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军市卖金第2/3段
“你这真是从从的肉?可别是拿环狗糊弄我等。”原本在一旁笑眯眯的看着人来人往的锦衣富商见状,挺着大腹便便的肚子上前问询道。
无他,实在太多了,要不是昨天孟尝昏迷之后,梅鸾切了大半,给崇侯虎犒师用掉了,他这货摊上还能堆积更多,按从从那个体型,割下個两三千斤不成问题。
这种独自斩获的战利品一般是不上交的,就算主将想要上交也不过五成,梅鸾这厮趁着自己昏睡,直接就切走了四分之三。
说起这事,他就来气,你梅鸾想要,也不说一声,不告而取,还蹬鼻子上脸,觉得拿了他的战利品是看得起他。
气得孟尝牙痒痒,迟早找个机会,让这崽子给自己还回来。
“哟,这位大爷,一看您就是体面人。”
“昨晚上大营里烹了一顿从从宴,想必您是知道的。我是谁,您不妨问问在军市里路过的弟兄们。”
说完周边看热闹的兵士便纷纷捧场,对着孟尝夸耀了起来。
“原来是斩杀从从的孟校尉,真是失敬!”听到周围兵士的解释,富商立刻笑了起来,周围的商人也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开始询价。
“我这儿肉不多,也就剩个两三百斤左右吧。一斤肉,一金。童叟无欺,概不赊欠。”
这时候的大商刚刚摆脱了贝币,开始用起了铜铸刀币,一金,也就意味着一百刀币,换算成一家三口人的口粮的话,一刀币足够换一石粮,一石粮等于一百二十斤,这里的粮指的可不是稻米,而是稷(粟米)和黍(黄米)。
北方多干旱,较为寒冷,多以种植稷和黍为主。
这年头也没有学会处理麦粉,馒头包子是没有的,麦只会是平民、奴隶的口粮,正常的生民、贵族都不会优先食用麦。
饶是富有的商人们也纷纷咂舌,直呼太贵,先前卖环狗肉的时候,一斤肉才十刀币,你这从从有什么食之力加成?,一下就翻了十倍。
“诸位,且听我言,这从从,可不比环狗,目前大军搜尽燕山也才仅此一只,别看这从从,书上没有记载食之有什么用。”
“但是狗肉大补啊,从从更是补上加补。”
这下没人兵士捧场了,纷纷尬笑道:“我没有,我昨晚闹肚子,孟校尉你可别瞎说。”
谁叫梅鸾这厮黑不少肉,帐下四五个校尉都分了不少。
边说,孟尝还边拍着巴掌,浑然不觉孟竹都要羞到昏死过去了,这都什么虎狼之词,真让梅鸾将军听见,他怕要直接杀你。
“大军几十万人,能有口汤喝就不错了,哪有肉吃,诸位想一想,一口汤都有如此奇效。”
“这要是直接食其肉?”
行商们眼睛一亮,和孟尝对视一眼,小兄弟道行不浅,年纪不大,活儿不少。
“英雄,我出两金一斤肉,全给我吧,也省得你一个个的去卖了。”
最先询价的富商拍着大肚腩大气的说道,急的周围的商人纷纷叫嚷,但就是叫不出更高的价格。
“陆先生,您可不能吃独食啊,孟校尉,别听陆大人的,我吃不下全部,十五金,分我十斤肉,如何?”
孟尝看着先前的富商,笑得更开心了,陆大人,那不是陆嘉吗?崇侯专用行商世家的话事人,这位人物可以说是崇侯杀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一路跟着崇侯的军队做起来的,也是深得崇侯的信任。
“诸位大哥,不要急,人家陆大人先开口,我总不能为了一点细枝末节就坏了规矩,说好了先到先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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