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红颜(21)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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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我这么理解——刚到欧来工作时,你认为唐苏可能是你的朋友,所以与她亲近。之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你渐渐了解她的性格、家世,认为这段友情难以为继,便与她划清界限。这一切都受内心情感驱使,是这个意思吗?”

  肖露脸上仍不见丝毫紧张,“警察先生,你这是想诱导我承认——我嫉妒她,对吗?”

  花崇虚起眼。

  “对,我是嫉妒她。”肖露婉声笑道:“这世道,寒门难出贵子。我努力打拼三十年,费尽心思得到的东西对她来说却是唾手可得,毫不费力。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有人出生就在终点线上。论能力,我比她优秀,比她有上进心,就连外表,她也比不上我。但和她相比,我仍然输得一败涂地。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成为副校长,过最光鲜闲适的生活,我呢?”

  花崇盯着肖露的脸,捕捉对方表情的每一个细小变化。

  “心理学上不是这么说吗——人总是倾向于嫉妒自己熟识的人。唐苏当年与我同职、同龄,在我对这个社会还认识不足的时候,她是我很好的朋友。我曾经天真地认为,只要我努力工作,一定可以活得很好。但是后来我才意识到,就算我已经从农村里走出来,我也永远赶不上她。差距是生来就有的,我拼命赚钱,每月的工资还房贷、寄给乡下的家人,每次拿到一份额外收入,都高兴得不得了。她和我不一样,工资对她来讲可有可无,她压根儿不在意。我日日与她相处,在我省吃俭用给家人寄钱时,她让国外的朋友买了香奈儿的限量手包。”

  肖露说着自嘲地一笑,“换作是你,你嫉妒吗?”

  花崇正要开口,肖露又道:“算了,你是男人,不为难你回答这个问题。就说我自己吧——我当然嫉妒她,我最嫉妒她的时候,恨不得杀了她。但我问自己:你杀得了唐苏,逃得过警察先生们的追捕吗?”

  肖露轻笑:“我的结论是:逃不过。”

  “那我为什么要为了她,葬送我好不容易拼到手的前程?人各有命,命中注定她生在富贵之家,而我的父母穷困潦倒。我花了三十年,才从原生家庭的贫穷中走出来,从最初艰难供房贷,到现在用得起高档化妆品,每月攒一攒,能买一个她们看不上的、不那么昂贵的名牌手包,每年休假时也能出去旅游一番。”

  “这一切于我来说得之不易,当然倍加珍惜。”

  肖露说着一顿,目光渐远,“所以我嫉妒她,却不会杀了她。那会弄脏我的手,弄脏我挣来的人生。”

  这时,门开了,柳至秦俯身在花崇耳边道:“肖露没有撒谎,案发前后,她确实在云南西双版纳,通话记录、银行流水也暂时没发现异常。”

  肖露眯了眯眼,“警察先生,我能离开了吗?”

  花崇站起身。

  临到离开问询室,肖露突然半侧过身,笑靥如花,“唐苏的父母惹人反感,但唐苏本人是个傻白甜。”

  花崇饶有兴致地听着,“所以?”

  “如果她不是被谋财谋色,那么她被杀的原因就只有一个……”

  “那就是遭人嫉妒。”肖露笑得更加灿烂,“比我更深的嫉妒。但很遗憾,这个人不是我,我也不知道这个人是谁。”

  ?

  午后,市局对面巷子里的餐馆已经忙完一波,店里空空荡荡。柳至秦点了几份炒菜,舀来两碗海带排骨汤。

  “肖露这女人,还真是敢说。”花崇接过碗就喝,被烫得微皱起眉。

  “小心。”柳至秦险些将碗夺回来,“刚舀的,凉一会儿再喝。”

  花崇放下碗,一边玩筷子一边等菜,“她的不在场证明非常充分,精神状态、行为举止也不像凶手。”

  “我一开始就不认为她是凶手。”柳至秦说。

  “嗯?”花崇筷子一顿,“为什么?”

  “她是女人。”

  花崇略感不解。目前痕检与尸检均未就凶手的性别给出明确判断。唐苏身上有多处挣扎伤,凶手并非很快将她制服,由此判断,凶手可能是不那么高大有力的男人,或者是女人。

  虽然凶手手法残忍,给人的第一个观感当是男人,但实际上,凶手是女人昂贵的名牌手包,每年休假时也能出去旅游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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