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知己(19)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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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络这一块本就是应当由我负责的。”柳至秦眼尾微弯,浅笑道:“给你分忧也是我的职责。如果什么都不做,那我待在重案组干什么?”

  花崇一抿唇角,“有什么困难随时和我说。”

  “嗯,我想想。”闻言,柳至秦支起下巴,“上次那家蹄花汤我们挺久没去吃了。”

  花崇没想到他突然提起蹄花汤,“你想吃?”

  “晚上一起去吗?我打听过了,他家通宵营业,我们就当去吃个宵夜,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花崇笑:“都听你的。”

  ?

  就在何逸桃的照片开始在社交网站上一边疯传一边被删时,在她头发里发现的那根动物毛发被确定来自德牧幼犬。

  “德牧?”花崇第一想到的就是前不久被出售的二娃。

  德牧又叫“黑背”,是军队、警队里最常见的作战犬,智力在犬类中出类拔萃,常与军警一起执行排爆、缉毒、捕俘等重要任务。这种攻击性极强的犬虽然小时候看上去很萌,但毕竟属于大型犬,且比金毛、阿拉斯加等体型相似的犬凶猛,售价也较高,所以在城市里很少被养作宠物。

  就花崇所知,花鸟鱼宠市场里贩卖德牧幼犬的就只有二娃那一家。当然放眼整个洛城,还有不少贩售德牧的小店,但既然案子发生在长陆区,何逸桃又直接死在市场里,凶手避开了市场里数个监控,说明对市场比较熟悉。各种条件综合起来,从二娃所在店铺的老板口中,说不定会问出一些有价值的线索。

  十字路口的绿灯变成红灯,花崇停在斑马线外,一边等一边整理思绪,不由自主地默念道:“良心被狗吃,良心被狗吃……”

  这话是柳至秦之前说的,那个将死者心脏喂狗的推测虽然听上去有些天马行空,站不住脚,但其实不无道理。

  绿灯又亮了,他开始随着车流向前开。突然,一个想法从脑中闪过,他一惊,猛地踩向刹车。

  所幸周围的车都开得不快,没引起事故,但被吓了一跳的司机们纷纷冲他竖中指,“国骂”不绝于耳。

  他充耳不闻,眼神陡然变深。

  和柳至秦一同去万乔那天,途径花鸟鱼宠市场,他心情不大好,进去溜达了一圈。其间正好撞见一个男人抱着二娃从店里出来,匆匆离去。老板说,就是那个男人买走了二娃,二娃现在过得挺不错,有肉吃还有内脏吃,不过内脏吃多了,不太消化……

  二娃吃的内脏会不会就是死者的心脏?

  花崇提高车速,直奔市场而去。

  当时并未察觉到那个男人奇怪,现下将已知的线索联系起来,才意识到那个男人个头很高,身体壮实,符合郑奇一案的犯罪侧写!

  二娃放在店里的时间已经不短,别的幼犬一批批被人接走,唯有它留了下来。

  男人买下它,是为了让它吃掉死者的心脏吗?

  ?

  凶杀案在市场引起轩然大波,人人都在讨论“最美老板娘”的死因,有的幸灾乐祸,有的一脸嘲讽。对看客来说,身边人的死亡或许和电视剧、没有太多分别,都是无关痛痒的饭后谈资而已。

  生活总要过,不过是少了一个竞争对手、一个“婊丨子”而已。

  花崇直奔“佳佳萌宠”。老板受了案子的影响,见到他时不像以前那样热情了,生怕他是来查案。

  看客就是这样,事不关己时夸夸其谈,没什么不可说,一面对警察就好像自己被牵涉其中,嘴巴一闭,什么都不愿意说了。

  但不愿意归不愿意,警察已经找上门来,老板这个年纪的人深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花崇问什么,他便老实答什么。

  “二娃的买主?上次你见过他啊,很高,有点黑,是个外地人。”老板边说边翻顾客资料,“你等等啊,我查一查。”

  花崇在店里踱了两步,再没心思逗猫惹狗,“他后来还来过没有?”

  “没了,就那一回。”老板将资料往前一递,“喏,就是这个人,姓王,这里是他的住址和手机号码。”

  花了一跳的司机们纷纷冲他竖中指,“国骂”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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