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不累第2/4段
众人都有些丧气,王评事道:“坏了!他们被参了这么一气,怕不是要拿我们使性子了吧?”
祝缨道:“不至于吧?”
大家把她围起来,借着给她讲解的由头纾解自己的焦虑:“都是一层一层往下压的!正卿受了气,压少卿,少卿就找再下一级的麻烦!咱们算是最后一级!除了咱们,没别人再审案子啦。你是跑去狱里找狱丞的晦气吗?咱们也就配骂两句小吏,可这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也不好意思骂太狠。骂犯人吧,你知道他明天是不是官复原职来报复你呢?苦哦!”
祝缨奇道:“大理寺出过事,不正在戴罪立功的么?你们为什么不自己干得好些呢。”
左评事道:“不懂了不是?这样已经可以啦!你看,如今咱们头上这三位,都是年轻人,那是要锐意进取的!这些案子,他们有八个身子也不能自己都干完了,干活的还不是我们?陛下要五天办的,正卿要三天就办好,到了少卿,就给你两天……啧!所以小祝啊,上头派下来的活,你得有个余量。叫你一天干三件,你就紧巴巴地要落锁的时候干完这三件,有时候干两件半,他下回就不好再轻易给你加码啦!”
王评事总结道:“做官是一辈子的事,咱们没个资历靠山的,升上去是很难的,怕是要在这里熬很久。要为长远计!”
众评事都长吁短叹的:“可是瞧现在这个样子,他们一定要勒着我们加紧的,说不得,再干快一点吧。”他们相约,主要是为了提醒祝缨,一次加速不要太多,给这三位大人下次发疯留个余量。
祝缨道:“我才被少卿骂过呢,横不能再挨一回骂吧?”她不觉得左评事他们有什么好感叹的,这群人,为老不尊的,一天天的混日子,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骂他们是不冤的。可是自己,那是苦冤苦冤的!
左评事等人却误会了她的意思,王评事道:“小祝你也是倒霉,裴少卿是个严厉的人呀!”
左评事道:“是么,你明明是新来的,哪能就上手了呢?”
你一言我一语的,都说:“别往心里去啊!往后的日子还长着呢,这才到哪里。”
裴清进来又听到这一番话,喝道:“都不用做事了吗?!!!食君之禄,却庸庸碌碌,与蠹虫何异?”
他又把评事们训了一顿。
然后,他就站到了祝缨面前。
祝缨老老实实地站着:“少卿。”
“你复查了多少案子?”
祝缨道:“您是给每人每月派了多少件差使么?这个月还有些日子,必要我做,还是能做到的。”
“狂妄!”狂妄就容易不仔细,一不仔细,审案子就会被御史抓住把柄,裴清对祝缨的印象好了一点之后一路往下坠去!
“不敢,我先肚里打好稿子,心里有数,干起来才能顺手。”
“是吗?”裴清冷冷地说,“你,那些,拿来!”
左评事颤抖着,把自己案上的卷宗拿了过去,裴清道:“给他!”一伸手,拖了左评事的座儿坐到了祝缨的身边,两人就差着一个拳头的距离。
裴清道:“干啊。看我干什么?”
祝缨看了他一眼,开始翻卷宗。
左评事他们复查的都不是太大的案子,大案要案的,都挑出来给更上一级、也是“应该”更干练的人来做了。余下的这些,左评事每天抱一些档回来,大家平分,档也不是随手抽的,都是按着时间倒序一次抱一撂回来。
复查旧案,也不是每个案件都要把原告、被告、证人等等都拖出来再审一遍。多半是查一查旧档,只要文字做得没有什么纰漏,逻辑说得通、量刑大差不差,也就差不多过去了。
祝缨翻了一个扫一眼就扔一边。
裴清怒道:“这是在与我怄气吗?”
祝缨道:“不是,我在分类。”
“嗯?”
祝缨道:“这个,盗窃,两年前的案子,就五匹,现在不用多看了。”
案值五匹,就够一年徒刑的,现在都两年过去了,大狱都蹲完了,也没有证据显示他藏匿了其他赃物,不用拖回来加判两年。那还有啥好看的?
裴清不赞同地说:“即便如此,也不该就随手丢弃了,万一有冤情呢?”
祝缨道:“那也坐完牢了。我想先把那些还在服刑的、流放的、在押要报刑部复核处死的先拣出来。我手上就一口吃的,只能给一个人吃,眼前有两个人,我还是先拣那快要饿死的给吧。不是另一个不重要,是我就只有这么一口。”
裴清的情绪平复了一点,道:“接着干。”
他不走了!
祝缨也不怕他,在老家的时候,两位跳大神的同行一左一右想抓她的把柄,她还不是从容地把个桃子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变没了?那天她可是哄了李财主一贯钱,又多吃到了个挺好吃的桃儿呢!
眼下这才哪到哪儿啊!
她下手很快,刷刷地分完,发现评事们果然审的都不是什么大案了。大案,得他们出差到外地的时候,撞运气才能撞上呢。现在一群被拘在大理寺的评事们,都只能审些“鸡零狗碎”。
说是“鸡零狗碎”,其实也不小了。真正的小案子都是在乡间地头或者县衙之类的地方,全是鸡毛蒜皮,有人犯了罪,照着律令严格来判也就是当场打几板子打完开释。
祝缨手眼不停,左评事案卷,每天也就干个十来份,分完了类,祝缨发现自己也就把案情大致给看完了!凡有赃物的、有物证的、各人有整齐画押的,看起来没太大问题,这也就算复审过了!
不然呢?
饶是如此,她还是挑出了其中一份看起来奇怪的,就是画押的时候笔迹不对。画押,一般几种,识字的人有自己的花押,不识字的,就画个圈或是线,又或者是以墨线记下此人手指形状、长度之类。
这个案子,案犯明明是个书生,居然不是签的花押而是画了个指模。从文字上看,罪行与刑罚相适,描述也很清楚,怎么做的、材料来源在哪儿,样样合得上,没有任何的问题。犯的是私自铸钱的罪,要流放三千里,这也与书生的身份不太合。
倒不是说读书人不会干这种事,而是读书人一般不会亲自干这个事儿,什么私铸之类,通常会找别人主持,要么是什么亲戚,要么是什么仆人,这就很可疑了。留着个读书人考个功名不好么?
要么案子有隐情,要么“书生”身份为emsp;左评事他们复查的都不是太大的案子,大案要案的,都挑出来给更上一级、也是“应该”更干练的人来做了。余下的这些,左评事每天抱一些档回来,大家平分,档也不是随手抽的,都是按着时间倒序一次抱一撂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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