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1章 般弱浮屠(2)第3/4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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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婚当夜,矿主浑身酒气,摇摇晃晃冲他走来。

  郑雪谈垂着长睫,握紧了袖中的金剪,却闻到了一丝似有若无的奶腥味,他胸腔酸涩,眼睫又一次湿透。

  他松开了剪刀,塞回了软枕下。

  许是真醉了,她轻率又莽撞,弄得他脑颅充血,阵阵喘不过气,只好把她抱在胸前,轻拢慢捻地伺候。郑小公爷的手劲轻重得宜,矿主被哄得四肢松软,像一头娇娇的小獢獢,东蹭一蹭,西舔一口,还嘟囔着说,“美人儿,跟老娘,吃香喝辣,管够!”

  俩人又做了夫妻,水到渠成,过分熟练。

  谁都不是第一次,然而谁也没有提这事。

  涅槃境外,先天神魔迷惑不解,“这,这郑雪谈是认命了?不去追究那个薄幸女了?”

  郑雪谈似乎遗忘了京城那段风月,做起了矿主的贤妻良母,他侍弄花草,煮茶做饭,缝衣晒被,便是在夜里,也是殷勤要水,不曾怠慢。

  无量涅槃镜郁闷得很,有些牙痒痒。

  “这小畜生,花招多得很,老祖都快被她折腾得断气了!”

  自己易容装扮,从侯府小姐摇身一变为富商矿主,又重新羞辱了一次郑小公爷,若非后者意志坚定,不得被她搞得形神俱灭?

  自然,这次同样铩羽而归。

  无量涅槃镜跟先天神魔齐齐陷入长久的沉默。

  这货太黑了……好像真的洗不白啊。

  再十恶不赦的魔神,在涅槃镜劈头盖脸洗它个两三回,纯净得跟稚子似的,哪里像这头,老祖亲自出马,竟然回回颗粒无数,反而助长了对方的暴戾恣睢。

  “抓住他!快抓住他!小贱蹄子竟敢划花我的脸啊!”

  阴柔的尖嗓掀翻了街巷。

  “快啊!抓住小贱蹄子!我统统有赏!”

  行人纷纷驻足。

  “怎么了这是?这不是鸦胆馆的馆公吗?”

  “听说鸦胆馆新进了一批好货色,骨头很硬,馆公正给□□呢。”有人站在檐下看热闹,“估摸是硬骨头,划伤馆公,偷跑出来了!啧,这身段精瘦的,倒是真不错,难怪馆公如此气急,兴许这就是他扳倒红鹤班的本钱了!”

  “哈,两家打擂台,好一阵热闹啊!”

  “跑的是谁?瞧着有点眼熟啊。”

  “您还不知道呢?”

  那人更起劲了,“皇城司那班佛老爷你知道吧?他们奉皇命在外,三衙不管,率臣避退,端得是一个威风凛凛,此人曾经就是皇城司使都元谏,咱们老百姓最大的佛爷!不过菩萨都有自身难保的时候,何况是咱们这些看天吃饭的呢?”

  “这不,都家被对头参了一本,全家男女流放,这位大爷罪责更重,烙了奴印,扔进了鸦胆馆,不日便要接客。”

  看客压低了声音,“本来,都家大爷与官家也是自小情分,不至于沦落风尘这般下场,可谁让他得罪了桃家那位——”

  他呶了呶嘴,示意同伴看向街头。

  便见禁军开道,为首者骑着一匹玉腕骝,鼻尖翘,菱唇红,稚嫩得出乎意料,与众人想象中的绛衣大冠生杀予夺很有出入,但细细一看,单是那一身臣僚袄子锦,天下第一等乐晕锦,非皇亲大将军所不能享用,他们既惊羡又畏惧,窘迫慌乱避在一旁。

  如今男女同朝为官,有的娘们手段毒辣,狠起来比爷们都厉害,他们吃了不止一次的教训,哪里还敢轻视。

  尤其是桃家,桃般乐,这姑奶奶杀性重,生来就是天下人的克星,她张扬跋扈,恣肆无忌,耳朵里听不了一句忤逆之言,偏官家爱重她,委以重任,执刀行走金庭之中。

  那跌跌撞撞的人影与军队顷刻相撞。

  “有好戏看了!”

  不知是谁起哄了一声。

  谁不知道都家做了桃家的踏脚石,年前桃般乐还是殿前都虞侯,朝廷里的三流角色,可年后她面圣,据说当堂提交了一份都家的罪状以及证据,砍倒了挡路的大树,从此青云直上,擢升为殿前司都点检,成为执掌一言的殿帅,看得人眼红难耐。

  “……是你!”

  都元谏当场认出死对头桃般乐,恨得嚼穿龈血,他毫不犹豫飞身越马,祭出匕首,要割破她的喉咙。

  禁军吓得魂飞魄散。

  般弱也不抵抗,脖子懒洋洋往后一歪。

  瞧她多好,自带姿势!

  “桃般乐!”都元谏手掌发颤,双目赤红,“你什么意思?你当真以为我不敢杀你吗?”

  她都对他做了什么?

