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军市卖金第1/3段
“快来瞧一瞧看一看咯,新鲜出炉的山海异兽-从从鲜肉,犬齿项链,尖爪匕首,不需要您千金,也不收您百金,奇珍异宝现在开售。”
“十金,您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带上从从项链,那您就是夫人眼中的勇士,情人眼里的猛男。”
“先到先得,错过了这一次,下次要想再遇上从从,可就不知道是哪年哪月了。”
崇城联军后师军市,一大群行商追随着崇城联军的脚步而至,妖魔虽凶,但这群商人可不怕。
对于商人而言,十倍利就敢杀人放火,二十倍利就能改姓换爹,在他们眼中,要斩妖除魔的又不是他们这些手无缚鸡之力的商人,自己只需要用低价收购兵士手中的战利品,再反手运回朝歌、西岐、东鲁这些大城市,就是十倍以上的利润。
商王朝作战一般不收缴战士的战利品,不然人家自带甲胄兵器给你劳师远征,图什么?因为爱吗?
有很多人是为了保家卫国,但保家卫国和战功、战利品并不冲突,不是嘛。
一般军队主将也不会禁止这些行商的跟随,打仗时双方也会给予行商一定的空间,免得误伤这些中立的单位。
孟尝的大哥孟浑就是跟着一支从朝歌出发,前往东鲁的军队行商做了这行。
毕竟,你能交易,我也能交易,谁伤了行商,后面被行商恐惧,不再光顾你家军营,手底下的士兵换不到真金白银,寄不回家书,那可就真的军心涣散,没法打了。
商人,嘿,大商的老祖宗就是做这个起家的,这年代,可没有士农工商这种划分明确的等级观念。商人的地位还是很高的。
直到三国时期,某个不愿意透漏姓名的将军搞了一出白衣渡江,假扮商人偷袭了自家盟友,军队行商这个角色才开始慢慢淡出历史的舞台。
也不是没有,只是更集中化,变成了世家才玩得起的敛财方式。
当然,那都是后话,为了更好的将手中战利品置换成真金白银,也为了让士卒在外能往家里寄一些书信和不那么贵重的物品,崇侯虎特意在后师不远处准许行商设置移动军市。
往常行商负责交易的,除了大量的战俘人牲以外,无非一些金银饰品,又或者礼器、祭器这些。
有时候也会承接主将们一些运输大队的任务,这年头,商人的基本信誉还是有的,很少有捞一票就跑的,能跟诸侯混熟的,这层关系都比大多数货物更值钱。
甚至还有很多拿行商运粮、买卖一些其他国家才有的军事装备的案例。
嗯,这些东西都得是知根知底的大商人才玩的转的。
但是你也别给什么和氏璧、金缕玉衣这种稀世珍宝的话,还是那句话,风险和价值共存,就看这一杆秤往那边倒,能倒多少。
现在战斗的对象可不是诸侯混战了,没有人牲,也没有各种金银财宝,跟着崇城联军,能图什么利呢。
异兽肉,腌制或者熏干之后也能保存许久,这可是平日里大王都吃不到的宝贝,更不用说,很多异兽在山海经里有着各种各样的功效。
什么吃了以后健步如飞,吃了以后百毒不侵,还有吃了以后金枪不倒的。
这可都是宝贝。
孟竹臊红着脸,看着这个从小就跳脱顽皮的弟弟,一时有些凝噎,只得低着头,生怕别人注意到。
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吆喝,这也是一种本事,孟竹就做不到,盯住他的目光多了,他都会紧张的说不出话。
孟尝何许人也?前世销售专业毕业的大学生,虽然学的那些什么渠道分销、大客户管理之类的专业知识全还给了老师,但脸皮厚这是在社会倒,能倒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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