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这个我们不认的第2/2段
陈建平扭头看向姜离:“你的意愿呢,也是跟他住在一块?”
“嗯。”
陈建平把目光转回来,看向林洛,“虽然你们双方的意愿一致,但是不行。精神疾病患者,还是个未成年。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她在外面犯了事,她这种情况是无法承担任何责任的,所以必须需要个监护人,而你的年龄又无法收养她,也不能充当她的监护人。
所以我们必须要给她放到收容所里,实施社会监管。”
到这会儿,林洛终于醒悟过来,“陈警官,您可能有所误会,她其实成年了。”
“成年了?我怎么看着不像?”
“虽然看着不像,但确实成年了,就是长得面嫩。”
“你成年了?”陈建平又把目光转过去。
“嗯。”
“确定成年了么?”
姜离接着点头,“嗯。”
陈建平点点头,“哦,那这样的话就不需要监护人了,成年了的话,也能承担起一定的社会民事责任。”
未成年,存在精神疾病,还没有任何的身份信息,一下子沾了这么三条,如果没有个监护人的话,按照规定,是一定放进收容所里的。
不过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真到了办事的时候,规定是规定,事还需要人来办,只要成年了就能说的过去了。
虽然不一定真的成年,但华夏人总是善于装糊涂,什么事都可以变通着来。
身为一个从业多年的老警察,他对这里头的一些规矩门清。
而如果抛开警察的身份,作为一个父亲,出于共情的心理,陈建平并不希望让这个自称皇帝的精神病女孩儿进收容所。
那收容所里是个什么情况,他很了解,比拘留所强不到哪去。
好在这个小伙愿意收留她。
至于为什么愿意,陈建平倒是想过原因,想来想去,他觉得除了这个小伙子有颗好心肠之外,很有可能是因为看上人家了?
毕竟抛开精神病不谈,这姑娘长得实在漂亮。
他倒也没什么反对的,只要不嫌弃,你娶个精神病,也算是为社会做贡献了。
挺好的。
也不知自家闺女....
想到这里,陈建平在心里叹了口气,随后打起精神,“我刚听你说,你们俩现在一块摆地摊,是吧?”
“嗯。”
“那也算是参与了社会活动,有了一定的社会生存能力,挺好。”
说到这里,陈建平扭头在旁边看了看,从那个年轻警察的大腿旁提起个袋子,然后在里面掏出个牛皮纸的档案袋。
“这是从户政部批下来的,给她先建一个初步的档案,一会儿签个字,写一下姓名、年龄这些基本信息,再按个指头印。
里面一式两份,一份我们带回去,一份留在这。
如果遇上查身份证、查户口的,可以拿出来用一下,要是一直找不到亲人,或者找不回原户籍,以后办户口的时候也能用得上。”
“对了,年龄千万别写三十,这个我们不认的。”
【最近三阳了,很难受,关于身份的事就到这吧,算是把这一块交代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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