄清叹气,“都过去了,我早就不恨她。”

  明恕说:“是什么事?”

  据黄清说,自己与姐姐的感情从小就很好,长大之后,黄汇到城里务工,认识了本地人秦雄,不久成婚,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后来黄清自己也结了婚,两家人逢年过节都会互相走动。

  秦雄的父母是齿轮厂的职工,家里还有个弟弟,一家五口人就挤在这套老房子里,过得够呛。

  不过在秦可出生之前,秦雄的弟弟就失踪了,秦母悲伤过度,一病不起,家里登时少了两个人。

  秦可一岁多时,秦雄的父亲也过世了。这套房子就成了秦雄与黄汇的小家。

  那时冬邺市开始加速发展,秦雄和黄汇到处凑钱,说是要开馆子。黄清没和丈夫商量,将家底子都刨出来借给他们。

  这个开起来的馆子就是“虾宝宝”的前身,当然,那时还不叫“虾宝宝”,叫“隆成饭店”。

  秦雄粗鲁、好面子,热衷在外人面前显摆自己一家之主的排面,经常和黄汇吵架,但在做菜上却有些本事。

  当年餐馆很少,哪能和现在相比。“隆成饭店”靠着出色的味道,渐渐有了些许名声,秦家也摆脱了昔日的贫穷。

  有了积蓄之后,黄汇立即将向黄清借的钱连本带利还给黄清。黄清起初觉得姐姐这是有借有还,讲信用。后来才明白,黄汇这么做,是想和自己划清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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