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选美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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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在花园里就是好。

  清晨,金翎是在鸟语花香中醒来的。

  天蒙蒙亮。

  金翎走出房间的时候就见青光中,一身白衣的刘逸正盘腿坐在花海中的亭子里。

  金翔快步走了过去。

  刘逸闭着眼,像是全神的打坐,连她的到来似乎都没有发现。

  金翎见刘逸闭着眼,也就悄无声息的坐在对面。

  放眼望去,含苞待放的花骨朵上是晶莹的露珠,到处都是沁人心脾的花香。

  金翎静静赏了一会儿花,目光不由又看到了刘逸脸上。

  东方泛红,微微的日光为刘逸的面上染上了一层橘红色。

  这男人很对她的味口。

  “金老板那日说的话可是真的?”感受到金翎的目光刘逸缓缓睁开了眼,“我是你喜欢的款?”

  “嗯!”金翎不加掩饰的点了点头,“基本符合。”

  “基本符合?”刘逸闷笑,“金老板对喜欢的人有什么样的要求,是不是也要测试加试用啊?”

  金翎笑眯眯,“你先通过保镖的试用再说吧。”

  “可否同时进行!”刘逸笑道。

  “可以!”金翎也笑了。

  “不可以!”

  随着一嗓子怒吼,一身红衣的广毓就落到了亭子前,对着金翎就吼开了,“你就是这么沐浴斋戒的吗?你这是沐浴爱河吧!你有没有人性?王昭和日夜忍受断臂之痛,你非但不愧疚还如此的没人性!”

  广毓就像一头炸毛的小狮子小老虎一般。

  这孩子.......

  金翎看着广毓红艳艳的锦袍,梳的整整齐齐的发髻,笑了笑:“小世子一个人来的啊?常云呢?”

  “你还真以为我表哥把你当红颜知己啊。他的红颜知己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你少自我感觉良好了。”

  如果连苏常云都那么受欢迎的话,这个小世子应该更卖座。

  他们这样的公子哥儿搁在现代在可不就是全民偶像吗!

  金翎上上下下的打量着广毓,这身份这长相,随便这么往外一摆,爱慕的姑娘肯定少不了。

  “你看我做什么!”广毓被金翎看的浑身炸毛,“我告诉你,王昭和已经全无生念了,王昭和可是王家的长房长孙,他要是死了,你们整个金家都别想安生。”

  “王昭和有什么特别喜欢的事情吗?或者说他是一个怎么样的人?少了一只胳膊,是难以接受,但是没必要求死啊。你知不知道杨过啊?”

  “什么过?”广毓继续炸毛,“少了一只胳膊,说的轻巧。你可知道对于一个写了一手好字,画了一手好画的人来说,少了一只手意味着什么吗?”

  “他有作品吗?要不咱们给他办一个画展或者书法展?他一定会开心的。只要让他觉得他自己很厉害,少了一只手,另外一只手也是可以继续书写画画的,他肯定不会再求死了。”

  “作品?”广毓一愣。

  王昭和的房间里到处都是被他扔在地上乱踩的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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