  亲手抄了他的家,还把他送进了鸦胆馆!

  她甚至跟馆公说,要他接满半年的客,才允旁人为他赎身!

  都元谏不敢相信,他亲手捧着长大的小玩伴,怎么变得这样利益熏心,六亲不认?她难道忘了,是谁天还不亮,背着她去学堂?是谁熬了半宿,只为给她做一根月事带?又是谁陪她走过了十二载春秋?

  “真对不住了。”般弱摆出那一副软骨头的模样,“我啊,离经叛道,背信弃义,劣迹斑斑,真没救了。今天呢,你要不杀我,我肯定会把你送回鸦胆馆的。我这个人,毛病最多,尤其有一样,就爱看圣人堕落红尘。”

  都元谏最终没下了手。

  她的肉,她的心,那一寸不是他养出来的,他怎么能剜得下去?

  馆公赶到,押住都元谏,冲着般弱赔笑。

  “我这位哥哥,还有几日接客?”般弱问他,“我也好带着姐妹们去捧场一回,总不辜负了情分。”

  “快了!快了!”馆公谄媚道,“就在七日之后!”

  “好!我候着!”

  她大笑离开。

  七日之后,都元谏挂名宛哥,在鸦胆馆初次登场。

  台上,馆公唾沫横飞,卖力吆喝名器,要将他这个曾经的权臣卖出高价。

  台下,她拥着俩红倌儿,嘴里叼着一头黄金雀,引得他们献上红唇,争相追逐,风流嬉戏。

  他怔怔望着她,隐约记起,她也曾叼着一头乳糖狮儿,去哄不爱喝药的他,“哥哥乖,吃了我这头小白狮儿就不苦了。”

  怎么就变了呢?

  他的小白狮儿说好要守着他,不让任何人觊觎他,伤害他,才短短数载,怎么就变得这么陌生?她亲手推他入火海,又践踏他至深,只为了看一场圣人堕落的好戏么?

  “小白狮儿。”

  他这么呢喃着。

  隔着人群,唤她乳名。

  有客人一掷千金,卖下了宛哥的初夜。

  右边的红倌儿叼住了那头小雀,被她拍了拍翘臀,交头耳语。

  宛哥缓缓合眼。

  不怪她。不怪她。是他声音太轻,太贱,哪里还叫得动如今权柄深重的天子殿帅。

  宛哥回房,等着客人。

  他打开了一个小盒,里头整齐码着一头头乳糖狮儿,他亲自问馆公要的。

  馆公问,要来作甚?

  他答,要来止疼。

  宛哥捻起一头,送入唇中,又用香帕擦拭干净嘴边碎屑。

  再也没有人,取笑他吃得像小孩般,又直起身,舔得他满脸通红。

  “笃笃。”

  有人敲门。

  客人其貌不扬,宛哥却认得她,是她颇为倚重的小姐妹,如今的殿前都虞侯,他轻声地问,“是她叫你来,照顾我生意的?”

  最后一句他说得轻不可闻。

  都虞侯摸了摸翘鼻尖,“头儿,头儿还是惦念您的,放心,我就在外边,绝不动您——”

  “不必。”

  出乎意料的回答。

  都虞侯愕然睁眼。

  “进来吧,我知道,她在隔壁房,看着这发生的一切,你不上我,回去没法交差。”宛哥平静道,“放心,我不会寻死的,我都家还在流放,但凡有一丝的希望,我都不会放弃他们。你家头儿不就是想看我被践踏入泥里的贱模样吗?”

  他脱下外袍,像一头在日头晒化的雪白狮子。

  “那就让她看,兴许看得高兴了,我都家还有一条生路。”

  第一次侍奉,宛哥极其辛苦,都虞侯鼻尖冒汗,伸手缓解他的痛楚,她手法熟练,对他的身体命穴竟然极为熟悉,宛哥仿佛想到了什么,脸颊血色又失了半分,“这……这也是她教你的?她连这个都告诉你了?”

  都虞侯别开了脸,显然是默认。

  宛哥闭眼,不再言语,随她沉浮在情海里。

  第二夜,来的是殿前司的诸班指挥使,她有些紧张看着脚尖,“都大人,对不住了,我,我……”

  宛哥披着散花锦,微露一段雪净后颈,“我知道,你来吧。”

  第三夜,又换了陌生客人。

  宛哥不紧不慢起身,咽下乳糖小狮子最后一截尾巴,他跪伏床榻,微微侧过半张脸,死水般安静,不起任何波澜。

  “请享用我吧,大人。”

  般弱是第十三夜来的。

  宛哥这阵子声名鹊起,俨然成了鸦胆馆的摇钱树。没有刺目的锐气,也没有冷硬的棱角,宛哥温顺跪在她身后,替她解开这一身鲜血般凛冽的朝服。她忽然戏谑问道,“如何?跟她们玩得高兴吗?”

  宛哥的手顿了顿,缓缓颔首,“受教,还未多谢殿帅,送我黄金千两。”

  她惊异望过去,宛哥亦沉静看她。

  这不段毒辣,狠起来比爷们都厉害,他们吃了不止一次的教训,哪里还敢轻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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