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意大利:水手辛巴德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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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

  “他住在什么地方?”

  “海上。”

  “他是哪国人?”

  “我不知道。”

  “您见过他吗?”

  “见过几次。”

  “他是个怎么样的人?”

  “先生可以自己来判断。”

  “他会在哪儿接待我呢?”

  “一定会在加埃塔诺告诉您的那个地下宫殿里。”

  “你们到岛上来时,看到岛上没人,就从来没为好奇心所驱使,去寻找过这座迷人的宫殿吗?”

  “噢,找过不止一次了,但结果是一场空。我们把那个岩洞全都搜查过了,但始终找不到一点儿洞口的痕迹。他们说那扇门不是用钥匙打开的,而是用咒语念开的。”

  “果然不错,”弗朗兹自言自语地说,“这是《一千零一夜》里的一个神怪故事。”

  “爵爷在恭候您,”在他后面一个声音说道,他听出是哨兵的声音。新来者后面还跟着游艇上的另外两个人。弗朗兹二话没说就抽出手帕,把它交给对他说话的那个人。那些人也没说一句话,小心翼翼地替他蒙住眼睛,这说明他们担心他会做出什么冒失的事情。蒙扎完毕,他们又让他发誓,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把罩布取下来。

  他发了誓。

  于是他的两个向导夹住他的手臂,扶着他向前走去,那个哨兵在前面领路。

  走了二十多步左右,他就嗅到开胃的烤山羊的香味,知道他正在经过露营的地点了,他们又领他向前走了五十步左右,显然在向那个禁止加埃塔诺走的方向前进,他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不准他们在那儿露宿了。不久,由于空气的转变,他知道他们已走进了一个洞里;又走了几秒钟,他听到喀喇喇一声响,他觉得空气似乎又变了,变得芳香扑鼻。终于他的脚踏到了一张又厚又软的地毯上,这时他的向导放松了他的手臂。

  沉默了一会儿以后,一个声音用优美的法语——虽然带着一点外国口音——说道:

  “欢迎您光临寒舍,先生,您可以取下蒙眼的手帕了。”读者不难想到,弗朗兹没让他邀请第二次便拿掉了手帕,看见面前站着一个三十八到四十岁之间的男子,身穿一套突尼斯服装,换句话说,戴着一顶饰着长长的蓝色丝绸流苏的红色无边圆帽,穿着一件镶金边黑呢外套和一条又宽又鼓的深红色长裤,同样颜色的护腿套也与外套一样绣着金边,脚穿一双黄色拖鞋;一条华丽的开司米大围巾裹扎在他的腰间,腰带上还插着一把弯弯的刀刃锋利的小刀。

  此人脸庞虽然苍白无色,却十分俊美,他的眼睛灵活而敏锐,像是具有穿透力似的;鼻梁笔直,几乎和额头齐平,地道的希腊型;洁白的牙齿赛似珍珠,排列得整齐美观,嘴上是一圈黑胡须。

  不过,他那苍白的脸色很奇特,就像长期幽居在墓穴里,未能恢复常人的红润之色。除了个头不太高,他的整个身体显得很健美,而手脚都比较小,具有法国南方人的特点。

  弗朗兹最感到吃惊的,还是屋内豪华的陈设,当初他真以为加埃塔诺是痴人说梦。

  只见眼前整个房间里都挂满了绣着金花的大红锦缎。房间里有一个像天然从墙上凿成的壁龛,上面放着一套阿拉伯式的宝剑,剑鞘是银的,剑柄上镶嵌着灿烂的宝石;天花板上悬下一盏突尼斯琉璃灯,式样和色彩都很美丽,脚下是土耳其地毯,软得陷及脚背;弗朗兹进来的那扇门前挂着织锦门帘,另外一扇门前也挂着同样的门帘,那大概是通第二个房间门的,那个房间里似乎灯火辉煌。

  那位主人暂时让弗朗兹表示他的惊讶,同时却在打量他,始终不曾把目光离开过他。“先生,”他终于说道,“刚才领您到这儿的时候多有冒犯,万分抱歉,但这个岛一向是荒无人烟的,假如这个住处的秘密被人发现了,在我外出回来的时候,无疑地会发现我这所临时别墅会被人翻得乱七八糟,那就未免太不令人愉快了,倒也不是因为怕受损失,只是因为我现在可以过一种与世隔绝的生活,而到那时怕再也无法享受这种乐趣了。现在让我尽量来使您忘记这暂时的不快,而献给您绝对想不到在这儿能找到的东西吧,就是说,一顿还说得过去的晚餐和相当舒服的床铺。”

  “真的!我亲爱的主人,”弗朗兹答道,“不必为此道歉。我知道,那些深入神奇的宫殿里的人总是被蒙上眼睛的,譬如说,《胡格诺派教徒》里的拉乌尔便是其中之一。而且我实在毫无抱怨的理由,因为我所看到的是《一千零一夜》神话故事的一部续集。”

  “唉!我或许可以借用卢库卢斯卢库卢斯(约前117—前58/前56):罗马大将,曾参加从苏拉向罗马的进军。的一句话,‘假如我早知道先生的光临,我会事先准备一下的。’现在蓬荜未扫,只是草舍悉听您随意支配,粗茶淡饭,如不嫌弃,敬请分享。阿里,晚餐准备好了没有?”

