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6章 新的资料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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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损失确定刑罚,最后定下来的是死刑。



这几个年轻人都惊呆了,万万没想到,只是偷一个金库而已,居然要把性命都搭进去了。



但是,首领算的内容又没有问题。



无法反驳。



百姓们起初的时候,也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在物业公司的反复宣传下,也就接受了。



大家普遍觉得,这几个年轻人,那是自作孽不可活,怨不得旁人。



于是,行刑的日期就这么确定下来了。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首领是要杀一儆百。刹住这一股歪风邪气。



这几个年轻人,说冤也冤,说不冤也不冤。



百姓们是把他们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来谈论的,但是这几个年轻人却在为自己的性命四处奔走。



最后,他们找到了一个很厉害的人帮他们打官司,这人提出来了一个很不得了的质疑。



这人说:物业公司,是全体老百姓,为了生活方便雇佣的一帮人。



这些人负责帮忙收取物业费,再用物业费帮助有需要的人。



物业公司的性质,其实和那些服务员是一样的。



有谁会吧自己的性命交给服务员吗?



当初物业公司成立的时候,获得了杀人的权利吗?



这个问题提出来之后,百姓们陷入到了大讨论当中。



为了避嫌,首领下令,所有物业人员不得下场讨论,要让百姓们自己商量出一个结果来。



起初的时候,百姓们认为,物业公司确实没有杀人的权利,要求把年轻人释放了。



但是这个提议也不现实。如果今天把年轻人释放了,那么明天有人杀了人呢?



除此之外,还有人找出来了很多资料。



因为年轻人偷走了金库中的能量和金子,导致一些本该得到救助的人,在饥寒交迫中死去了。



也就是说,这些年轻人,害死了不少人。



如果物业公司没有惩罚坏人的权利,那老百姓是不是需要一个地方,可以伸张正义呢?



如果这些年轻人死的冤枉,那么被他杀死的人,是不是死的更冤枉?



如果不惩治这些年轻人,死者的家属会不会报仇?



那样的话,人间岂不是回到没有秩序的丛林社会了?



最后,经过十天的大讨论之后,老百姓决定。赋予物业公司保护百姓的权利。



要保护百姓,首先要有杀敌的能力。



而凡是伤害百姓的人,就成了大家的敌人。



于是,物业公司可以尽情的处决年轻人了。



因为,当年轻人偷取金库的那一刹那,他们就是敌人了。敌人,物业当然要尽职尽责的消灭了。



紧接着,有人又提出来了一个问题。



这问题说:现在大家已经知道了。人死了以后,会变成鬼魂,那么行刑的时候,是只消灭肉体呢?还是把鬼魂都消灭呢?



这个问题提出来之后,引发了更为广泛的讨论。



有人认为,古往今来,都是只消灭肉身,现在忽然又要消灭魂魄了。这对这些年轻人来说是不是太苛刻了?虽然这些人确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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