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第二位员工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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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女人很会营造氛围感,让男人不知不觉的沉沦其中,不可自拔。

  童玲觉得自己必须要有所行动。

  她想了想,对身旁的王子欢说道:“我也要加入‘那可是家大文化工作室’。”

  这话一出,王子欢都懵了,有点茫然的看着童玲。

  他知道童玲作为拥有千万粉丝的大网红,百分之99已经加入mcn公司,或者拥有自己的工作室。

  到了她这个体量,一个人是绝对忙不过来的。

  现在这样加入王子欢的工作室,有没有违约金不说,跟直接送王子欢钱没什么差别。

  因为童玲不是歌手,根本不需要王子欢给她提供歌曲,而电影方面她父亲又是投资人,直接占个女主角更是合理合理的事。

  所以目前的王子欢看起来没什么能给她的。

  童玲似也知道他的想法,又补充了一句:“只签影视约的那种,我相信你的才华,绝不会止步于《龙门客栈》。”

  艺人的经纪合同有全约和半约两种形式。

  所谓的全约,就是全平台全领域的经纪范围,相当于艺人把自己整个演艺事业都托付给了这个经纪公司。

  裴芊怡和王子欢签的就是这种合同。

  而半约则是指特定领域、特定平台或特定业务的经纪约,业内常说“唱片约”“广告约”“影视约”,其实就是艺人把自己出唱片的、拍广告的、拍影视作品等演艺领域分别签约了,其中每一部分都可以找不同的公司签。

  所以有时候看娱乐圈新闻,可以看到有些明星说只和a公司签了唱片约,后来想歌手转演员,拍戏约就会另外与b公司签。

  至于童玲所谓的“影视约”,就是将电影和电视的部分全权托付给王子欢。

  王子欢这才了然,看来这个女人还没疯,还是拎得清事业和情感的。

  至于签下童玲这种好事,他当然不会拒绝。这女人自身条件不说,还是大华的千金,签下她以后电影投资就不用愁了。

  童义安再怎么抠,也不能不管他自己的女儿吧。

  “你很有眼光,现在咱们就签合同。”

  王子欢笑着说道,他感觉自己的工作室有了一个完美的开局,赚一个目标给李婉欣赎身指日可待。

  “你要跟我签几年?”他又问。

  “芊怡姐签几年?”

  “十年。”

  童玲愣了一下,瞄了一眼对面的裴芊怡,没想到她竟然这么拼。

  十年,还是全约。

  这跟直接卖身给王子欢有什么区别?

  不过童玲的字典里,就没有认输两个字,她咬了咬牙说道:“那我也十年。”

  “一言为定。”王子欢立刻说道,怕童玲反悔。

  “我童玲说话什么时候不算数了。”

  “奚州讲故事那次。”

  “那次我说的也是实话!”

  “呸,谁信啊。”

  “.”

  舒服靠在沙发上的裴芊怡,见到童玲如此快速的做出了反应,她柳眉一挑,露出一丝玩味的笑。

  看来是个很强劲的对手嘛,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寂寞了。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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