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大忌第2/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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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了人,摊上了大事。</P>

  肯定走不了。</P>

  还得向地方官府报案。</P>

  跑腿自然是周排骨和陆条的事。</P>

  陆条往过街口跑方向:“那里有捕快。”</P>

  他想趁机和那个女捕快拉个关系,姻缘未断呢。</P>

  “往清平县城报案才对,应该要近一些。”</P>

  这里是清平县地界,这些犯人走这么慢,肯定离清平县城更近。</P>

  他虽然没去过清平县,大致方向还是知道的。</P>

  “郡城的捕快肯定更厉害啊!”</P>

  陆条跑的飞快,喊也喊不住。</P>

  周排骨只好独自往清平县衙跑。</P>

  果然,他带回来清平县衙的捕快,要比陆条快很多。</P>

  而陆条也确实把那女捕快带回来了,足足慢了一个多时辰,跑的累成狗。</P>

  他跑步也赶不上别人走路。</P>

  捕快们都是武者,速度要比一般人快很多。</P>

  然后呢,基本不关他们的事了。</P>

  死了一个趟子手,是最大的麻烦,不然直接可以驾车继续走镖了。</P>

  跟死的这个家伙也没什么交情可言,甚至平时没少咒他们死,如今真死了一个,又有些戚戚然。</P>

  也就是有一点点伤感而已,说不上多难受,大家都是烂命一条,早点死也许还是解脱。</P>

  一直到快黄昏的时候,镖队才又重新起行,趟子手尸体一并老猫等两个伤员留在了清平县。</P>

  稍微憨厚一些的趟子手大壮,幸免遇难,加上吴镖师,镖队只剩下四个人了。</P>

  吴镖师不赶车,周排骨只好去赶车。</P>

  吴镖师抱着刀坐在他旁边,颇有高人风范的说:“走镖很多规矩都是用血总结出来的,其中一条,不可露宿野外,这就是血淋淋的教训。”</P>

  周排骨翻了个白眼,你要是守规矩,也不会瞎带队了。</P>

  在过街口出了人命案,耽误了大半天,明知道赶不到下一个老店,还非要走。</P>

  路上也不是没有店可住,非说不是老店不住,就露宿了。</P>

  怕露宿野外,还不如住个没住过的大车店,住过一次两次,不就是老店了?</P>

  这个吴镖师派头蛮大,本事没多少,人品还不怎么样,周排骨对他没什么好感,胡乱的应了一声。</P>

  “记下了。”</P>

  他又摆着谱说教他:“还犯了一个大忌知道吗?”</P>

  “什么?”</P>

  “不要多管闲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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