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我不后悔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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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跟在我身后,一直我护着她。”

  “其实五年前本该我这个当姐姐的嫁给你,你爸妈第一次看上的也是我。”宋宛芸看着山脚下的村庄,坐在草地上。

  她并未回头看林建国,但却又是的确再和林建国说话:“我不愿意,在燕京不回来。”

  “所以我爸妈便把宛芳嫁给了你。”

  林建国张了张嘴,不知该说些什么。

  这事他自然知道。

  毕竟农村有句老话,叫做女大三抱金砖。

  所以按照老传统,父母给儿子选媳妇都不愿意选小的或者同龄的,而是选比儿子大个二三岁的。

  不说旧社会,其实小城前些年还有不少养童养媳的。

  一般也都是找比儿子大三四岁的女孩。

  有的说是因为以前结婚早,年龄大好生育。有的则说是年龄大,懂事会照顾儿子,还可以帮忙操持家务。

  种种原因都各有道理。

  而宋宛芸比宋宛芳大了四岁,正好比林建国大三岁。

  所以当年林建国爹妈,的确是一眼就看上宋宛芸!

  “你开价吧。”

  宋宛芸突然一语震惊了林建国。

  “啥?”

  林建国看着面前的大姨子,眉头一皱:“你这话是?”

  “我爸妈给你一万五,你不愿意对吧?”宋宛芸还是没有回头看林建国:“现在这里没有外人,就你我,宛芳听不到,小晴也听不到。”

  “想要多少钱,你说个数。”

  “只要你同意和宛芳离婚,这个钱我给你!”

  “你想多了。”

  林建国笑了笑:“这不是钱的事。”

  “我给你十万!”

  宋宛芸扭过头,满是精芒的眼睛直视林建国:“你和宛芳离婚,我给你十万现金,一分不少。”

  “就按我爸说的,你爸妈对他有救命之恩,所以小晴可以不改姓。”

  “你不用付抚养费,也可以偶尔看小晴。”

  “同不同意?”

  宋宛芸不给林建国考虑时间的逼问林建国:“回答我!”

  宋宛芸这次出手很阔绰,十万块在九五年,那可真不是小数目!

  小城的房子,可以说十万块那是随便选。

  在燕京,崇文宣武不用想,海淀朝阳也玄乎。

  但是十万块,九五年绝对可以在通州大兴和石景山买套小房子!

  毕竟燕京九五年均价也就四千多,通州大兴也就二、三千!

  宋宛芸愿意给林建国十万块,这可真是一笔巨款!

  “不行。”

  林建国无比肯定的回答了宋宛芸:“我说了,这不是钱的事。”

  “那你还有其他什么条件,可以一并提。”

  宋宛芸再次说道:“你要开工厂是吧,我可以给你介绍燕京的客户。”

  “甚至于,我还可以给你找一个新的女人。”

  万现金,一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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