  话音刚落,门帘撩开了,一个努比亚黑奴,皮肤黑得像一块乌木,穿着一身简便的白色长袍,向他的主人示意,可以到餐厅去了。

  “现在,”陌生人对弗朗兹说,“我不知道您是否同意我的看法,不过我觉得,我们面对面待上两三个小时,彼此不知道如何称呼对方的名字和头衔,也不会妨碍我们什么。请注意,我非常尊重待客之道,绝不会冒昧询问您的名字和头衔;我只是请求您随便向我提供一个称呼,这样,有助于我和您说话。说到我,为了使您说话方便些,我想告诉您,大家通常叫我水手辛巴德。”

  “我,”弗朗兹答道,“可以告诉您,由于我只要得到一盏神灯,便可以十足变成阿拉丁阿拉丁:《一千零一夜》中的人物。他是裁缝的儿子,在巫师的指引下,进入地心,得到神灯,而神灯给他带来了财富。。那很可以使我们不至于忘掉神秘的东方世界,不论我怎样想,总之我是被某些善良的神灵带到这里啦。”

  “好吧,那么,阿拉丁先生,”那位奇怪的主人回答说,“您已经听到我们的晚餐已准备好了,现在请您劳驾到餐厅里去好吗?鄙人当在前引路。”说着,辛巴德就撩开门帘,先客而入。

  弗朗兹从一处奇景走到另一处妙境;餐桌上摆满了珍馐佳肴。他确信了这重要的一点之后,就环顾起周围来。餐厅与他刚刚离开的小客厅同样富丽堂皇;整个房间都用大理石铺就,装饰着价值连城的古代浅浮雕,在长方形的餐厅两端,各站立着两尊精美的雕像,她们的双手把花篮托在头上。这些篮子里盛着四堆像金字塔似的珍果,有西西里的凤梨,马拉加的石榴,巴利阿里群岛的甜橙,法国的水蜜桃和突尼斯的椰枣。晚餐上的菜肴有:烤野鸡配以科西嘉乌鸫(dōng)、冻野猪腿、芥末蛋黄酱羔羊肉、珍贵的大菱鲆鱼和特大龙虾。在几样大菜的间隙,还上了一道道甜食小碟。碟子是银制的,而餐盘则是日本瓷器。

  弗朗兹抹了一下眼睛,努力使自己确信这不是一个梦。在餐桌旁侍候着的只有阿里一人,而且手脚非常灵便,以致客人向他的主人大加赞赏。

  “是的,”他一面很安闲凝重地尽主人之谊,一面回答,“是的,他是一个可怜虫,对我忠心耿耿,而且尽可能的竭力来证明这一点。他知道是我救了他的命,而由于他很爱惜他的脑袋,他觉得他的脑袋之所以站得住,这一点不得不感谢我。”

  阿里走到他的主人前面,捧起他的手,吻了一下。

  “辛巴德先生,”弗朗兹说,“我想问问您是在怎样的情形之下完成那件义举的,您不嫌太唐突吧?”

  “啊!我的天主,事情非常简单,”主人答道,“大概是这个可笑的家伙在突尼斯大公的后宫周围闲荡时过于靠近了,这对他这样肤色的小伙子是不允许的,因此大公判处要先后去掉他的舌头、手和头:第一天割舌头,第二天剁手,第三天砍头。我一直想要一个哑巴来伺候我;我等他的舌头割下来之后,就跑去向大公提议用我那支漂亮的双筒长枪换取他,在头天晚上,我发现这杆枪似乎引起了陛下的兴趣,他犹豫了一会儿,因为他很想让这个可怜虫一命归天。可是我除长枪外又添上了一柄英国猎刀,我曾用这把刀把陛下的土耳其弯刀轻而易举地一削两段。于是,大公决定饶了他的手和头,条件是他永远不能再踏上突尼斯的国土。这个告诫是多余的,因为这个异教徒只要从远处瞥见非洲海岸,就会躲进舱底,一直要等到看不见这世界第三大洲之后,才能把他从那里叫出来。”

  弗朗兹默默地沉思了片刻,不知对他的主人刚才向他讲述这个故事时异常冷峻的安详态度,究竟该作何感想。

  为了转变话题,他说:“您的名字太让人羡慕了,您真的也很像那个水手,您是在航行中度过一生的吗?”

