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折戟沉沙第1/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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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梦三岁识千字,五岁背诗经,八岁就开始学习礼乐,而二十岁周游四国,名声远扬,是有名的文士,而他之所以被称为阎王。

  和他的一个习惯有关系。

  每到一处,胡梦就会寻找当地有名的名士,进行比试,讨论学问。

  但胡梦年少轻狂,向来不会给其他人面子,每每比试,都要比的对方技穷为止,而且出言伤人,说的对方口吐鲜血。

  不少人都被他的这张嘴活活气死,可以说他的名声是建立在一堆尸骨之上。

  胡梦的成名之战,是周游四国返回之后,在齐国将一个文坛大家比的险些气死。

  两个时辰都比试,那个文坛大家,吐了一个时辰的鲜血。

  比试的半个月后内,那位文坛大家气绝身亡。

  从此胡梦阎王之名远扬。

  有不少人不服气,前去和胡梦比试,无一例外全部吐血败退,不少人甚至在比试中活活气死。

  不得不说这个时代文士的耿直,比试学问竟然都能够气死。

  胡梦如今二十多八岁有余,谁也不知道他现在有多强。

  我无提议。

  秦无恙也不知道他擅长什么,索性直接放弃了提议。

  两国文比,是可以提议限制对方的。

  但仅仅只能有一条,一个限制。

  秦国群臣听到秦无恙这样说,纷纷流露出恨铁不成钢的神色。

  糊涂啊,就算随便提议一个也远远比不提议要好啊。

  十皇子,你别放弃啊,随便提议一个,快快快。

  皇儿,你在做什么?

  一众大臣各种出谋划策,让秦无恙提议,秦皇也绷不住,厉声道。

  对面的胡梦,仿佛听到天书一样,不可置信的扣了扣耳朵。

  放弃提议?你是不是喝酒把脑子喝坏了?

  胡梦鄙夷的看着秦无恙。

  我周游四国时,就感觉秦国的学子特别垃圾,原本还想着见识见识秦国大学问者,没想到竟然派一个更垃圾的纨绔皇子。

  秦国的朝堂之上,难道就没有一个饱学之士?还是说,这里就只是一个垃圾场?

  说着,胡梦装作一脸嫌弃的样子,捂着口鼻不停的扇着。

  似乎这里真的恶臭难闻。

  要不然这一场比试就这样算了吧,秦国直接认输吧,快点割地赔款,我也好早点离开这个垃圾场?

  听着胡梦的话,赵国使者团纷纷大笑起来。

  傲慢的看着秦国群臣,胡梦的实力在这里放着呢,如果说武比还有方法来作弊,获胜。

  文比可是只能依靠自己的真材实料。

  在比试当年,四国加起来,能够胜过胡梦的人,一个巴掌能数过来。

  秦国?还是算了吧。

  文比没有任何悬念,秦国只有认输一条路,

  胡梦的一席话,让所有秦国人的愤怒了起来。

  朝堂上的大臣可都是秦国的精英,朝堂都成了垃圾场,他们算什么?垃圾?

  秦皇呢?难道是垃圾之皇吗?

  放肆,难道尔等只会逞口舌之快吗?视秦国为垃圾场?真当秦国无人吗?

  李正斯身为百官之首,最要面子,第一个忍不住站了出来。

  十天前,赵国使者在朝堂之中,一败涂地的惨状已经忘记了吗?难道还想重蹈覆辙不成?

  京城风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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