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合同第2/2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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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次《消愁》是情绪到位了一蹴而就,这次他有意在录制中听从叶耀东的意见,做一些改正。

  精益求精之下,速度就慢了点。

  “其实三天录一首歌也算是快了,而且你完成的质量很好,修音几乎不会费什么功夫。”

  叶耀东想起被某些“大神”支配的恐惧,“有的人过分到一句一句的录,还踏马要修成电音才能挽救。”

  赚钱都气的飙脏话了,可见他觉得这段经历有多寒碜。

  “是谁?”李亦来了兴致,八卦地追问。

  可惜叶耀东很有职业操守,死活不肯说出名字。

  再聊了一会儿,叶杰不知道有什么要紧事,非要拉着李亦来公司。

  在叶杰的办公室坐下,李亦不解道:“杰哥,什么事啊?着急忙慌的。”

  “你看看。”

  只见叶杰推出一份合同,李亦不明所以地接过一看,股份转让书?

  没让李亦开口,叶杰很认真的说。

  “你现在火了,很多通告都是自己找上门的,咱兄弟一场,我担心以后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公司你我一人一半。还有分成,以后你的艺人合约就和公司七三分吧。”

  李亦没动,叶杰又催促道:“赶紧签了,不然心里不踏实,要是觉得我占便宜了,你就吃点亏。”

  几乎是所有人都赞同的一句话:不要和朋友合伙做生意。

  李亦不知道这句话对不对,但他在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知道了叶杰的为人,他就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繁星娱乐完全是叶杰一个人出资出力成立的,可他仍然给了原身百分之十的股份。

  在李亦看来,这不是因为公司小、没资源,叶杰对原身做出的弥补。

  而是原身同样需要叶杰给他创造的环境。

  以原身的条件签别的公司固然会有更好的发展,同样的,他也失去了自由度。

  还有,《一日三餐》也是叶杰去求他老舅拿来的机会。

  不过看到叶杰认真的样子,李亦想了想,“合约分成我签,公司的股份就算了吧。”

  “嫌少?”叶杰瞪眼。

  知道他是在开玩笑,但李亦还是很无奈,“公司的事我本来就没帮过忙,这是你的心血,分我一半算怎么回事?”

  “什么心血不心血,创造收益的拢共就你和思文两个艺人。”叶杰有些泄气。

  李亦道:“你要真的是想赚快钱,又不是签不到艺人。”

  其实叶杰能拉到不少综艺资源,足够一些小艺人吃得饱饱的。

  但他这人真的很有野望,他是真的想打造一个繁星。

  想打造繁星,那签约的艺人至少得有潜力吧,但人家艺人也挑公司。

  这就导致“诺大”一个繁星,只有两颗双子星。

  “赶紧赶紧,不想说这么多。”

  其实叶杰让出这么多股份也是有点心疼的。

  但这会儿看到李亦如此抗拒,他心中感动之余,反而更想促成这件事了。

  最后,李亦还是签了。

  其实他抗拒股份的原因,觉得没必要算的那么清楚只是一方面。

  更重要的一点是,他不想管那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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