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无事不登三宝殿第2/3段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章节错误?快速报错

  李瑛抚摸着下巴道:“给老八弄点钱,让他不惜一切代价把这些侍卫收买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只要比圣人给的多,总能腐蚀他们。”</P>

  “唉……”</P>

  李瑶叹气,“二哥,实不相瞒,我这趟找你是来借钱的。”</P>

  “……”</P>

  李瑛有些出乎预料,刚咽到嗓子里的油茶差点喷了出来。</P>

  李瑶继续道:“被圣人罚了一年的俸禄,家里三百多口人等着吃饭,我们鄂王府的日子是越来越捉襟见肘了。”</P>

  “老五啊,你一年的俸钱二十四万钱,不会连半年都支撑不下来吧?”李瑛一脸纳闷的问道。</P>

  按照大唐律制,朝廷命官的俸禄采取禄米加俸钱的方式发放酬劳。</P>

  禄米每年发放一次,俸钱每月发放一次。</P>

  当朝一品,每年的禄米为七百石,折合到李瑛穿越前大概为七万四千两百斤白米,另外每月有八千钱的俸钱。</P>

  虽然这年代白银还没有大规模流通,但已经在贵族之间用来进行大额交易,折算起来,当朝一品每个月大概相当于八两银子的俸钱。</P>

  随着品级的降低,俸禄也会逐渐降低。</P>

  以七品县令为例,每年的禄米为六十石,一年的俸钱为二十五两银子。</P>

  当然,除了禄米和俸钱之外,朝廷还会奖励给官员土地,称为“职田”,并免除赋税,让他们自己耕种或者出租给他人耕种,额外赚取一笔收入贴补家用。</P>

  李瑛作为太子,每年的禄米为两千石,另外每月有俸钱三万,也就是相当于三十两银子的月薪。</P>

  此外,当朝太子拥有食邑三千户的封赏,不过在唐朝只能是虚封,并不能自己向邑户征收赋税,而是由朝廷按照这个数字拨给一定的补偿,每年大概在三千石左右。</P>

  这批大米基本上吃不着,李瑛就命人拿到市场上售卖,每石大米的价格在一百文左右,能够换回三十万钱的收入,大抵相当于三百两银子的收入。</P>

  最后,长安城外还有属于李瑛的大片良田,就是朝廷赐给的“职业田”,可谓是长安周围最肥沃的土地。通过将这片良田出租给乡绅佃农,每年能够赚到近千两银子的收入,反而是太子府最大头的收入。</P>

  按照太子府四百人口,每人每天吃一斤米计算,那么一个月就要消耗一万两千斤米,每年就是十四万四千斤。</P>

  而且,人们不可能只吃米,平常里也要吃青菜、肉类、蛋类,还要加盐、加油,这又是一笔开支。</P>

  府上的奴仆和婢子是不需要开工资的,他们都是太子府的私人财产,只要偶尔给他们点赏钱即可。</P>

  但负责看家护院,保护太子及家眷的侍卫却是需要支付俸酬的,还有那些净身做了太监的宦官,也是需要支付酬劳的。</P>

  仅靠太子的收入并不足以支付这一百多口人的俸酬,所以朝廷会给太子府的宦官和侍卫发放俸酬,平日里由少府监统筹和发放,所以这些人被称为吃着皇粮干着私活的差役。</P>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段进行阅读!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