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狂狼(06)第2/4段
“凶手也许是个极端的动物保护者,尤其热爱狗,孟珊则是个狗肉爱好者。”萧遇安说着一顿,“但这只是一种推论,没有证据支撑。”
明恕又想起孟珊下唇那个仅有3毫米的锐器伤,“凶手将孟珊丢在风水巷的原因,我们的想法都差不多——他是故意让流浪狗去啃咬孟珊。但啃咬的原因又是什么?哥,刚才你提出的是,凶手爱狗,让狗亲自去报复孟珊,但我之前想的是,他想遮掩他在孟珊下唇割出来的伤口。”
萧遇安说:“照你的思路,孟珊的嘴唇就是凶手的目的。嘴唇代表语言能力,凶手杀害孟珊,也许是象征‘祸从口出’,这就跟一些凶手在作案后割掉被害人的舌头类似。”
“假如是这样,那孟珊要么说过什么得罪凶手的话,要么知道凶手的秘密,他们是熟人。”明恕说完压了压唇角,神情有几分欲言又止。
萧遇安:“嗯?”
“刚知道尸体面部被啃食时,我想到了凶手‘吃人’的可能,但邢老师给我否定了。”明恕说:“这个3毫米的伤出现得怪异,可能是因为先入为主吧,我还是老往‘吃人’上想。”
“凶手割掉孟珊的下唇,然后吃掉。”萧遇安顿了几秒,“孟珊的下唇非常吸引凶手?”
说着,萧遇安绕到电脑前,点开了几张孟珊的照片。
忽略土气的打扮,孟珊其实是个很漂亮的女人,脸蛋小,五官精致,1米63的身高在冬邺市的女性中不算矮,身材匀称,笑起来时脸上有一个小小的酒窝,看上去比实际年纪年轻不少。
“她最突出的是哪里?”萧遇安问,“别深入思考,就第一感觉。”
“眉毛。”明恕说:“她的眉毛最吸引我。你呢?”
萧遇安说:“眼睛。”
明恕抄起手,“看来我们的意见不统一。”
“既然如此,凶手第一眼注意到的也有可能是她的嘴唇。”萧遇安说:“当然,这只是从你的‘吃人’判断中得出的结论。”
明恕低头想了半天,突然注意到桌上的一个小铁盒,“这什么?玫瑰糖?你居然会吃这个?”
“谨澜寄给你的,我随便拿了一盒放在这儿。”萧遇安笑了声,“反正你看到了就会吃。”
明恕将小铁盒往自己警裤口袋里一放,“我去一趟孟珊的公司。”
曙光商务楼听上去很气派,却并非正规的写字楼,而是由住宅楼改建。
现在繁华路段的写字楼租金一年比一年高,不是每家公司都承受得起,于是一些挨着商圈或是交通枢纽的住宅楼慢慢被改成了办公楼,户主赚钱,商家省钱,双赢。
不过这些改建的商务楼在配套设施上完全跟不上,电梯老旧,垃圾时常无人清理,财产安全也得不到保障,任何公司都能入驻,你不知道你隔壁办公室坐着的是不是违法犯罪分子。
方远航等人已经先行抵达。21楼的其他商户一见来了这么多警察,全都慌了,各自将门关得紧紧的,生怕警察查到自己头上来。
明恕在过道上随意看了看,心中有了数。
“这就是孟珊的工位。”陈静欢十分紧张,声音发抖,“孟珊她,她真的出事了?”
工位由隔开的桌子、纯黑色网状靠椅、电脑组成,桌上有一个倒扣着的杯子,看来是已经清洗干净。肖满蹲在椅子边,戴着乳胶手套的手一寸一寸在椅子上抚过。
秋冬是脱发季,长时间坐着工作,头发很容易掉落在椅子上,而这种椅子并不光滑,头发落在上面,只要不专门去清理,就不会滑落,顶多掉进缝隙里。
目前孟家已经彻底搜查过,通过对家中的检材做DNA比对,确定“无面女尸”正是孟珊,但孟珊的脸、指纹全都被毁坏,没有亲人,凶手不是没可能伪造检材——就像多年前的覃国省。
虽然这种可能性很小,但肖满还是希望尽最大可能确认“无面女尸”就是孟珊,若是能够在孟珊工作的地方提取到检材,其DNA也与“无面女尸”对得上,那就能放心了。
半分钟后,肖满从椅子的缝隙中抽丨出两根长发。
“这些头发掉落已经有一段时间了,还能做DNA检验吗?”方远航有些担心。
“我尽量。”肖满说着站起来,视线正好与陈静欢对上,对方赶紧别开视线。
技侦之前查过孟珊的通讯记录,陈静欢是所有同事里,与孟珊联系最多的人。方远航看了看两人的工位,“你们座位相邻?”
陈静欢点头,“我们差不多是同时来这里工作。”
“孟珊是个什么样的人?”方远航问:“你最后一次和她联系说了什么?”
陈静欢眼眶泛红,愣了半天才道:“其实,其实我和孟珊也不熟,她不爱说话,老一个人做事,我和她打电话,说的都是工作上的事。她,她不和我们讲私事的。”
这一说法在其他员工处得到了证实。
在大家眼中,孟珊是个死气沉沉的女人,明明长着一张漂亮的脸,却完全不会打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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