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狱神庙茜雪慰宝玉 荣禧堂贾政宽珍娘第3/3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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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了大牢,茜雪又问起杖责之事。周湖道:“这个还真得有劳倪二哥,他和那几个行刑的都熟热,无非是花些银子,请几顿酒罢了。”倪二说:“周兄弟说的对,我把当值的弟兄们请出来吃顿饭,行刑时多穿厚衣,再下手轻点儿,料也无妨。”茜雪与小红这才放心,众人都各自回去了。

  又过了几日,贾政去部里询问,才知道他们都已经定了罪。又去找忠顺王爷。忠顺说:“本王已上奏朝廷,获得恩准。上念尔等究属功臣后裔,不忍加罪,都从宽革去世职,男职流放海疆,女职发配金陵。贾蓉年幼无知,释放出狱。贾宝玉杖责九十,一并放出。贾政实系外任多年,居官尚属勤慎,免治伊治家不正之罪。”

  贾政听了,感激涕零,叩首不及,又叩求王爷代奏下忱。忠顺王道:“你正该叩谢天恩,更有何奏?”贾政道:“犯官仰蒙圣恩,不加大罪,又蒙将家产给还,实在是扪心惶愧。愿将祖宗遗受重禄,积馀之置产,一并交官。”忠顺王道:“主上仁慈待下,明慎用刑,赏罚无差。如今既蒙莫大深恩,给还财产,你又何必多此一奏?”

  忠顺王爷的史官也说不必。贾政便谢了恩,叩谢了王爷出来,恐贾母不放心,急忙赶回去禀报。此时贾府上下男女人等,都是人心惶惶,唯有小红一人镇定自若。众人不知贾政带回的消息是何吉凶,都在外头打听,见贾政回家,才都略略放心,都不敢问。

  荣禧堂见了贾母,贾政把详情告知,只把宝玉之事免去不提。贾母听到罪责不深,这才心安些,只流着泪说:“珍儿琏儿也不年轻了,老大更是个老汉,这一去,哪里还能再活?这也是他们自己的劫数,纯属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

  等回到自己房中,见屋里坐着一堆人,邢夫人与贾珍、贾蓉的家眷都在这里等着。贾政又与她们说明,省去了宝玉杖责一节,怕王夫人担心。

  又过了几日,贾蓉果被放回,贾珍与贾琏、凤姐儿仍在狱中候放流刑,贾赦和宝玉却都是被抬回来的。宝玉被打得皮开肉绽,贾赦则已经是一具死尸。因为他年纪太大了,在大牢里撑了这些时日,已经耗尽精血,得到流放的消息后,立时吓得魂飞天外。

  又是一场痛哭。不过,这次的哭比往日有所不同:有为贾珍贾琏凤姐儿放流刑,伤心哭了的;有为贾蓉回来,高兴哭了的;有为宝玉受刑挨打哭了的;当然,大部分还是为了贾赦之死。

  次日又开始发丧,因贾赦是带罪之身,一切从简,草草了事。

  这边宝玉回来,身边也是围满了人,所幸打得并不重,都是皮外伤。宝钗与鸳鸯、麝月等人皆痛哭不止,宝玉却说:“快别哭了!这回的杖伤毕竟与上回不同,上回只为金钏,这回却不光是因为她,还有宝儿和林妹妹,便打死了,也是值的!我这么一想,就一点儿都不疼了。”

  几日后,小红过来看他时,宝玉已经能起身了,小红便说起倪二与茜雪的功劳,众人这才知道,宝玉是捡了一条命回来的。这次穿得厚,用力轻,虽然打了整整九十杖,却比上回贾政打的轻得多,没几日便好了。麝月慨叹道:“真没想到,市井之中,竟伏着这么多能人,我们怡红院里,也竟生出个巾帼英雄来!”

  要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注:第二十四回有“醉金刚轻财尚义侠”的情节(因势壮而侠),对应第六十一回的“宝玉瞒赃”(因势衰而瞒),相应第九十八回也会有仗义之人出现。单从“醉金刚”三字我们就想到了佚文第九十八回一定又会有醉金刚的正文,这是作者为了保证对称关系的严密性。  从《九叹·忧苦》的“偓促谈于廊庙兮,律魁放乎山间”“且人心之持旧兮,而不可保长”两句,和第二十四回的“醉金刚”,以及第六十一回平儿的“判冤决狱”来看,佚文第九十八回的文字一定与“狱神庙”有关。  《红楼梦》各本中关于“狱神庙”的批语共有五条,详见拙著《红楼悟梦》。抛开尚无定论的靖批不讲,结合上述对应关系,这些批语中至少说明了以下几点:①佚文第九十八回中是关于红玉的“狱神庙”文字,以及茜雪的一大回文字,且至少有半回是茜雪的正文。②佚文中有宝玉与人在“狱神庙”相逢的文字。另外,从《九叹·忧苦》的“邅彼南道兮,征夫宵行”来看,王熙凤在此回被流放。 本章节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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