  “是的。我曾发誓这样做,但在当时,我丝毫想不到竟能实现这一誓言,”陌生人带着奇怪的微笑说。“我另外还发了几个誓,我希望都能按时实现它们。”

  虽然辛巴德在说这些话的时候态度很平静,但从他的眼睛里却射出了异常凶猛的光芒。

  “您受过很多苦吧,先生?”弗朗兹试探地说道。

  辛巴德怔了一下,一边用目光盯住他,一边回答:“您怎么会这样想呢?”

  “一切都使我这样想!”弗朗兹答道,“您的声音,您的目光,您那苍白的肤色甚至您所过的这种生活。”

  “我!我过着真正的总督般的生活,我的生活非常快活。我是万物之王。如果我喜欢某个地方,就住在那儿;厌倦它了以后,就离开。我像鸟一样的自由,也像鸟一样有翅膀。我只要略微示意,我的部下就立刻服从。有时候,我同人类的法律开个小小的玩笑,带走一个它所通缉的强盗,或它所追捕的犯人。然后我就施行我的法律,我的法律是无声的,但却是确实的,没有缓刑,也没有上诉,有罚有赦,而谁都不知道。啊!假如您体验过我的生活,您就不会再希望任何其他的生活了,您决不愿再回到尘世里去了,除非您要到那儿去完成某件大事。”

  “譬如说,复仇!”弗朗兹说道。

  陌生人用那能看透人的心的目光盯着这个青年人。“为什么是复仇呢?”他问。

  “因为,”弗朗兹答道,“在我看来,您似乎是一个为社会所迫害的人,和社会有不共戴天之仇似的。”

  “啊!”辛巴德用他那种怪笑大笑着回答,笑时露出他那雪白锐利的牙齿,“您猜错了。您以为我如此,实际上我是一个哲学家。有一天,或许我会到巴黎去,跟阿佩尔尼古拉·阿佩尔(1750—1841):法国厨师、糖果制造商、制酒商。曾以论文所得的奖金建立第一个商业罐头厂。先生和穿蓝色小外套的那个人指法国国王路易十八。作对。”

  “巴黎之行对您来说是第一次吗?”

  “是的,是第一次。您一定觉得我这个人很古怪,但我向您保证,我之所以把它推迟了那么久,错不在我,我有一天总要绕着弯儿达到目的的。”

  “这次的旅行您准备不久就进行吗?”

  “我也不知道,这得看形势而定,而形势是变化莫测的。”

  “我很希望您来的时候我也在那儿,我将尽力来报答您在基督山对我的盛情款待。”

  “我很高兴能享用您的好意,”主人回答,“但不幸,假如我到那儿去,也许我不愿让人知道的。”

  这工夫,晚餐仍在继续,但仿佛仅仅为弗朗兹一人准备的,而主人只是动一两样菜;这样一桌华宴,却让这位不速之客大饱口福。最后,阿里把甜食捧了上来,确切地说,就是从石像的手上拿下篮子,把它们捧到了桌子上。在两只篮子之间,他放下了一只银质的小杯子,银杯上有一个同样质地的盖子。阿里把这只杯子放到桌子上时那种小心翼翼的态度引起了弗朗兹的好奇心。他揭开杯盖,看见杯里装着淡绿色、稠乎乎的东西,好像是有点像陈年的白葡萄酒,但却一点都不认得那是什么东西。他又把盖子放上;与揭开盖子之前一样,他仍然不知道杯里盛的是什么东西,于是他把目光移向他的主人,看见他正微笑地望着自己的失望模样。

  “您看不出这只杯子里是什么甜食,觉得有点奇怪,是不是?”

  “我承认是这样的。”

  “好,那么让我告诉您吧,那种绿色的甜食正是青春女神赫伯赫伯是宗教中主神宙斯和他的妻子赫拉所生的女儿,在荷马史诗里,多以众神的侍酒者的身份出现。请大神朱庇特古罗马神话中的皇神,是天空的主掌,相当于希腊神话中的宙斯。赴宴时筵席上的神浆王。”

  “但是,”弗朗兹答道,“这种神浆,既然落到了凡人的手里,无疑的已丧失了它在天上时的尊号而有了一个人间的名称,用俗语来说,您可以把它叫做什么呢?说老实话,我倒并不十分想尝它。”

  “啊!这一来我们世俗的根子就露出来了,”辛巴德大声说道,“我们常常从幸福旁边擦身而过,却没看它一眼,更没注意它;或者,我们确实看到了,注意了,一把弯弯的刀刃锋利的小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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