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杀性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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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人一家人急得不行,你一言我一语的:“大前天还拉车去晒谷场。”“不对,是前天。”等他们核对完了,发现驴子竟然是今早不见的!当时村里闹了一夜凶案,一大早的有些乱,父亲以为儿子牵了驴走、儿子以为是儿子牵了驴走。直到现在不许所有人出村,才发现驴没了!

  攒头驴可不容易!一家人有叹气的、有跺脚的,也有流泪的。

  祝缨道:“姑且记下吧。”她往驴棚里看了下,地上落了些干草,驴蹄印还有一点。然而天黑了,不利追踪,只得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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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鸡一叫祝缨就起身,整个村子虽有起床、劈柴生火的声音,却有一种安静的感觉。一切都笼罩在一种淡淡的恐怖与哀愁之中。

  安静之中又有一种焦虑——稻子可还没有收完呢!就算出了人命,就算有人重伤,该打的稻子还得打,该晒的谷子还得晒。村民们心中惴惴,又不敢先闹。有愣子已然大声说了:“不能耽误天时啊!”

  里正家早早起来做了早饭,熬了两大锅的粥,又忍痛拿了些鸡蛋出来,配上小腌菜。祝缨对小吴道:“跟他算钱。”

  丁校尉的人吃得十分自然,当兵吃粮、天经地义。

  一众人都吃过了,祝缨重新去驴棚里又看了看,吩咐里正:“该干什么干什么去吧!”

  再循着驴蹄印带人追踪而去。

  赵苏心中十分惊奇,请教道:“义父,孩儿也知道要蹑其踪迹,可是义父是如何做到的呢?”

  祝缨随口道:“回去教你。”突然顿住了,再看看小吴,又看看仵作和小江,最后想起来高闪以及童立等人,心道:不止要让小江学仵作,还得让这些人懂些查案的本事。

  她记下此事,且先去追踪驴蹄印。

  出村行不多远,只见不远处的大路上烟尘滚滚,祝缨眯起了眼睛!丁校尉手搭凉棚看过去,讶道:“福禄县还有别的官军吗?大人且住,我去看看。”

  祝缨慢慢地骑马在后面,只见两队人马会合,丁校尉大声地说:“某乃福禄县校尉,前面是何人?”

  对面的声音更大:“老丁么?是我!前来捉拿逃犯!”

  “常校尉?!”

  两马靠近,他们是认识的,丁校尉原是在对面校尉手下做的副手,被调到了福禄县的。常校尉道:“你好啊,到了福禄县倒好发财!”

  祝缨听着他这口气含着点玩笑式的讥讽,拢住了马不再往前,与他们隔了三丈远。丁校尉大大咧咧地:“哪里的话?倒好查账!什么逃犯?要兄弟们搭把手吗?”

  常校尉不客气地说:“拿给他看。”

  丁校尉道:“我哪识几个字啊?”

  打开一看,是三张画得有些简单的人像,三张!丁校尉回头对祝缨道:“祝大人!”

  祝缨这才上前,经丁校尉介绍,再与常校尉寒暄。校尉与校尉级别也是不一样的,常校尉看着高两级。不过没祝缨品级高,常校尉的语气里带点散漫地抱拳:“原来您就是祝大人!这般年轻,真如散财童子一般啊!哈哈哈哈!”

  祝缨道:“散财童子也要有钱才能散,我这穷地方,哪来的钱?”

  丁校尉把画像给祝缨,常校尉咳嗽一声:“这是我辖内的事,不好劳烦祝大人啦。”

  祝缨已将三张画像看完了,第一张是个瘦子,毛六,二十三岁。还有一个完全看不出来特点的叫娄七,一般人画像,画师总会将自己印象最深的特点给画出来,娄七这张就完全看不出来,如果硬要说的话,就是:这是一个男人。

  看得出画师已经很努力了,他给娄七画了点青胡茬,连胡茬的形状都没有任何的特点。

  最后一张叫王大虎——此人五大三粗。

  三人与河西里正的描述居然出奇的一致。丁校尉低声道:“我调过来的时候,还不见思城县有这几个人,恐怕是新来的犯人!”

  祝缨唤来河西村的里正,道:“你来看一看。”

  河西村里正小跑上前,道:“小人也是听他们说的,很像!”

