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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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情总不会那么简单吧,”聂赫留朵夫对自己说,但同时又明白,这种与他本来的习惯相反的说法,尽管初起来古怪,却无疑是正确的解答,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上都是这样。“怎样对待作恶的人?难道可以放任他们不加惩罚吗?”这一类常见的反驳,如今已不会使他感到为难了。倘若惩罚能减少罪行,改造罪犯,那么,这样的反驳还有点道理。但事实证明情况正好相反,一部分人无权改造另一部分人,那么唯一合理的办法,就是停止做这种非但无益而且有害,甚至是残忍荒谬的事。“几百年来你们一直惩办你们认为有罪的人。结果怎么样?这种人有没有绝迹呢?并没有绝迹,人数反而增加,因为不仅添了一批因受惩罚而变得腐化的罪犯,还添了一批因审判和惩罚别人而自己堕落的人,也就是审判官、检察官、侦讯官和狱吏。”聂赫留朵夫现在明白,社会和社会秩序所以能维持,并不是因为有那些受法律保护的罪犯在审判和惩罚别人,而是因为尽管存在这种的现象,人们毕竟还是相怜相爱的。

  聂赫留朵夫希望在这同一本福音书里找到能证实这种思想的文字,就把它从头读起。他读着一向使他感动的《登山训众》,今天才第一次出这段训诫并非抽象的美好思想,提出的大部分要求也并不过分而难以实现,而是简单明了切实可行的戒律。一旦实行这些戒律(而这是完全办得到的),人类社会就能确立崭新的秩序,到那时不仅使聂赫留朵夫极其愤慨的种种暴行都会自然消灭,而且人类至高无上的幸福——在地上建立天国——也能实现。

  那些戒律总共有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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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五章。

  第一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一节到第二十六节)就是人不仅不可杀人,而且不可对弟兄动怒,不可轻视别人,骂人家是“拉加”。倘若同人家发生争吵,就应该在向上帝奉献礼物以前,也就是祷告以前同他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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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即“废物”。

  第二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二十七节到第三十二节)就是人不仅不可淫,而且不可贪恋女色。一旦同一个妇女结成夫妇,就要对她永不变心。

  第三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十三节到第三十七节)就是人在允诺什么的时候不可起誓。

  第四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三十八节到第四十二节)就是人不仅不可以眼还眼,而且当有人打你的右脸时,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要宽恕别人对你的欺侮,温顺地加以忍受。不论人家求你什么,都不可拒绝。

  第五条戒律(《马太福音》第五章第四十三节到第四十八节)就是人不仅不可恨仇敌,打仇敌,而且要爱仇敌,帮助仇敌,为仇敌效劳。

  聂赫留朵夫凝视着那盏油灯的光,想得出神。他想到生活里的种种丑恶现象,又设想要是人们能接受这些箴规,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怎样。于是他的心充满了一种好久没有感受到的喜悦,仿佛经历了长期的劳累和痛苦以后忽然获得了宁静和自由。

  他通宵没有睡觉。他象许许多多读福音书的人那样,读着读着,第一次忽然领会了以前读过多次却没有注意到的字句的含义。他象海绵吸水那样,拚命吸取面前这本书里重要而令人喜悦的道理。他读到的一切似乎都是熟悉的,似乎把他早已却没有充分领会和相信的道理重新加以证实,使他彻底领悟。现在他领悟了,相信了。

  不过,他不仅领悟和相信,人们履行这些戒律就能得到至高无上的幸福,他还领悟和相信人人只要履行这些戒律就行,不必再做别的,人生唯一合理的意义就在于此。凡是违背这些戒律的就是错误,立刻会招来惩罚。这是从全部教义归纳出的道理,而关于葡萄园的比喻尤其有说服力。园户被派到葡萄园替园主工作,他们却那园看作他们的私产,仿佛园里的一切都是为他们置办的,他们忘记了园主,杀害了凡是向他们提到园主、提到他们对园主应尽义务的人,认为他们有权在那个园里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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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约全书·马太福音》第二十一章第三十三节到第四十一节:“〔耶稣说:〕你们再听一个比喻。有个家主,栽天国——也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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