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9章 神话(给王后P一个)第1/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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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甘泉山林光宫,建立于翠绿山峦之间。已近傍晚,金黄色的琉璃瓦在夕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

  高大的朱红城墙围绕着宫殿,宛如一道坚实的屏障,将甘泉山林光宫与外界隔绝开来。城墙上,每隔一段距离就有一座精巧的角楼,楼上甲卫正警惕地俯瞰着四周的山林。

  庭院宽广而幽静,青石板铺成的路面干净整洁,两旁是修剪整齐的的花草树木,散发着淡淡的清香。一条清彻的小溪从庭院中流过,水声潺潺。

  殿内布置简洁而庄重,墙壁上挂着一系列精美的壁画,中央是一张巨大的案几,周围摆放着几张精致的木椅。

  “中车府令赵高,近来在做何事?”

  李斯头抬了抬头,看了端坐在案前的李由一眼。

  摇了摇头,李由拱手道:“禀父亲,赵高最近一有空闲多游走于咸阳周边近水的区域,在镐池附近设了工坊。而后又向少府苑丞索要五苑之木。”

  “哦?”

  放下笔,捋了捋胡须,李斯颔首道:“如此说来,他在陛下面前扬言欲造之物,与简牍一样,是树木制成的?”

  点点头,李由道:“我还听人说,那些树木统统被泡在镐池里,但而后,赵高便将上千名工匠、隶臣都打发回家,说是种完麦后再来,手边只剩下百余人。”

  “若真如他所言,顺利制出轻薄似帛,便宜如木牍的‘纸’来,对秦而言,当真是大功一件!”

  作为右丞相,李斯很清楚,秦国制度与六国的一大区别,那就是秦国坚持实行“文书行政”。这一制度对于秦国的统治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为它能够确保国家政事的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李斯亲自增补了《内史杂律》,在其中明确指出:“有事请也,必以书,勿口请,勿羁请。”这句话的含义是,无论事情大小,下级都必须以书面公文的形式向上级汇报工作,不得以口头形式进行禀报。这样的规定,一方面能够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避免因为口头传达而产生的误解和偏差;另一方面,也能够使得政事有了明确的文字记录,便于日后查询和责任追究。

  此外,李斯还参与制定的《金布律》中,也有相关规定:“官相输者,以书告其出计之年,受者以入计之。”这意味着官府在输送物品时,必须以文书的形式通知出发年份,接受方则按照实际收到物品的时间进行记账。这样的规定,不仅能够精确地上报和记录物资的流动,还能够便于追责和审计。

  但这样一来,就面临着一个看似微不足道,实则影响深远的难题:文书行政的效率问题。

  几项规定对文书的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各郡县必须定期向中央提交法律爰书、乞鞠等各种文书,以便中央能够及时了解各地的政治、经济和军事状况。然而,这种“文书行政”在各郡县广泛推行,对书写材料的需求量巨大,而当时最主要的书写材料就是竹木简牍。

  简牍,这种古老的书写载体,虽然在文化传承和历史记载上有着不可磨灭的地位,但是它的缺陷也非常明显。简牍笨重,搬运起来十分不便,这对于需要大量运输文书的郡县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负担。

  即使是每天审阅这些文书的高级官员,如李斯,也因为需要处理的简牍过多而感到疲惫。此外,简牍在储存和运输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一卷卷的竹册既占空间,又容易受损,不便于长期保存。古人有“学富五车”的说法,形容一个人的学问渊博,但事实上,所谓的“五车”不过是数十万言的简牍而已。

  随着天下一统,中央和郡县处理的政务与日俱增,简牍的不便之处更加明显。秦朝上到皇帝,下到斗食吏,都迫切需要一种新的书写载体,来提高行政效率。

  “这也是陛下如此重视此事的缘由,赵高……如果真成了,定是大功一件!”

  如果赵高能够成功实施计划,那么这将是一件造福国家的大功绩,但李斯并没有什么嫉妒的情绪。

  李斯自负才智,对聪明人总是欣赏有加。然而,他并不为此而担忧赵高会因此得宠而脱离自己的掌控。他对人性的理解非常透彻,明白权力斗争中的各种可能。他与赵高的关系,并非简单的上下级,而是一种相互利用、相互依存的关系。

  赵高与韩非不同。韩非如果还在,肯定会是他的心腹大患,而赵高,尽管有可能立下大功,但他毕竟是一名宦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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