  祝缨道:“拿到村子里,给老翁认一认。”

  常校尉不耐烦到了一半,听到“认一认”,问道:“怎么?你们见过?”

  丁校尉道:“在咱们这儿犯了案了!他们怎么跑的?”

  常校尉笑道:“老丁,审我呢?”

  赵苏已经拿了画像纵马回村了,过了一刻回来,道:“义父,就是这个王大虎!”

  祝缨道:“常校尉,得给我个说法了!这三人犯的案子可非止一桩!再者,思城县的驻军跑到我这里来,没有说法的吗?”

  常校尉一噎,丁校尉咳嗽一声,道:“校尉,要不你补个文书?”

  常校尉脸色变得难看了,但又不能拂袖而去,三个重犯在他手里跑了,还犯了命案,他哪里敢就此离开?这三个人不止在福禄县犯了案,他们在思城县也是杀人逃跑的主儿!否则常校尉也不能亲自带了二、三十人来捉拿!

  他们这一路,只能跟着这三人杀人的踪迹来追!

  他的面色阴晴不定,看看祝缨又看看丁校尉,还是觉得丁校尉更可恶,又觉得祝缨讨厌。他手里是逃了五个人的,已抓回了两个,据二人供述,他们五人合作出逃,然后就分成两股。他据口供以及命案、失窃案追到了福禄县。

  也不能怪他不移文就追过来,福禄县好些年没个驻军了,本来这一片也勉强归他巡护的,当然他一般也不过来。现在又急着捉拿重犯,怕他们将事情闹大,所以什么文书?没有的!先抓到人再说。

  他也不喜欢祝缨与丁校尉,常校尉手下的兵,也有一些与丁校尉的手下是同乡。因为丰堡哗变的事情,消息灵通的人渐渐传了一点出来,原来他们嫌弃的鸟不拉屎的福禄县,居然有钱可以拿!常校尉手下的兵听了,虽不哗变,心里也懒洋洋的,做事不免懈怠,叫这几个重犯给跑了!

  带着成见来的,常校尉言语中不就免带出来了一点。他也嫌弃祝缨虽然有眼无珠,还孝敬丁校尉?什么破官儿?也是个没骨头的!

  丁校尉在福禄县的地盘上,也不怵“老上司”,虽不至于翻脸,但思及自己也是一县的校尉了,刚才好心说要帮忙还要被常校尉阴阳怪气,也就摆出公事公办的样子来。

  气氛一时有些僵。

  常校尉身后闪出一个机灵的亲兵,笑嘻嘻地对丁校尉说:“校尉,眼下是不是先拿下犯人再说旁的呀?”

  话是在理的,就是怕当官儿的斗气。常校尉已是失职,是必得抓紧拿人的。就怕这地方官不做人,福禄县的习惯是——只要我不承认不上报,我这里就没有凶案发生,我这里就还是太平福地。

  他们真怕祝缨也是这样的人。

  丁校尉道:“县里的命案,归大人管的。”

  他说了一句大实话,又说:“校尉,这群流人是什么来历?”

  亲兵笑道:“都是手上有人命的主儿。”

  祝缨道:“杀人越货不判死刑?”

  亲兵道:“您老是个明白人,只要有钱,买命还是行的。”无非是把死刑判个流放三千里的,差别不是特别的大。譬如把个谋杀变成个误杀,或者失手。又譬如,一群匪类,头目是张三,必死,就将喽啰李四写成匪首,张三写成喽啰,除了二人的名字换一换,其实事迹统统不变。李四判死刑,张三判流放。地方上如果查得不仔细,就将这样的案卷交到大理寺,大理寺不实地查一查,也会批准了地方的判决。而大理寺不可能将每一桩案子都实地复核。

  亲兵笑道:“是他们自己吹嘘的,小人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不过呢,毛六倒不是这样的,他是跟着械斗。”

  又是械斗群架。

  毕竟是自己的老上司,丁校尉的胆气还是没有祝缨壮的,他低声对祝缨道:“祝大人,还是先将犯人拿了,再理会这些吧。不然,他们又要接着祸害百姓了。”

 见两队人马会合,丁校尉大声地说:“某乃福禄县校尉,前面是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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