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拉喜儿抵债第3/3段
从小就被家人小心呵护的原主哪里沾过这种脏水,当晚就病倒在床魂飞魄散,才让几十年后的李野鸠占鹊巢。</P>
而李大勇刚才之所以那么愤怒的去找何卫国,也是因为这件事情。</P>
大家都知道李野因为陆景瑶刚刚大病一场,现在何卫国又说出这种诛心之语,李大勇恨不得锤爆他的狗头。</P>
。。。。。。。。</P>
一根烟快抽完的时候,几个女生走了过来,站到了李野面前。</P>
其中一个圆脸的女生李野很有印象,是陆景瑶的“闺蜜”夏月,前几天也收到了陆景瑶的信。</P>
夏月拿着一本书,递给了李野,冷冷的道:“这是景瑶姐寄给你的法律书,好好学习一下。”</P>
李野看着书皮上面《新婚姻法》的大红书名,有些诧异的问道:“你确定是寄给我的?”</P>
夏月眉毛一扬,道:“当然是寄给你的,你这种人就需要多看看书,多学学法,免得........”</P>
李野不等夏月说完就打断了他,冷然说道:“既然是寄给我的,那你为什么私自拆开了?不知道私拆他人邮包是犯法的吗?”</P>
“..........”</P>
“一个犯法的人却嘲笑别人需要学法,你不觉得可笑吗?”</P>
夏月被李野怼住了,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P>
看着周围吃瓜群众那异样的眼神,夏月的一张圆脸瞬间就羞红了。</P>
“哼,你再怎么狡辩,也是黄世仁。”</P>
最终,夏月还是用出了“刁蛮”属性大招,把书扔给李野,扭头走了。</P>
“你说谁是黄世仁?你给我站住,这几天就是你在造谣是不是......”</P>
李大勇当即开口喝骂,但胡月等几个女生却宛若骄傲的孔雀一般走远了。</P>
李野阻止了李大勇追上去的举动,翻开了陆景瑶寄过来的书,发现这本书已经被人读过了,其中很多段落、条例,都用显眼的红笔标了出来。</P>
《新婚姻法》是81年1月1日颁发的,其中对“婚姻自由”做出了着重强调,而红笔标出来的部分,也正是与此有关。</P>
李野真是无语了。</P>
原主上辈子到底是做了什么孽?</P>
堂堂一个长相玉树临风,家庭殷实无忧的善良孩子,怎么就选了个挥舞法律武器的女孩儿谈恋爱。</P>
知道这有多危险吗?</P>
这跟和那些鼓掌都给你解释海绵膨胀原理,发疯刀刀避开要害的医学女有什么区别?</P>
前者破财,后者要命,玩毛线啊?</P>
李大勇看李野一直沉默不做声,以为李野又在因为陆景瑶难受,于是恨恨的道:“哥,要不我和你咱俩去京城找她去,她既然敢做陈世美,我就给她吆喝的全学校都知道.......”</P>
李野笑着摇摇头道:“陈世美是状元,她有资格吗?”</P>
李大勇不甘心的道:“那就由得她这么欺负,太欺负人了?”</P>
李野合上书,轻轻的道:“那不能,不过去京城太麻烦了,我们何必舍近求远?”</P>
“哥,你啥意思?”</P>
“没事儿,今天放学后跟我一起要债去。”</P>
本来李野已经不想再跟陆景瑶纠缠,毕竟是原主的过往瓜葛,但现在看来还是要给她提个醒,别特么没完没了的没事找事。</P>
这年头的“名声”可是很重要的,扣上一个黄世仁的帽子,说不定都能影响以后入t入d娶媳妇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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