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故乡第2/2段
他完全没想到会是现在的模样。
我一只手轻轻的托住那只羊的嘴巴,我不想一会在他突然遭受死亡降临的时候发出痛苦的号角,至少那对于我来说有些残忍和不可接受。
噗。
一刀,我只下了一刀,在那只羊胸口的位置,然后猛的捂住它的嘴。
伸手,把手顺着那一刀之下的小小的刀口伸进了它的胸膛,果断决绝的掐断它的动脉血管,这是我能想到最温柔的杀羊的办法。
尽管不知道会不会成功,但是我都必须这么做。
鲜血很快浸透我的右手我的衣袖,那只羊在睡梦中只是轻轻的抖动了几下便安详的死去……
我好像成功了,可我并没有丝毫的喜悦,因为接下来该怎么办我依然一无所知。
“你究竟是什么人?你怎么会蒙古人杀羊的方法?”矮墙外黑暗中的巴尔思惊愕的长大嘴巴,终于忍不住大声质问。
我想,那一刻他也许开始有些怕我。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是个聋子,虽然我已经根据巴尔思那家伙的嘴型大概读懂了他说话的意思.
但是我不需要回答,因为我是个聋子.
巴尔思高大强健的身躯飞过那道黑夜中的矮墙,他实际上很灵活,除了宿醉时候昏睡过去的时候都很灵活.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把羊扛回帐篷收拾?”他天神一样矗立在我面前,重新打开了令我讨厌的太阳能手电的强光,对着我的脸对着我的眼睛连说带比划.
我抬头看了他一眼,把那把锋利的小刀扔了过去,巴尔思用粗糙的大手本能接住,诧异起来,我则迈动脚步从他身边离开,没再看他一眼,也没再多看那只羊一眼.
他让我抓养杀羊我都做了,我已经完成了自己的工作剩下的就是他的活,与我无关.
我跃过矮墙没有回破旧的毡房帐篷而是顺着羊圈的方向来到了马棚,马棚相对豪华一室一厅的猪圈要寒酸许多,那匹健硕的枣红马在冷哼黑夜中孤独的站立着.
我快步走过去伸出自己沾满羊血的右手解开拴马绳飞身跳上了马背,我喜欢骑马也善于骑马,这些似乎都是我身体记忆的本能.
小腿用力一夹枣红马便飞一般的斜着从简陋的马棚里冲了出去,也许它也想要在大草原上纵横驰骋而不是在四处透风的马棚里瑟瑟发抖虚度年华.
我不知道自己想往哪跑,我也不知道枣红马要把我带到哪去,我不在乎,我没有大喊大叫,我找到了新的发泄的办法.
我弓着身子半站立在马背上,我得感谢懒惰的巴尔思回来以后连马鞍都懒得卸下,双脚强力蹬踏在马镫上的感觉很踏实,像是真的回到了故乡。
你知道夜里12点在大草原上纵马奔腾是什么感觉么?
我现在可以告诉你,是飞翔,是身体与灵魂一起飞翔,一瞬间忘记了黑暗、寒冷、鲜血、杀戮与恐怖。
整个人都极度兴奋,身体是暖的,从里到外,热血沸腾,最好永不停歇。
我不是个诗人更不浪漫,也不擅长跟女生打交道,现在看见漂亮女生就脸红更不要说上前搭讪谈恋爱了。
我一个人挺好的,我生活在自己安静的世界里。
我不熟悉草原上的道路枣红马却是其中的行家,我突然想到一句话,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再加上一句应该是草广马飞驰。
我的嘴角开始露出一抹残忍的笑容,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笑出来,但是我确定那笑容一定是残忍而冰冷的。
我之前一直以为自己就是天地间的一个弃子,但是此刻我知道我错了,因为大草原从未抛弃我,西拉沐伦河从未不要我。
我回来了,我的家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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